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一戶多宅的情況非常普遍。所謂的一戶多宅就是,農村村民在村莊內同時擁有兩處宅基地,且都建有房屋。實踐中,有的村民在另起地基建有房屋后,以前的老舊房屋并沒有拆除,那么此時就會形成一戶多宅的情況。但是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人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而且宅基地的面積還不能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宅基地面積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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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法律法規來看,一般情況下,若村民同時擁有兩處宅基地,甚至兩處以上,那么原則上則就違反了“一戶一宅”原則。對于這樣的情況,通常相關部門在開展土地閑置調查,或者是在土地確權工作,不予對此房屋進行確權登記。對于納入在征收范圍內的,征收方也會直接以一戶多宅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規定,直接認定為是違法行為,并針對當事人作出相關的行政處罰決定,要求當事人自行拆除違反規定的房屋,不給予任何的補償。
李某是山西大同的某村村民,其在所在村莊內有兩處宅基地,其原有的宅基地上房屋因交通不方便,且周圍也沒有像樣的設施設備,所以,為了提升自己的生活質量,居住環境,李某又在交通比較方便的地方另起了一處地基,并在上面建有房屋。
2024年6月,李某所在村莊的部分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相關部門納入在了征收范圍內,這其中就包括李某家的兩處宅基地。房屋被認定在征收范圍后,李某一家本是非常高興的,其想著,自己通過此次征收可以搬進離城鎮更近的地方生活了,對此李某在征收前期,也是十分的配合征收方的工作。
然而讓李某沒有想到的是,在補償安置階段,征收方卻只承認舊宅基地上的房屋,李某新建沒幾年的房屋征收方便不予認可。征收方認為,李某新建的房屋違反了一戶一宅的規定,而且還有可能存在搶建的行為。困皮,征收方便沒有將李某新建的房屋納入在補償安置范圍內,并且要求李某,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拆除新建沒幾年的房屋。
對此李某認為,新建的房屋是村委會同意后才建的,而且也有相關的手續,所以,征收方只給予老宅基地和房屋的補償,不給予自己新建房屋的補償,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于是李某便沒有與征收方就各項補償事宜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那么,只要村民同時在村莊內擁有兩處宅基地,且都建有房屋,在房屋都納入征收之后,其中一項就應該沒有補償嗎?
事實上,一戶多宅有沒有補償,或者說是怎么補償均需要結合房屋的實際情況來確定。但相關部門把兩處宅基地中的其中一處,直接一刀切的認定為違法建筑,或者說,是違反了《土地管理法》規定的違法行為,不予被征收人任何補償,那么原則上來說肯定是不合法的。
形成一戶多宅的原因有很多種,相關部門在沒有了解形成一戶多宅原因的情況下,就口頭上進行認定,那么這很有可能存在以一戶多宅為幌子,降低征收成本,推進征收工作的目的。對此,凱諾律師在這里提醒廣大被征地農民,如果在土地征收中遇到相關部門把所有的一戶多宅,都直接認定為違法建筑,且不予任何補償,作為被征收人對此要格外注意,千萬不要征收方說什么就是什么,比如說自行拆除房屋,同意征收方給予的低補償,也不要一味地否認,與他們打嘴仗,進行周旋。
自己家的房屋情況,肯定自己是最清楚的,此時建議被征收人盡快收集一戶多宅合法的證據材料,比如說兩處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證,或者是產權證,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的證明材料等等。如果這些材料都有,那被征收人也就不用怕征收方把一戶多宅認定為違法建筑。
在相關政策中有明確指出,如果兩處宅基地都有合法的審批手續,且都有土地使用權證,不存在擴建、翻建,改變用途等情形,那么則是可以依法確權登記的,那也就是說,在被征收后,征收方也需要對被征收人給予合理、公平的補償。
如果手里有了強有力的證據,也就有可能推翻征收方所主張的違反一戶一宅的說辭,只要推翻征收方違反一戶一宅規定的主張,那也就爭取到了以后協商補償的機會。所以收集與兩處宅基地相關的材料是非常重要的。當然了,除了要收集兩處宅基地合法的證據材料之外,還要搜集地方關于一戶一宅相關規定的法律規定或者是地方發布的相關政策,這些政策也是我們確認征收方認定一戶多宅違反《土地管理法》的關鍵性證據。
總之,凱諾律師最后想要告訴廣大被征地農民,對于村里有兩處宅基地,且都建有房屋的,一旦在征收后,其中一處被征收方認定為違法建筑并要被強制拆除,不予任何補償時,被征地農民要盡快了解相關的政策規定,看自己家的房屋是否存在可認定為合法建筑的情形,如果符合,則可以盡快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當然了,對于不知道如何維護自己權益的,被征收人則可以第一時間咨詢專業律師,讓專業律師指導自己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或者是了解具體的政策規定,以免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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