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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蝶蝶,現任瑞安市檢察院行政檢察部門負責人,曾獲評溫州市第一屆控告申訴業務能手、溫州市第二屆行政檢察業務標兵,2025年8月榮獲浙江省第二屆行政檢察業務標兵稱號。
在瑞安市檢察院的十五載春秋里,傅蝶蝶的職業生涯如同一場始于熱愛、歸于堅守的深耕。從控告申訴到未成年人檢察,再從刑檢部門到如今的行政檢察工作,她的足跡跨越“四大檢察”領域,卻始終圍繞著同一圓心——對公平正義的執著堅守,對個體命運的深切共情,以及對社會治理的主動擔當。這份初心,在她經手的每一個案件中熠熠生輝,化作穿透鐵窗的晨曦、化解困境的暖流、推動善治的匠心。
高墻內的考場
司法的溫度,往往在命運的轉折處最為動人。
春天里,三月的風還帶著料峭寒意。傅蝶蝶在一堆案卷中,目光被兩個稚嫩的名字鎖住。涉案的兩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即將迎戰中考的初三學生,此刻卻因一起刑事案件,被高墻隔絕在了課堂之外。按照相關規定,缺考中考便無法獲得初中畢業證書。這薄薄一紙文憑,對兩個未滿十五歲的少年而言,卻是未來重返社會最珍貴的“通行證”。
“他們的人生才剛剛掀開扉頁,不能就此潦草落筆。”一個在看守所內設立特殊考場的念頭在傅蝶蝶心中萌生。這想法看似簡單,卻要協調法院、看守所、教育局等多個部門。她沒有猶豫,與同事多次登門溝通,“懲罰是為了警醒,教育挽救才是未成年人檢察工作的靈魂。參加中考,不僅是給他們一個機會,更是向社會傳遞一個信號:我們從未放棄任何一個迷途的孩子。”
誠意終能消融壁壘,經過多方努力,共識終于達成。中考當日,看守所一間安靜的會議室被布置成肅穆的考場,桌椅整齊,時鐘嘀嗒。教育局指派的老師負責監考,紀檢人員執行監督,檢察干警在場保障,每一個流程都與普通考場別無二致。
當傅蝶蝶和同事們將準考證遞到兩名少年手中時,少年們先是難以置信地沉默,隨即紅了眼眶。這場在高墻內完成的考試,沒有鮮花與喝彩,卻成為兩個少年人生的重要轉折。“鐵窗能禁錮身體,卻鎖不住對知識的渴望,更擋不住對未來的期盼。”傅蝶蝶望著少年們伏案疾書的身影,輕聲感慨。那一天,筆尖在試卷上劃過的“沙沙”聲,是少年與過去告別的序曲,更是司法溫情奏響的動人樂章。
破解身份迷局
正義的底色,從來都藏著對百姓急難愁盼的深切共情。
那年盛夏,一封來自紹興新昌縣的申訴信牽動了傅蝶蝶的心。申訴人羅女士來自貴州,在為女兒辦理入學手續時,愕然發現自己竟因“正在服刑”無法繳納社保,而不繳社保,女兒便不能在當地入學。她四處求證下,最終發現是有人冒用了自己的身份信息在瑞安犯下盜竊罪被判刑,“我在新昌打工多年,從來沒去過瑞安,怎么會在那里犯罪?”字里行間的焦灼與無助,讓初為人母的傅蝶蝶感同身受——她太清楚,為人父母者,最怕耽誤孩子的前程。
傅蝶蝶與同事立即立案復查,并火速趕往新昌縣。談話室內,羅女士的陳述與其同事“她從未請假”的證言相互印證,初步證實了其被冒名的極大可能性。
然而司法糾錯有嚴謹的程序,需要時間,但孩子的入學報名卻迫在眉睫。經領導批準后,傅蝶蝶果斷決定“特事特辦”,與同事專程趕往新昌縣相關部門詳細說明案情,建議在事實查清前先允許羅女士補繳社保。經過誠懇溝通,這個建議被采納。
同年8月25日,羅女士如愿繳上社保,解決了女兒入學問題,而傅蝶蝶一行人追尋真相的腳步才剛剛開始。
冒名者究竟是誰?提審時,對方的回答含糊不清;奔赴女子監獄詢問其同案犯姐姐,又牽扯出其他多個名字,調查一度陷入僵局。傅蝶蝶并未氣餒,她與同事一方面發函至貴州戶籍地請求協查,一方面在得知冒名者刑滿釋放后去了江西上饒,又親赴該地補充調查。
跨越浙江、貴州、江西三省的奔波與求證,終于揭開了謎底:冒名者與羅女士本是同鄉,其曾用名與羅女士的名字發音極為相近,正是這一偶然的巧合,釀成了身份信息被冒用的鬧劇。更為關鍵的是,調查還發現冒名者實為累犯,而原判決因身份信息有誤未予認定,導致法律裁量失準,需依法予以糾正。經提請抗訴,該案最終得以再審改判。
