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臺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若干政策的通知》,具體如下:
臺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精神,深化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更好發揮住房公積金保障民生、支持合理住房消費的作用,著力穩定我市房地產市場,現將我市住房公積金若干政策調整如下:
一、優化貸款認定標準
家庭成員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已使用過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相應的住房已出售的,按首套房政策標準執行。
二、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單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最高貸款額度從70萬元調整至80萬元。
三、優化可貸額度的貸款計算公式
繳存人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自申請貸款時往前追溯12個月內其提取金額,可計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合并計算貸款額度。
四、優化購房提取條件
職工自2016年1月1日以后購買臺州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選擇一套自住住房按實際需求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累計購房提取額達到購房總價或選擇的住房被出售后終止提取。
五、擴大購房提取范圍
購買臺州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時支付的交易稅費、住宅專項維修基金、其他輔助用途房(房屋所在小區的儲藏室、車位、車庫)等可納入購房總價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2016年1月1日以后購買的自住住房可分類申請各補提取一次。
六、提高無房租賃住房提取額度
無房職工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標準調整為2100元/月,一年內可多次提取。
七、開展支付物業管理費提取業務
提取住房公積金可用于支付臺州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物業管理費,提取金額為不超過實際支付的各年度物業管理費用。允許多年度同時提取,同一張物業管理費發票可提取一次。
八、支持舊房自主更新
持有臺州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滿10年及以上并未出售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一套住房同一職工限提取一次,每套住房的提取限額為1000元/平方米。
以上政策自2026年3月23日起施行。具體細則由臺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另行發文并負責解釋。
![]()
來源:臺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