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戲曲綿延千年,是民族文化的璀璨瑰寶。一部部傳世劇目、一篇篇經典劇作,凝聚著一代代藝術家的心血與智慧,構筑起中華文脈的厚重根基。在戲曲藝術傳承發展的當下,版權保護不僅是對創作者的尊重,更是對藝術尊嚴的守護、對文脈延續的擔當。
翁偶虹先生作為我國京劇史上里程碑式的戲曲藝術大家,一生筆耕不輟、佳作等身,其經典巨著《鎖麟囊》更是中華戲曲寶庫中熠熠生輝的傳世之作,歷經歲月洗禮久演不衰,影響深遠。汪曾祺先生曾言:“臺上看梅蘭芳,臺下讀翁偶虹。”足見翁偶虹先生在戲曲界的崇高地位與藝術分量。翁偶虹先生于1994年6月19日逝世,其著作權受法律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死亡后五十年,相關版權權益至2044年12月31日到期。
![]()
作為翁偶虹先生的入室弟子與著作版權授權執行人,同時也是資深戲曲評論家,張景山先生始終心懷對恩師的感念之情,堅守對戲曲藝術的敬畏之心。多年來,他悉心守護先生留下的珍貴藝術遺產,以法理為依據,以道義為準則,為經典劇目版權保駕護航,不遺余力。
近年來,為維護翁偶虹先生《鎖麟囊》的合法署名權與著作權,張景山先生先后兩次挺身而出、依法維權,均取得圓滿成功,用實際行動捍衛了前輩藝術家的尊嚴與權益。這兩次維權,不僅是對個人著作權的守護,更折射出傳統戲曲領域版權保護的時代命題,與河北梆子《蝴蝶杯》、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等經典文藝作品的維權案例交相呼應,共同書寫了中國文藝版權保護的生動篇章。
回望:維權之路的同行者
回望我國文藝版權保護的發展歷程,傳統戲曲領域的版權維權之路并非一帆風順。長期以來,受“口傳心授”“無償傳唱”的傳統觀念影響,不少人將經典戲曲劇目視為“公共資源”,忽視了改編者、整理者、創作者的著作權,侵權現象時有發生。
早年間,河北梆子《蝴蝶杯》的版權糾紛,就曾敲響傳統戲曲版權保護的警鐘。《蝴蝶杯》是河北梆子的經典保留劇目,經過歷代藝術家的整理、改編與舞臺呈現,形成了具有獨特藝術價值的演出版本,凝聚著劇本整理者、唱腔設計者、表演團體的集體智慧。然而在音像制品傳播普及的階段,多家單位未經著作權人、表演者及演出單位授權,擅自對《蝴蝶杯》等河北梆子經典劇目進行錄音錄像、復制發行盜版音像制品,嚴重侵害了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河北省河北梆子劇院為守護經典劇目版權,毅然拿起法律武器,將侵權的音像出版社、復制公司、銷售商家等一并訴諸法院。這是河北梆子領域首次大規模的版權維權行動,涉及《蝴蝶杯》《陳三兩》《雙錯遺恨》等多部經典劇目。案件審理過程中,法院明確界定了戲劇作品的著作權歸屬、表演者權、錄像制作者權等核心權利,認定未經授權復制發行戲曲劇目音像制品的行為構成侵權。河北梆子《蝴蝶杯》維權案,打破了“傳統戲無版權”的誤區,明確了整理改編的傳統劇目同樣受法律保護,為全國地方戲曲的版權維權提供了司法參考。
無獨有偶,在紅色經典文藝作品領域,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的著作權維權案,更是成為全民關注的版權教育課。電影文學劇本《紅色娘子軍》由著名劇作家梁信創作,1964年中央芭蕾舞團將其改編為同名芭蕾舞劇,成為享譽中外的紅色經典。1993年,梁信先生與中央芭蕾舞團簽訂版權許可協議。2003年協議到期后,雙方未續約,但中央芭蕾舞團仍繼續上演該劇,且未充分履行署名義務,引發版權爭議。
此案歷經多年審理,引發社會各界對文藝作品版權保護的廣泛討論。最終,法院判決中央芭蕾舞團構成侵權,明確了經典改編作品的著作權邊界。馮遠征先生曾坦言:“我們不是為了錢,是為了老人的尊嚴,為了讓創作者的心血被尊重。”這份初心,與張景山先生守護翁偶虹先生著作權的信念不謀而合。
