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鶴峰縣旅游產業“引客留鶴”獎勵辦法》新聞發布會召開,正式發布文旅激勵新政,同步推出景區、酒店配套優惠,以政策組合拳吸引更多游客走進鶴峰、留在鶴峰,推動全縣文旅產業提質增效。恩施日報社、鶴峰縣融媒體中心等媒體參加發布會。縣內外20余家旅游企業及酒店、民宿代表應邀出席。
![]()
發布會上,縣文化和旅游局相關負責人對《鶴峰縣旅游產業“引客留鶴”獎勵辦法》進行全面解讀,詳細介紹政策制定背景、主要內容、獎勵標準及實施細則,明確政策支持方向、適用范圍和操作流程,為鶴峰縣文旅市場主體發展提供清晰指引。重點旅游企業同步公布了配套優惠政策。屏山景區、源龍大酒店相關負責人分別介紹了針對旅行社團隊的票價優惠方案、特色體驗項目以及針對過夜旅游團隊的住宿優惠措施,與政府獎勵政策形成疊加效應,提升鶴峰旅游市場競爭力。
![]()
在記者提問環節,相關部門及企業負責人就媒體關注的獎勵政策適用范圍、申報流程、旅游服務配套、市場監管、旅游安全等問題逐一回應,詳細闡釋政策細節,回應市場關切,切實提振文旅行業發展信心。
據了解,該辦法圍繞“引客入鶴”和“留客過夜”兩大核心目標,針對旅行社組團、旅游專列、自駕游團隊、入境旅游等不同類型設置了階梯式獎勵,同時對酒店住宿品質提升、旅游產品創新、品牌宣傳推廣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形成了覆蓋“吃、住、行、游、購、娛”全鏈條的激勵體系。
![]()
根據辦法,旅行社組織游客在鶴峰游覽1個售票景區并住宿1晚,按25元/人給予獎勵;全年累計引客超2萬人次的旅行社,可參評突出貢獻獎,設10個等次,最高獎勵50萬元。同時,對新創成的國家5A、4A級景區(省級旅游度假區)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新創成的國家五星、四星級旅游飯店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20萬元。
此次“引客留鶴”系列政策的出臺,旨在進一步激發旅游市場活力,鼓勵旅行社積極引客、景區景點優化服務、酒店民宿提升品質,同時持續強化旅游服務保障、規范市場秩序,不斷優化旅游消費環境,推動鶴峰旅游由過境觀光向深度體驗、過夜休閑轉變,全力打造特色鮮明、服務優質的文旅品牌,助力縣域經濟發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