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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15”晚會上,哈啰因旗下租電動車業務的門店違規提供解碼提速車輛而被點名。節目播出后,哈啰租電動車平臺連夜發布了致歉聲明,承認在審核機制和管理上存在疏漏,并表示已第一時間成立專項小組進行自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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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應中,哈啰方面強調了其業務模式的特殊性:電動車租賃采取的是平臺模式,為用戶和商戶提供信息撮合服務,平臺本身并未直接經營線下門店,門店的車輛均為入駐商家自行采購與運營。這一解釋在厘清責任鏈條的過程中,將違規行為定性為個別加盟商戶的“門店行為”。
從商業模式的法理上看,平臺與自營的確存在界限,但這份聲明在厘清責任的同時,也引發了人們對平臺型企業治理問題的思考:平臺不應該僅僅滿足于做信息的撮合者,而對線下實際交付的產品與服務缺乏有效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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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啰在聲明中提到的“未直接經營”和“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從法律條款上看或許是嚴謹的自我保護,但從用戶感知和品牌信任的角度看,卻顯得略微單薄。對于消費者而言,無論是通過APP下單,還是走進掛著“哈啰”標識的門店,其認知中的交易對象就是“哈啰”。平臺可以通過協議約定商戶的責任,但這種內部的約定無法外化給消費者。
既然平臺通過品牌授權、流量分發、技術支持從交易中獲得了收益,自然應當承擔起對應的管理責任。這種責任不僅包括事后的追溯,更應包括事前的嚴格審核與事中的動態監管。此次曝光的“先囤合格證、后產超標車”的“時間差上牌法”,顯然不是單家門店在短時間內能夠獨立完成的灰色操作,其背后暴露的是平臺在商戶入駐審核、車輛合規性抽查上的系統性疏漏。
“全方位開花”戰略
暴露平臺多維度治理問題
這并非哈啰首次因管理半徑過大、業務流程失控而陷入輿論漩渦。近年來,哈啰的業務版圖急速擴張,從最初的兩輪單車、助力車,拓展至順風車、打車等四輪出行服務,再到租電動車、換電業務,甚至涉足金融科技、自動駕駛等新興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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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全方位開花”的戰略,意圖構建一個完整的本地生活服務生態,但由此暴露出的問題同樣呈現“全方位”態勢。
據消費保平臺數據顯示,2025年,消費保平臺累計受理“哈啰”品牌相關投訴9597件,涉訴金額超3303萬元,有效投訴解決率僅有30.88%。
與此同時,“哈啰”品牌投訴呈現明顯的業務集中性:金融業務投訴占比高達45.35%,與交通出行(44.99%)共同占據超九成投訴,成為消費者投訴的核心聚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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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來看,品牌在客戶服務體驗、收費規范、退款流程等基礎服務環節存在明顯改進空間;同時,針對金融網貸業務衍生的暴力催收、利息合規、信息安全等問題,也需加強管控與整改,以提升用戶信任與投訴解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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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康女士于2025年11月在消費保投訴平臺反映,她為11月的海南文昌行程,于10月14日在哈啰租電動車平臺下單預訂了一輛電動車,租期三天,租金120元,全程免押金。
正當康女士滿心期待行程開啟的時候,從11月1日起,文昌租車店家多次致電,稱無車可提供,需要從外地調車,價格也會同步上漲為押金500元、租金300元一天,要求她取消原訂單后重新下單。康女士拒絕后,11月4日發現訂單被店家單方面取消,且未收到任何提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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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致電哈啰客服后,客服卻表示訂單已經取消,平臺沒有服務義務,建議其自行與店家溝通。康女士直接點明自己懷疑是店家因她不同意漲價而惡意取消訂單,客服則回應稱“平臺無法約束店家,還是得你自己溝通”。康女士的出行安排因此被打亂,而平臺方面始終未對其反映的店家違約行為給出處理意見。
康女士忍不住反問:“我通過哈啰平臺下單,平臺難道不該監管店家的違約行為嗎?店家在消費者不知情、不同意的情況下單方面取消訂單,平臺不做任何處罰,那平臺存在的意義是什么?”
這些具體而真實的投訴案例,共同指向了一個核心問題:在規模快速擴張的過程中,哈啰對于各條業務線的精細化運營和消費者權益保護,似乎未能同步跟上。
平臺不僅是流量分發者,
更應是規則制定者和秩序維護者
這種“重擴張、輕合規”的現象,在當前的平臺型企業中并非孤例,但哈啰的處境因其資本壓力和上市波折而顯得尤為復雜。
自2021年赴美IPO擱淺后,哈啰的上市之路幾經輾轉,盈利壓力始終如影隨形。共享單車作為基本盤,長期面臨高折舊、低毛利、難盈利的行業通病;曾被寄予厚望的電動車售賣業務也在2024年折戟;順風車雖持續盈利,但其市場規模難以獨自支撐起整個集團的估值想象。
在資本的倒逼下,開拓新業務、探索新變現模式成為必然選擇,但這種“焦慮式”擴張,往往容易導致在業務落地時動作變形,對加盟商的審核標準放寬,對灰色地帶的盈利手段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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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連接了數以萬計的商戶和數以億計的用戶,如何確保每一次交易、每一款產品的安全與合規,成了一道必須用技術、制度和決心共同破解的難題。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部署2026年重點工作時,明確提出了要“壓實平臺企業‘守門人’責任”。這一“守門人”的角色,不僅僅是流量的分發者,更應是規則的制定者和秩序的維護者。
對于哈啰而言,這意味著必須從以往相對松散的平臺管理模式,轉向更具穿透力的全流程管控。不僅要通過協議約束商戶,更要利用數字化手段對車輛的合規狀態進行實時監測,對商戶的違規行為建立靈敏的發現和處罰機制,而非等到媒體曝光或用戶投訴后才啟動專項調查。
全國兩會期間,也有代表委員指出,平臺企業需要在“放得活”與“管得好”之間尋求平衡,在發展中解決問題。哈啰此次因電動車租賃被推上風口浪尖,或許正是一個契機,促使其重新審視平臺與商戶的關系,審視規模與安全的權重。業務邊界可以不斷拓寬,商業模式可以持續創新,但保障用戶安全、維護市場規則的底線不應也不能退讓。
【聲明:以上所有數據均來源于消費保平臺,僅代表企業在消費保平臺的投訴解決情況,不代表其他平臺或企業總體投訴解決情況。】
文丨棠捷
編輯丨得鹿
數據支持丨問燕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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