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層定調“反內卷”釋放了什么信號?
“價格戰”吞噬企業利潤,超長賬期擠壓生存空間,同質化競爭浪費寶貴資源……從光伏到汽車,從傳統化工到先進制造,“內卷式”競爭,這個曾經的社會熱詞,如今已成為懸在中國眾多行業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直面這些痛點難點,推動“內卷式”競爭整治進一步落地見效,成為今年全國兩會上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
3月5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開幕,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綜合運用產能調控、標準引領、價格執法、質量監管等手段,深入整治“內卷式”競爭,營造良好市場生態。
這并非中央首次關注此問題,中央再次定調“反內卷”背后,釋放出什么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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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號一:從被動應對到長期戰略,整治進入“深水區”
回顧“反內卷”的治理路徑,一條清晰的升級曲線浮出水面。
2024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會議指出,要防止“內卷式”惡性競爭,這是歷次政治局會議中首次用“內卷”描述行業競爭。
2025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打通市場準入退出、要素配置等方面制約經濟循環的卡點堵點,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彼時,治理重點在于糾偏,如光伏、動力電池等部分行業出現價格低于成本的非理性競爭,政策重點在于通過行業自律公約和監管約談,約束低于成本價銷售、虛假宣傳等破壞市場基礎秩序的行為。
2025年12月10日至11日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今年經濟工作時提出,制定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條例,深入整治“內卷式”競爭。為2026年“反內卷”政策的進一步升級奠定了基調。
進入2026年,監管部門圍繞“反內卷”開展監管行動十余次,約談光伏頭部企業、規范動力電池行業、評估平臺競爭秩序,劍指壟斷協議、市場劃分、產能串通、補貼傾銷等突出問題。3月份,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深入整治‘內卷式’競爭”。
從2024年7月中央政治局會議首次提出“防止‘內卷式’惡性競爭”,到2025年“綜合整治”,再到今年“深入整治”,短短兩年間,措辭三次升級。這不僅僅是文字的遞進,還標志著“反內卷”治理從“糾偏”邁向“治本”的新階段,意味著“反內卷”治理進入深水區。
“早期的‘防止’,是一種相對被動和防御的姿態;到‘綜合整治’,意味著我們意識到‘內卷’不是單個企業的問題,而是涉及宏觀環境、產業階段、地方行為等多重因素的復雜現象,需要系統性的政策工具組合來應對;再到今年‘深入整治’,則傳遞出這項工作的長期性、制度化和攻堅決心。”國務院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競爭法中心主任黃勇表示。
“從‘防止’到‘深入整治’的變化,本質上是治理理念的一次系統性升級。”黃勇強調,它要求治理不能停留在表面糾偏,必須直指背后的制度性根源。通過完善法治、強化剛性審查等手段,構建能夠自我糾偏、持續健康的良性競爭生態,這明確向市場傳遞了一個信號:整治“內卷”不是權宜之計,而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長期戰略。
與前兩年相比,今年“反內卷”政策重心逐漸由立規、建制轉向常態化、制度化監管,反不正當競爭執法與反壟斷調查持續加強,相關部門的治理思路也從單一領域施策升級為多部門協同發力。
“去年的政策手段主要集中于加強執法檢查、規范招投標機制等監管層面,側重于對違規行為的矯正。2026年‘反內卷’治理則更加‘系統化’與‘源頭化’。”中誠信國際總裁岳志崗表示,具體來看,一是強化政府行為約束,治理重心向“深水區”邁進,重點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嚴控地方政府通過違規補貼、稅收優惠等手段干預市場,從源頭上減少因體制機制原因導致的重復建設與產能過剩。二是跨部門協同與法治化并行,監管模式從單點執法轉向跨部門、跨區域的協同監管。同時,行政指導將進一步與立法并重,預計針對新能源、高端裝備等重點細分領域,將出臺更為明確的行業指南或行動綱領,為經營主體提供清晰的政策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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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號二:從“卷價格”到“優價值”,重塑競爭的邏輯
當下“內卷式”競爭的核心癥結,在于形成了一個“低價—低利潤—低研發—低附加值”的惡性循環。而“反內卷”的目的是引導競爭回歸本質,技術創新、品質提升、服務優化都是其中要義。
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產能調控、標準引領、價格執法、質量監管”,這不單是簡單地叫停“內卷式”競爭,而是打出了一套旨在重構競爭邏輯的組合拳。
