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區法律援助中心近日高效辦結一起未成年人撫養費糾紛案,通過“優先受理、優先指派”的綠色通道和專業律師的全程跟進,成功幫助因父親拖欠撫養費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女孩小陳獲得應有資助。該案是中心深化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構建精準高效法律援助服務體系的生動實踐,展現了司法行政溫度。
當時,滿臉愁容的吳女士(化名)來到區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向工作人員講述起自己和女兒小陳(化名)遇到的困境,并表示,對于今后的生活一籌莫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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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吳女士和陳先生(化名)經人介紹戀愛、結婚并生育女兒。婚后,雙方因感情不和,最終協議離婚。根據離婚協議約定,小陳隨吳女士共同生活,陳先生每月支付女兒5000元撫養費直至女兒年滿18周歲止。
由于撫養費并未按時支付,造成小陳陷入生活困難,無奈吳女士只能向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
一直以來,區法律援助中心對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實行優先受理、優先審批、優先指派,實現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零等待”。
考慮到她們的實際困難,中心工作人員迅速審查了相關申請材料,決定對小陳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援助律師王麗勤予以承辦。
接受指派后,法援律師王麗勤及時約見了吳女士,詳細溝通了解情況。2023年12月底,吳女士帶著小陳搬離原來的家,其間,陳先生是一直支付撫養費,但到了2024年8月,就不再支付了。對此,吳女士多次找到其溝通,均不歡而散。
現在,吳女士母女倆租房,費用開支較大,加之其工作單位降薪,導致生活愈發困難。因此,吳女士希望陳先生支付其欠付的撫養費,并要求其繼續按月支付至女兒年滿18周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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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吳女士的陳述,王麗勤指導其收集整理相關證據材料,并依據法律規定和司法實踐,向她分析法院對于辦理未成年人撫養費糾紛案件通常的審理思路與規則,告知此案可能面臨的法律訴訟風險,并及時向法院提交了起訴材料。
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進行訴前調解,因一直無法聯系到陳先生,故案件轉而進入審判程序。
開庭當天,援助律師和作為小陳法定代理人的吳女士共同出席庭審,陳先生也依法到庭并向法院說明。其實,陳先生不能繼續支付撫養費并非主觀故意,由于他也失業近半年,微薄的積蓄也近乎耗盡,現在無經濟來源,每月5000元撫養費實在拿不出來。
考慮到未成年人小陳目前的實際需要,法官堅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則并同時兼顧各方利益平衡,與當事人進行多輪調解談話。最終,案件調解生效,陳先生及時按約給付了半年的撫養費,滿足了小陳近期的生活、教育等需求。
“太感謝法援律師王麗勤的一路陪伴,律師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辦案時耐心細致,保障了援助工作的專業性和實效性。”吳女士激動地向王麗勤表示感謝。
長寧區法律援助中心主動融入未成年人保護大格局,從制度建設、隊伍發展、質量提升等方面強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著力打造措施精準、聯動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體系,立足未成年人需求導向,強化智慧賦能,通過素質過硬的專業團隊,構建起部門聯動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務網絡,有效提升了未成年人法律服務的可及性和便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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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于網絡
記者:閆 漫
編輯:陳 莎
責編: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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