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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2025年4月ST銀江(300020)因信披違規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后,受損投資者陸續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向公司提起民事索賠訴訟。代理該案件的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透露,其近日已向法院提交新一輪立案申請。
基于行政處罰所認定的違法事實,劉鵬律師表示,目前判斷,兩類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1)在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ST銀江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2)在2019年4月19日至2024年9月13日(含當日)期間買入ST銀江股票,并在2024年9月13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
符合上述任意一個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公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1)報名登記,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就在投資者索賠案推進的同時,ST銀江的業績也面臨壓力。2026年1月30日晚,公司披露2025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5年歸母凈利潤虧損17億元至24.6億元,上年同期虧損9.41億元;扣非凈利潤虧損16.97億元至24.57億元,上年同期虧損9.41億元,虧損幅度顯著擴大。
此外,2026年3月3日,ST銀江發布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銀江科技集團因大宗交易減持、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被動稀釋及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賣并執行司法裁定,合計減少持有公司股份37565000股。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后,銀江科技集團所持股份占上市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由13.79%減少至6.65%,但仍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及控股股東,公司控制權未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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