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長沙市民黃先生在某知名電商平臺上以拼單價538元購買了一款標為“正品純銀”“9999足銀”、重量40克的“莫比烏斯推拉銀手鐲”。他將手鐲送往瀏陽市淮川街道一家規模較大的打金店進行專業檢測。檢測報告顯示,該手鐲的主要成分為銅(61.9%)、鋅(18.82%)、鎳(18.17%),而銀的含量僅為1.1%,與商家宣稱的“足銀”標準相差甚遠。
![]()
發現問題后,黃先生第一時間聯系商家,卻發現對方已下架商品并失聯。他隨即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并與電商平臺進行溝通。黃先生說,該電商平臺承諾退一賠三,但實際沒有做到。平臺后來安排快遞上門將手鐲取回,強制退貨退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服務存在欺詐行為的,消費者有權要求“退一賠三”,即退還商品價款并支付三倍賠償金;若賠償金額不足五百元,則按五百元賠償。
據長沙晚報,湖南楚知律師事務所嚴亮律師表示,若平臺在明知或者應知商家存在侵害消費者的行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未盡到商家資質審核和安全保障義務的,也應承擔連帶責任或者其他相應責任。平臺以優惠券替代現金賠償的做法,實質上降低了消費者應得的賠償權益,建議消費者堅持依法維權,可選擇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也可以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來源:長沙晚報
報料、維權通道:應用市場下載“晨視頻”客戶端,搜索“報料”一鍵直達,或撥打熱線0731-85571188;如需內容合作,請撥打政企服務專席19176699651,商務合作聯系0731-85572288。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