“產能調控”旨在從供給側緩解供過于求的階段性矛盾,為價格回歸理性創造條件。“標準引領”則是通過提高環保、能耗、技術等準入門檻,倒逼企業擺脫低水平重復,向高端化邁進。“價格執法”與“質量監管”雙管齊下,嚴厲打擊低于成本價的傾銷行為,同時確保產品和服務質量,讓“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無處遁形。
這套組合拳的最終目標,是實現從“卷價格”向“優價值”的根本轉變。國家信息中心研究員肖宏偉指出,“優質優價”是實現“反內卷”與“擴內需”協同的核心樞紐。高質量的供給體系,精準匹配了消費結構從“有沒有”向“好不好”的轉變,既能創造新需求,又能以合理利潤反哺研發,構建起“供給創造需求、需求牽引供給”的高水平動態平衡,在根治內耗的同時激活內需潛力。
“整治‘內卷’不是要讓競爭消失,而是要讓競爭升級。”黃勇強調,未來的競爭規則將徹底改變——依靠燒錢補貼、低于成本價搶占市場的模式將難以為繼,企業必須將競爭焦點從“卷價格”轉向“優價值”,通過技術創新、產品差異化、服務升級來構建核心競爭力。這既是挑戰,更是機遇。
隨著整治行動的落地見效,中國制造業有望在“十五五”開局之年逐步走出一條從“卷價格”到“卷創新”的新路。頂層定調的“反內卷”,最終指向的是一個更加健康、更有活力、更可持續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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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號三:全國統一大市場破局,法治化監管成常態
2025年12月10日至11日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今年經濟工作時提出,制定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條例,深入整治“內卷式”競爭。
當前,我國經濟正處在轉向高質量發展的關鍵階段。在南方科技大學副校長金李看來,“內卷式”競爭已成為我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主要障礙。破除這一痼疾,對于暢通經濟循環、激發創新活力、實現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至關重要。
“‘內卷式’競爭使企業將大量資源和精力投入價格戰、營銷戰等同質化競爭中,在有限市場空間內進行低水平重復博弈,難以推動技術升級和生產工具的升級;使企業困于存量市場的零和博弈,沒有充裕的資金去推動實現勞動對象的拓展和升級。”金李說。通過制定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條例,以法治方式助力“內卷式”競爭治理,有利于持續優化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持續推動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
隨著中央層面大力開展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正以法治化、規范化路徑向縱深推進。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劉遠舉表示,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是我國在推進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形成的一項重要抓手。制定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條例,堅持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確保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于法有據,將推動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政策仿真實驗室副主任、研究員張曉蘭認為,2026年開年“反內卷”政策最鮮明的創新是形成監管合力,為產業升級提供長效保障。目前多部門協同趨勢已經逐漸加強,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昌林透露,在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框架下,將不斷完善相關的統計、財稅、考核制度,進一步引導各地區各部門堅決做到“小局服從大局、小道理服從大道理、小市場服從服務于全國統一大市場”。
頂層定調“反內卷”釋放了什么信號?
頂層定調“反內卷”,不僅是規范市場秩序的治理行動,更是中國經濟轉向高質量發展的戰略抉擇。它終結低水平內耗,打開高水平競爭空間;它淘汰落后動能,培育先進生產力;它重塑地方、企業、市場的關系,夯實長久發展的制度根基。
深入整治“內卷式”競爭,除了政策制度和相關標準要加快建設,行業和企業自身也要加速改革,汰換落后動能,跳出“價格戰”的窠臼,主動走向效率和創新的競爭,主動融入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浪潮,以技術、品牌、服務升級,在市場競爭中構建起自身發展真正的“護城河”。
當企業不再困于價格戰,當產業不再陷于低水平重復,當市場回歸公平與創新,中國經濟將卸下內耗包袱,輕裝邁向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續的新征程。這就是頂層“反內卷”最清晰、最深遠的信號。
本文刊登于《記者觀察》2026.3(上)第7期 總第69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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