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湖北隨州一直升機墜地起火,造成一名飛行員和前排乘員死亡,后排乘員受傷。
近日,中國民用航空中南地區管理局公布了事故調查處理報告:事發當天,涉事公司在未申報飛行計劃的情況下開展私用飛行活動。當事飛行員對事故發生承擔直接責任,涉事公司兩名高管對事故發生承擔管理責任。涉事公司被吊銷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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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調查處理報告
墜機前飛行員驚呼“完了,有電線!”
2025年9月11日,湖北宇航公務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宇航通航”)R44/B-7515直升機在湖北省隨州市隨縣厲山通用機場開展非法私用飛行活動,返航過程中墜地起火。
事故調查處理報告詳細梳理了事發當天的時間線。
當天13:50左右,B-7515直升機在厲山機場6號直升機停機位開車測試并起飛,機上共2人(飛行員王某,乘員吳某某)。15:25,B-7515直升機返回厲山機場并落地,未加油,未關車,乘員任某某登上B-7515直升機。15:30,B-7515直升機再次起飛。
15:40左右,據幸存者口述,在掉頭返航的過程中,聽到飛行員驚呼一聲“完了,有電線!”事發地附近垂釣人員目擊B-7515直升機主旋翼纏繞中國移動通信線纜(線纜距離撞擊點地面垂直高度約18米),直升機墜地起火燃燒。
15:51,隨縣應急管理局值班室接到110來電,一架直升機在殷店鎮人和村墜落。16:05,公安、消防、應急、衛健等地方政府人員力量共15車62人陸續到達現場。消防救援力量抵達現場后,現場明火已熄滅。
事故調查報告顯示,事件造成一名飛行員和前排乘員死亡,后排乘員受傷。直升機嚴重損毀,一處中國移動通訊光纜斷裂,未造成地面人員傷亡。
兩人被追責
涉事公司被吊銷經營許可證
事故調查報告稱,事發當日能見度大于1600米,風速3.2M/S。無證據證明氣象條件與事故發生相關。
報告指出,飛行員未按照宇航通航運行手冊規定的直接準備階段領受飛行任務書、飛行放行單、航空氣象情報單、載重平衡工作單,未經公司批準允許無關人員上機體驗。9月8日、9日以及事發當日均未申請飛行計劃開展飛行活動,違反了多條法律法規。宇航通航多次在未向當地飛行管制部門提出飛行計劃申請的情況下開展飛行活動,違反了《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第十二條要求。
調查組認定,當事飛行員在駕駛直升機下降到低高度過程中,未及時發現跨河線纜,主旋翼纏繞通信線纜,導致直升機失控墜地,當事飛行員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因當事人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宇航通航總經理熊某某和運行副總經理陳某,未按要求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對事故負有管理責任,均被處以40%年收入的罰款。
此外,宇航通航在安全管理、飛行運行方面存在組織管理的問題,對事故負有管理責任,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對宇航通航處40萬元罰款;宇航通航違反了《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第十二條的規定,已依據《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第十二條、第四十一條,吊銷其經營許可證并處以10萬元罰款。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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