315
又到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網購踩坑、消費遇套路、維權沒頭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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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揚檢君用真實案例拆解花式陷阱,
主打一個輕松避坑、干貨拉滿,
守護你的每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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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醫美“李鬼”別亂碰!
2020年8月,邵某某通過參加美博會接觸到非法銷售假冒肉毒毒素的商家。2021年8月以來,邵某某通過微信等網絡渠道,從上家批量購入假冒十余名知名品牌的醫美產品,并大肆宣傳,向多地買家銷售,違法所得高達31萬余元。經鑒定,涉案產品均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的假冒產品,這些醫美產品無正規生產資質、無規范質量檢測,存在極大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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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醒
美麗從來沒有“捷徑”,更不能以健康為賭注。希望每一位愛美人士都能擦亮雙眼、理性消費、依法維權;也希望各類市場主體能夠敬畏法律、誠信經營,共同守護安全、有序、健康的醫美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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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掛“牛頭”賣“豬肉”!
2025年1月,夏先生以每斤15元左右的低價在某網店購買了一款“巴西冷凍鮮牛肉”。然而,收到貨的夏先生在烹熟食用時卻發現不對勁,這款“牛肉”的口感極似豬肉。夏先生立馬與商家鄭某聯系,對方十分干脆,答應退貨退款。隨后,夏先生瀏覽了該店鋪的買家評論區,發現有不少差評,都是消費者吐槽商家“掛牛頭賣豬肉”。“商家這種欺騙消費者的行為實在可惡。”夏先生決定將這款假牛肉留下,并向警方報案。
經查,2024年5月至2025年1月,鄭某以豬肉冒充牛肉,銷售量8萬余斤,銷售金額超120萬元。2025年10月21日,經廣陵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鄭某有期徒刑七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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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醒
“掛著牛頭賣豬肉”,看似只是“以次充真”的消費欺詐,實則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觸碰了刑法中銷售偽劣產品的保護法益。檢察機關始終堅持依法嚴懲嚴重侵犯消費者權益的食品犯罪,協同行政部門筑牢食品安全防線,構建清朗的消費環境。廣大經營者誠信守法,消費者擦亮雙眼、保留憑證,遇到侵權及時舉報,共同守護消費安全與民生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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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茅臺真瓶裝假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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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干警進行物證與卷宗的比對。
酒瓶是真的,酒液卻是假的!2025年4月至7月,孔某向黃某出售自己收購來的假冒“貴州茅臺”,涉案金額達13萬元。經查,涉案酒均為“拔頭酒”,即通過加熱取下真茅臺紅膠帽,倒出真酒后灌入劣質酒重新封膜,隱蔽性極強。黃某在明知是“拔頭酒”的情況下,仍伙同顧某在揚州等地進行二次售賣,銷售金額超1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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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醒
三人行為已涉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在此提醒市民,購買高端白酒務必選擇正規渠道,留意瓶蓋轉動是否流暢、酒體有無異味,發現假冒產品請及時舉報!
消費維權不打烊,檢察守護一直在!
我們將持續依法履職、硬核監督,
重拳戳破消費騙局,
以檢察擔當守護穩穩的幸福!
策劃:揚檢宣
來源:高郵檢察、儀征檢察、廣陵檢察
編輯:吳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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