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難看了!”河南,女子全款90萬買了一套房子,為了表現誠意,特意簽了認購協議和2萬元的定金。不料,第二天開發商卻直接漲價10萬,理由是網簽系統維護,女子買房的錢都已經取出來,結果被坐地漲價,這讓她完全沒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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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羅女士交完定金,就等著交錢付全款了,可開發商先是找了個借口,說什么政府網簽系統在維護,得等等。羅女士也沒多想,等著唄。可等來的不是網簽通知,是一句漲價通知,這房子得再加10萬
羅女士懵了。協議都簽了,錢都取出來了,你說漲就漲?
后來開發商也攤牌了,說了實話。簽完認購書之后他們才發現,這房子辦理解押要100萬。另外,他們分析了一下,覺得羅女士有這個支付能力,100萬甚至120萬應該都拿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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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女士被氣得不輕。她把此事反映給媒體,要求很簡單,要么按90萬繼續履約,要么雙倍退定金,違約該賠就賠
而開發商之前拿來當擋箭牌的“網簽系統維護”,也被當地住建局直接打臉。工作人員說得很清楚,系統根本沒維護。但也點出了一個關鍵問題:雙方沒網簽,嚴格來說交易還沒完成,兩邊都有反悔的可能。如果羅女士認為對方欺詐,可以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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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開發商已經把2萬定金退還給羅女士,但羅女士不接受,打算繼續維權,要求雙倍賠償
說實話,這件事最讓人不舒服的地方,不是漲價本身,而是漲價的方式。如果一開始談不攏,那沒什么好說的。但明明簽了協議、收了定金,轉過頭來嫌賣便宜了,拿系統維護當借口拖著,這實在不應該
住建局說的“沒網簽就可以反悔”,從行政流程上講確實沒毛病,但從契約精神上講,這是兩碼事。認購協議不是廢紙,定金也不是白交的
法律上定金罰則寫得明明白白,收定金一方違約,就該雙倍返還。開發商主動退了2萬,恰恰說明他們自己也清楚這一點
這事兒其實給買房的人提了個醒。認購協議和正式網簽之間,有時候是個空窗期。在這個空窗期里,什么幺蛾子都可能出。不是說協議沒用,而是遇到不守規矩的對手,維權成本往往比想象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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