![]()
躬行:兩次維權,一種堅守
在這樣的版權保護時代背景下,張景山先生為《鎖麟囊》展開的兩次維權,更顯意義非凡。他以理性、合法、謙和的方式,將戲曲版權保護落到實處,為行業樹立了可學可鑒的典范。
第一次維權,為署名尊嚴。
2025年5月,電影工程《鎖麟囊》在北京電視臺首播時,未標注翁偶虹先生為編劇署名。署名權是著作權的核心,是對創作者身份的終極認可。張景山先生發現后,與翁偶虹先生哲嗣翁武昌一起,第一時間依法溝通、據理力爭。他以史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耐心向影片方闡明《鎖麟囊》的創作脈絡與版權歸屬。經過嚴謹、理性、合法的溝通,最終中國戲曲學院與上海電影公司等出品方正式在片頭添加“編劇:翁偶虹”字樣。此次維權,守住的是署名的尊嚴,還原的是藝術的史實。
第二次維權,為版權合規。
2026年3月,陜西省戲曲研究院孫筱主演了秦腔改編本《鎖麟囊》,此前該院未取得合法版權授權。地方劇種改編經典,是戲曲藝術傳承創新的重要形式,但必須建立在合法授權、尊重版權的前提之上。張景山先生再次秉持依法依規、有理有節的態度,與院方真誠溝通、明晰權責,講解《著作權法》相關規定。院方從善如流,積極配合;最終,雙方達成共識,簽訂正規版權使用協議,院方依法支付版權使用費用,圓滿完成了版權合規使用流程。此次維權,既守護了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也讓經典劇目在合法、有序、尊重原創的前提下傳承傳播,實現了版權保護與藝術創新的雙贏。
兩次維權,一次為作家尊嚴,一次為版權合規;一次守護史實,一次守護價值。張景山先生始終堅持理性溝通、依法辦事,既堅守底線,又謙和有度,最終實現了維權成功與行業和諧的雙贏局面。
啟示:版權是傳承的“生命線”
在當前傳統戲曲領域版權意識仍需加強的背景下,張景山先生的兩次維權行動,與《蝴蝶杯》《紅色娘子軍》等經典案例一道,清晰傳遞出一個顛撲不破的道理:經典劇目不是無償使用的公共資源,老一輩藝術家的心血創作理應受到法律保護與社會尊重。
版權保護,從來不是阻礙傳播,而是為了更好地傳承。只有守住版權底線,認可藝術價值,才能讓創作者安心創作,讓演出單位合規運營,讓經典劇目在合法、有序、健康的環境中薪火相傳、生生不息。
從河北梆子《蝴蝶杯》維權,明確戲曲音像制品的版權邊界;到《紅色娘子軍》維權,厘清經典改編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再到張景山先生為《鎖麟囊》兩次維權,規范戲曲劇目改編與署名的行業準則,我國文藝版權保護的脈絡愈發清晰,行業版權意識愈發覺醒。
法理之中有溫情,傳承之路有堅守。張景山先生以赤誠之心報師恩,以正義之舉護經典,他的行動告訴我們,戲曲版權保護不是冰冷的法律條文,而是飽含對藝術敬畏、對創作者尊重的文化擔當。
中華文脈的傳承,需要一代代人的堅守,更需要法治的護航。在戲曲藝術振興發展的新時代,愿更多人樹立版權意識,尊重原創、尊重創作、尊重傳承;愿更多像張景山先生一樣的守護者挺身而出,為經典劇目保駕護航。
尾聲:守望,是最好的尊重
所有的努力,最終都指向一個樸素的目標:讓后世的人們,在欣賞《鎖麟囊》的優美唱腔時,能清晰地知道它來自翁偶虹的筆端;在聆聽《紅色娘子軍》的旋律時,能由衷地想起梁信的名字。
每一次正確的署名,每一份合規的許可,都是一次鄭重的“守望”。而守望,就是對創造者最大的尊重,也是文脈得以薪火相傳、生生不息的最初源頭。
![]()
作者:桑蓉棋
編輯/胡克青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