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發布數據顯示,2024年至2025年,金融監管總局系統累計查處吊銷注銷保險中介集團3家、保險專業中介法人機構57家;清退保險專業中介分支機構3730家、保險兼業代理機構226家。
當消費者在互聯網平臺咨詢或購買一份保險產品,背后往往有一家持牌的保險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保險中介機構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專職賣保險的專業中介,另一類是主業非保險但“兼職”銷售的兼業代理。這兩類機構代銷保險公司的產品獲取傭金,也要承擔為客戶服務的職責。
近年來,保險中介機構快速發展,在完善保險市場結構,促進保險行業專業化經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部分中介機構在銷售保險產品時動起歪腦筋:虛掛人力、虛構保單套取傭金,未經許可跨區域展業,注冊后變成“空殼”公司從未實際經營……這些行為不僅擾亂市場秩序,還可能導致消費者理賠受阻、利益受損。
金融監管部門自2024年起開展保險中介市場清虛規范提質行動,依法依規分類別、有步驟地出清不符合監管要求、非正常經營的保險中介機構,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通過清虛提質,不僅降低了中介機構違法行為發生率,而且提升了保險中介的經營質量,對保險行業高質量發展有重要作用。
在“報行合一”大背景下,留存下來的保險中介仍面臨激烈的市場競爭,既是專業人才的競爭、服務的競爭,更是創新發展的競爭。一方面,保險中介機構應加強對業務人員的培訓,提升隊伍的專業技能;另一方面,應從產品推銷轉為需求驅動,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
保險中介機構作為保險市場的重要參與者并非獨立存在,而是與保險公司相互依存、共同發展。保險中介機構與保險公司特別是中小保險公司加強合作、推出定制化爆款產品的案例也比比皆是。例如,中小保險公司受限于人力成本,可專注產品研發、資金投資,保險中介機構則更多承擔保險產品推廣、銷售等業務。隨著數字化轉型提速,雙方均可利用“船小好掉頭”的優勢,進一步提升客戶服務體驗,實現協作共贏。(作者:于 泳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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