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源:網絡
19日,長春市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針對“路虎別停奔馳致追尾”一事,我局已將其立為刑事案件,并依法對路虎車主孫某某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3月19日央廣網)
長春路虎別停奔馳案,終于有了讓人稍感安心的結果。警方正式立為刑事案件,路虎車主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可比起“正義雖遲但到”的欣慰,更該追問的是,這起證據確鑿的案子,為啥會經歷“涉嫌刑案→不予立案→無違法事實→刑事立案”的連環反轉?
事情的來龍去脈很清晰:一分鐘之內,路虎連續8次惡意別停奔馳,最終導致追尾,奔馳車維修費加折舊損失近16萬。保險公司還因為沒有責任認定書拒賠,受害者呂先生只能自己扛。
最離譜的不是路虎車主的囂張,而是基層執法的“反復橫跳”。交警一開始就認定涉嫌刑案,結果移交派出所被拒收,后來干脆出具“不予立案”,甚至說 “沒有違法事實”。要不是車主堅持維權、上級復核介入,這起明顯的馬路暴力,可能就這么不了了之。
不少人贊此案是“法治勝利”,可我認為,這起案子最該警醒的,不是“路怒”,而是基層執法的惰性和漏洞。
說白了,不是證據不夠,是有人不想管、不愿管。一分鐘的行車記錄儀視頻,鐵證如山,怎么看都是惡意別停、危害公共安全,可基層部門卻能做出“無違法事實”的認定。這背后藏著的,要么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敷衍,要么是部門間推諉扯皮的壁壘,要么是人情干擾的貓膩。
馬路暴力之所以屢禁不止,不光是違法者囂張,更因為違法成本太低,甚至有時候“違法了也沒人管”。如果這起案子沒有反轉,路虎車主全身而退,只會給更多人傳遞一個信號:別車、路怒沒事,反正沒人管,或者能夠“擺平”。那以后,“路怒族”只會越來越多,普通人的出行安全,誰來保障?社會的公平正義,誰來捍衛?
還有受害者的困境,更讓人揪心。車撞壞了,自己花十幾萬修車,保險公司拒賠,維權之路走得步步維艱。這背后,是執法流程的脫節。明明是刑事案件,卻遲遲不出責任認定,導致受害者求償無門。
此案立為刑事案件,確實是個好信號,彰顯了對馬路暴力的零容忍。但我們不能只滿足于“這一次的正義”,更要堵住執法漏洞。基層執法不能再敷衍了事,部門間不能再推諉扯皮,人情干擾更要堅決杜絕。
馬路不是競技場,執法更不能“和稀泥”。一次輕率的認定,透支的是公眾對法治的信任。一次及時的反轉,挽回的不僅是受害者的權益,更是大家對公平正義的期待。希望基層執法真正嚴起來、實起來,讓每一起馬路暴力都能被嚴肅對待,讓普通人走在馬路上,能真正安心。(文/李蓬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