看著結案報告上清晰的字跡,傅蝶蝶輕輕舒了口氣——那些跨越山海的奔波、深夜里的反復核查、溝通中的耐心周旋,都化作了此刻的安心。她將案卷整齊歸檔,指尖拂過裝訂整齊的頁碼,只覺每一份嚴謹的核查、每一次執著的追尋,都是對“司法為民”最樸素的踐行。
從個案到善治
司法的深度,不只在于定分止爭,更在于溯源治理、防微杜漸。
2024年4月,一起看似普通的故意傷害案,通過行刑反向銜接機制,送到了傅蝶蝶手中。剛滿18周歲的陳某,在工學交替實踐期間,將同學李某打致輕傷。案卷顯示,案件事實清晰,雙方已達成調解,陳某也取得了被害人諒解,且具有如實供述、認罪認罰等情節,刑檢部門已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但傅蝶蝶在深入審查后發現,這場沖突的背后,藏著令人心酸的“誘因”:陳某長期遭受李某的校園欺凌,從不雅視頻被公開傳播,到工作崗位上的持續欺辱,日積月累的怨恨,最終在一次對峙中徹底爆發。陳某既是傷人者,更是長期被欺凌的受害者。如何在法理與情理之間找到平衡點,既守住法律的底線,也給迷途的少年留足改過自新的空間,成為傅蝶蝶思考的核心。
2024年5月,傅蝶蝶主持召開了公開聽證會,邀請有教育從業經歷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作為聽證員,圍繞“是否需要對陳某提出行政處罰檢察意見”展開評議。聽證會上,傅蝶蝶詳細闡述了案件的前因后果,包括陳某遭受欺凌的細節與案發后的悔罪表現。聽證員們經過充分討論,一致認為:李某過錯明顯,雙方已達成和解,且陳某患有抑郁癥需要治療,無需再提出行政處罰檢察意見。
“不處罰”卻要“真治理”。傅蝶蝶了解到,陳某就讀的浙江某學院是一所擁有9700余名學生的公辦院校,涵蓋未成年人與成年人,而陳某遭受欺凌的時間,恰好從未成年延續至成年。案發后,學院口頭通知陳某無需返校,這意味著他的學業生涯可能就此擱淺。
“一次沖動的代價不應徹底斷送一個少年的‘人生軌跡’。”傅蝶蝶驅車趕往學院,與校方反復溝通,不僅成功為陳某爭取到重返校園的機會,更結合案件暴露出的問題,送達了一份檢察建議書。從完善校園欺凌防控機制,到提升教師應急處置能力,再到強化全年齡段學生法治教育,每一條建議都源于對個案的深思,旨在從源頭遏制“小錯”演變為“犯罪”。
這份對“個案治本、類案共治”的執著,并未止步于校園治理。傅蝶蝶還牽頭構建“不動產未及時解封行政非訴執行監督模型”,以數字賦能打破信息壁壘,實現類案精準監督,讓更多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這一創新成果獲得最高檢的肯定與推廣,真正將“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司法理念,轉化為守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實際成效。
從控申一線到未檢溫情,從刑檢辦案到行政監督,多崗位歷練、全鏈條實戰、跨領域深耕,讓傅蝶蝶練就了扎實的法律功底、嚴謹的程序意識和暖心的群眾工作能力,也讓她深刻把握“四大檢察”內在邏輯與系統融合,為備戰全省檢察機關行政檢察業務競賽筑牢根基,最終斬獲行政檢察業務標兵稱號。
十五載初心如磐、匠心如一,傅蝶蝶以十五年光陰,將法治微光匯成星河,照亮迷途者與正義前行之路。她是守望者,更是擺渡人,她以初心為舵、專業為帆,在法治征程上書寫著新時代女檢察官的擔當與榮光。
編輯丨辦公室
審核丨鄭法梁
監制丨陳 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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