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AI使用者而言,提示詞至關重要。此前,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AI繪畫提示詞著作權糾紛案,并作出司法界定。使用相同的提示詞,生成風格一樣的產品,算侵權嗎?一起來看。
問:AI提示詞算不算“作品”?
答:不算。作品一般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現的智力成果。AI提示詞通常體現抽象的創作想法和指令集合,其中包括對畫面元素、藝術風格、呈現形式等的羅列與描述。
從藝術生產論視角分析,藝術作為特殊精神生產形態,需遵循普遍生產規律并保持精神創造性。具體從AI繪畫提示詞個案來看,AI使用中的提示詞并不能構成“作品”,更多地是屬于抽象的創作構思。不管從內容上看,還是從形式上看,它都與平常定義的“作品”相去甚遠。再看獨創性,AI提示詞大多是產品要素的常規表述,很難說是一種具有獨特審美的作品。
問:AI生成的產品是不是作品?
答: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核心是“具有獨創性的表達”,需滿足“獨立完成”且體現“個性化智力投入”。在AI運用中,提示詞越詳細越具體,所生成的產品越不一樣,也就能夠體現出一種個性化表達,具有獨創性的可能性。
從結果上看,在滿足我國著作權法對作品定義規定的前提下,AI生成的產品就可以被看作“作品”,具有可版權性。目前已有不少司法裁判作出肯定評價,以面向未來的司法理念,更好地鼓勵新技術應用、推進新業態發展,為新技術發展保駕護航。
問:AI作品的著作權應屬于誰?
答:關于AI作品的權利歸屬問題,仍有爭議,尚不能一概而論。根據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屬于作者。而作者就是創作作品的自然人。這就意味著,目前的人工智能模型本身無法成為我國著作權法上的作者。同時,從現階段技術的發展特征看,人工智能并沒有自由意志,不具備成為“作者”的條件。對于用戶而言,通過一定智力投入,并且直接生產出體現個性化表達的作品,他就是作者,享有對作品的著作權。
需明確的是,并非所有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出的內容都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這需要緊扣“智力成果”“獨創性”等要素綜合判斷,具體個案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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