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東沖突導致燃料價格暴漲和短缺,正給越南重點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的實施帶來前所未有的壓力。多個施工標段只能維持半開工狀態(tài),面臨無法按期完工的風險。
在油價尚無下跌趨勢、燃料供應中斷的背景下,施工企業(yè)正絞盡腦汁采取多種緊急措施以維持工地運轉,盡量減少對工程進度的影響。
![]()
同登-茶嶺(??ng ??ng-Trà L?nh)高速公路路基建設
工地上的"沖擊"
作為連接北部山區(qū)各省與河內的重要通道,新市-北件(Ch? M?i-B?c K?n)高速公路建設項目已獲政府總理決定增補為2021-2030階段國家重點工程。
項目管理委員會(建設部項目管理二局)項目執(zhí)行主任莫文業(yè)(M?c V?n Nghi?p)先生表示:按計劃,項目力爭今年底全線通車,各參建單位正利用有利天氣,調動人力設備加快施工進度,共24個工區(qū),近400臺機械設備。路基開挖已超550萬立方米(43.25%),填方超180萬立方米(31.25%);13座橋梁施工中,完成鉆孔樁超9000米(55.26%);正在施工22座橋墩臺,已完成7座,預制梁106片,架設21片……
然而,中東軍事沖突對施工進程產生了強烈沖擊。據方城Tranconsin公司副總經理武德認(V? ??c Nh?n)評估,過去十多天,承包商面臨的困難甚至比2021年燃料價格高漲時期更為嚴峻。
在新市-北件高速公路項目,僅方城Tranconomics一家承包商每天就需要2萬升柴油驅動施工機械。燃料價格暴漲,僅柴油有時就比正常上漲50%,承包商陷入被動,不買燃料就得停工,買了又不知道多少才夠、何時買才能減少損失。
"燃料漲價產生連鎖效應,推高原材料價格,而大部分重點交通基礎設施項目正處于沖刺收官階段,給承包商造成巨大困難。僅在2026年第一季度,石料、沙、鋼材、水泥等基礎建材價格就上漲了10%以上。由于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的特點,燃料成本占施工機械總成本的30%到50%,如此劇烈的波動嚴重影響了整個成本結構。"項目管理二局主任黎勝(Lê Th?ng)分析道。
類似的情況也出現在友誼-支陵(H?u Ngh?-Chi L?ng,諒山省)高速公路項目,每個承包商每天需要5000至2萬升柴油。柴油價格一度比2026年1月上漲72%(不含運費),從料場到工地的材料運費比2月初上漲了30%到40%。在同登-茶嶺(??ng ??ng-Trà L?nh)高速公路項目,工地每天需要高達15萬升柴油……
考慮直接價格補償機制
在南方,胡志明市-隆城-油秒(Thành ph? H? Chí Minh-Long Thành-D?u Giay)高速公路擴建項目工地,承包商不得不派人到加油站守著,以確保機械運轉的及時供油。
在隆城國際機場建設工地,Cienco4集團所屬4.6和4.7標段執(zhí)行團隊正面臨進度延誤風險,盡管處于最后沖刺階段,但運抵工地的燃料量卻不足。
Cienco4集團4.6和4.7標段執(zhí)行經理陳文山(Tr?n V?n S?n)表示:實際采購燃料價格已比初始預算單價高出50%到60%。承包商不得不考慮動用節(jié)前囤積的庫存物資來維持施工。
越南承包商協會主席阮國協(Nguy?n Qu?c Hi?p)評估稱,近期燃料價格異常波動直接影響了建筑企業(yè)的生產經營活動,尤其是那些承擔公路基礎設施項目的企業(yè),這些項目土石方開挖運輸量大,燃料和散裝材料消耗巨大。
鑒于中東沖突預計還將持續(xù),越南承包商協會已向政府總理建議若干措施,以紓解困難,支持企業(yè)和承包商確保國家重點工程進度。
據此,建議允許在工程造價預算、標段價格、施工合同價格中計算燃料成本差額,作為發(fā)承包雙方結算依據,燃料成本差額補償適用期從2026年3月起至油價穩(wěn)定為止。同時,需要建立適當機制穩(wěn)定與燃油成本相關的運輸環(huán)節(jié)價格,幫助承包商穩(wěn)定投入成本。
"我們建議政府總理指示各級政府嚴密監(jiān)控散裝材料價格,嚴肅處理哄抬物價行為。如果因中東軍事沖突影響導致燃料價格長期波動,建議總理考慮適用不可抗力條款調整合同;同時出臺政策鼓勵支持建筑企業(yè)聯合形成供應鏈,以抑制物資、原材料供應的異常波動和價格異常變化。"阮國協建議。
近期,建設部已就燃料漲價影響及初步應對措施向裴青山(Bùi Thanh S?n)副總理作了匯報,以穩(wěn)定運輸活動和建設投資。建設部將繼續(xù)指導部屬單位及各地建設廳跟蹤燃料價格及其對運輸服務價格的影響,及時匯總并提出適當調控建議,以盡量減少對運輸活動和人民生活的負面影響。
"面對燃料價格和供應波動,政府、政府總理已指示各部委、職能機構采取多項宏觀措施,保障短期生產活動。對于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針對按單價調整的合同,各地需迅速調研,發(fā)布符合實際波動的價格指數,按規(guī)定保障權益,為承包商維持資源加快項目進度創(chuàng)造條件。對于無法調價的合同,如果波動持續(xù),管理機構需研究適當措施鼓勵承包商克服困難,不能讓承包商被動等待價格穩(wěn)定而降低施工節(jié)奏。"建設部副部長阮春渡(Nguy?n Xuan Sang)強調。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