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雙標的世界里,規則只是用來束縛別人的,而自己則可以隨心所欲。
今天的文章開始前,我先聲明一點,我不是哪個明星的粉絲,也不關注誰誰誰的私生活,更不想占用公共資源,寫這篇文章,純屬看不下去某些媒體那高高在上的作派。
3月23日,人民網發了一篇評論文章《人民網三評“所謂官宣”之一:自爆私事,何來“無意”!》,怒批演員姚晨與曹郁離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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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的文章措辭可謂十分嚴肅,成當前明星私事霸榜的場景屢見不鮮,“官宣”二字更是成為明星、名人、網紅們頻繁使用的熱詞。
人民網還說,要警惕“官宣”一詞的語義被嚴重扭曲...愈演愈烈的“官宣”鬧劇,不僅消解了公共話語的嚴肅性,更嚴重擾亂了公共空間的信息傳播秩序...
為了防止誤會人民網,我特地去搜了一下姚晨當時發的微博,微博文案為“姚晨曹郁共同發布”,紙質文案的標題則是“聯合聲明”,似乎從頭到尾都沒有出現“官宣”這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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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平時寫文章說什么事情,必須要有實際證據和依據,沒有依據就是造謠,輕則刪文封號,重則拘留。
人家姚晨明明從頭到尾沒用“官宣”這個詞,你卻說人家用了這個詞,你這行為屬于子虛烏有、莫須有,還是造謠?
人民網在評論文章中說,官宣一詞自帶嚴肅、權威、正式屬性,是相關部門發布重要政務信息和權威事項的專屬公文用語。帶著這個疑問,我打開百科搜索“官宣”的含義,百科給出了如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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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說官宣屬于網絡流行語,泛指某人或某機構對外正式宣布消息。
這句話不難理解,相信但凡小學畢業的人都知道什么意思,怎么到了人民網這里就上綱上線成這樣?
如果說“官宣”一詞是權威專屬,那么普通人說個事情是不是還得發明個新詞“民宣”?這時候疑問又出現了,官宣這個詞2018年才開始流行的,在這之前發布重要消息時用的又是哪個詞?在這之前是不是重要消息就沒辦法發布了?
明明是因為明星宣布結婚才流行起來的詞,到最后直接被霸占了,普通人都不能用了,這是不是太霸道了?
退一萬步說,假設人民網說得是對的,“官宣”這個詞自帶權威屬性,不能隨便用。那么請問,你自己為什么又能用這些詞發表八卦消息,甚至是廣告?
比如2025年4月16日時,孫炳添宣布三胎女兒出生時,人民網不僅用了“官宣”這個詞,還“恭喜”了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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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比如2023年6月9日,胡歌宣布成為某品牌代言人時,人民網也用了“官宣”這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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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篇文章的內容來看,這很大是一篇品牌廣告軟文。就連廣告都用“官宣”這個詞,轉頭就批評別人,是不是有點太雙標、太自相矛盾了?
如果說明星公布離婚消息屬于“官宣”鬧劇,消解了公共話語的嚴肅性,那么正規媒體濫用“官宣”又算什么?
當我打開“安徽交X廣播”公眾號時,出現了無數個“官宣”的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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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電視劇到新車上市,再到手機游戲回歸,甚至連電影定檔都是“官宣”。
而“官宣結婚”這個標題,更是反復出現,怎么不見人民網發文批評?如果說明星“官宣”是浪費公共資源,我很好奇,官媒濫用“官宣”難道就不屬于浪費公共資源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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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說,“官宣”這個詞現在有編制了?
還有“大X報”,也經常用這個詞。
從某電影宣布新角色,到某汽車品牌宣布新代言人,再到某明星宣布開演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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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明星宣布結婚,“官宣”這個詞都用爛了,還是不見人民網去怒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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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媒體還有很多很多,如果讓我列舉,恐怕一時半會都列舉不完。按理說媒體,尤其是權威媒體,更具公共屬性,更代表公共資源,怎么他們濫用這個詞就沒事?他們是有“丹書鐵券”嗎?
我們常說“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如果自己都做了虧心事,卻還要站在道德制高點上要求別人、批判別人,這不是雙標又是什么?
雙標,不僅只是一個褒義詞,更是一種很可怕的現象。它所撕裂的,是一種價值觀的走向、是一個社會里最正常、最基本的邏輯。
雙標的人,把規則扔給你,把自在留給自己。
說來都覺得可笑,雙標者表面仿佛正義使者,背地里可能反而是最偏頗的那一個。
如果你身邊有喜歡雙標的人,勸你最好敬而遠之,更不要和這樣的人做朋友,因為在這種人眼里你做什么都是錯的。
對于這種人,如果他們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雙標,那是蠢。
如果意識到了卻還是我行我素,甚至朝著能帶節奏的方向一去不復返,那就是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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