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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網絡
上班先晨讀?近日,有網友反饋,自己在向武侯區一家公司溝通面試時,被對方公司的要求“勸退”。(3月19日封面新聞)
成都一家公司“上班先晨讀”的規定引熱議:8點半上班,卻要求員工8點到崗晨讀半小時。這貌似“好學”的企業文化,怎么看都別扭。
公司創始人稱,推行晨讀是想提升員工、打造學習型文化,還說員工愿意參與。這番話的初衷可理解,但本質是無償占用員工休息時間。因為讓員工提前半小時到崗,就是加班。按照規定,企業需付1.5倍加班費,不能用“企業文化”規避責任。
當然,所謂“員工自愿”也不過是“被自愿”罷了。因為既然是公司一直以來的“規定”,員工還有啥愿不愿意可言?有的企業將形式化管理包裝成“企業文化”,以“成長”為名無償占用員工時間,實則是變相損害員工權益。
平心而論,這家公司或許并非故意壓榨員工。但晨讀內容多為雞湯口號,與工作脫節,既不提升業務也難凝團隊,反而占用員工休息、增加通勤壓力,既不尊重員工也忽視法律。
企業文化的核心是尊重與權益保障,而非晨讀、宣誓等表面功夫。真正為員工著想的企業,比如像胖東來這樣的企業,都會拿出真金白銀、真情實意對待員工,而不是玩虛的。
因為老板個人愛好,就要求員工培養同樣的愛好,而且還要犧牲個人時間。這哪里是培養企業文化,分明是在搞忠誠度測試。
一些企業想收獲員工忠誠,卻不愿保障員工權益,還用“情懷”掩蓋管理問題。這種自我感動、自欺欺人的做法,無論裝扮得多么華麗、高大上,都留不住人。企業可以搞晨讀,可以搞企業文化,但要守住“自愿、有償、合規”底線。(文/李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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