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21日23時左右,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錢庫鎮鑒橋村村民林增號騎著他的“小電驢”前往自家責任田查看作物的灌溉情況。當行駛到村外西邊的一條機耕路時,林增號突然發起前方道路右側的草叢里似乎躺著一個人,他起初并不在意,因為之前經常有喝醉酒的醉鬼倒在草叢里呼呼大睡,他路過時都會“搭把手”,因為這些醉鬼基本都是熟人,所以熱心腸的林增號就幫忙給捎帶回他們的家交給家人。
不過,這次當林增號下車并打著手電筒靠近時,發現這人他不認識,而且躺在那里一動不動,身上還有很多血。林增號害怕了,也不敢再靠近,而是轉身騎上“小電驢”折返回村叫人去了——
林增號直接把“小電驢”停在鑒橋村村委會,進屋后看到村支書林為群正在值夜班,于是他立刻將他看到的情況跟林為群說了,林為群立即叫了同在村委會值班的一名村干部和三個來村委會打牌消遣的村民跟著林增號往現場看個究竟。
他們趕到時看到一個男子渾身是血的仰躺在草叢中,林為群壯著膽子湊上前去細看,并伸手探了鼻息,死人!是個死人!林為群嚇了一大跳,慌忙掏出手機撥打110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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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躺路邊草叢中的死者尸體
接報后,蒼南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的偵查技術人員驅車趕到了現場,中心現場位于鑒橋村以西600米的一條機耕道上,平時走這條路的人并不多,一般都是下地干活和收工回家的鑒橋村村民,外村人基本不會走這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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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南縣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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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現場所在的機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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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到案發現場的警車
經蒼南縣公安局法醫戴勝孟的檢查,死者的胸部和腹部有銳器傷,位于尸體右手邊發現了一把黑色的自制刀鞘,判斷這把刀鞘所配的刀應該是造成銳器傷的兇器,但這把刀子不在現場;另外死者頭部后腦處有兩處被鈍器打擊造成的傷痕,位于尸體身旁南側1.5米處的一塊帶血的石頭應該是造成頭部鈍器傷的兇器。
另外,在位于尸體頭部以北半米處有兩灘血跡,其血型經檢驗屬于死者;位于尸體頭部以南兩米多點的位置發現了一只深紅色塑料購物袋,里面裝滿了新鮮的水果;腳靠東的位置散落著一雙人字拖鞋;在位于尸體以南7.5米處發現了一頂帽子。現場勘察沒有發現任何可以證明死者身份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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仰臥在草叢里死者尸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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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現場的自制刀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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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在現場的裝水果的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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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勘察時繪制的現場示意圖
根據村支書林為群介紹,鑒橋村地處偏僻,人口流動性很低,除了常住人口外沒有多少外來人口,而且他很確定死者不是鑒橋村人,不管是鑒橋村本村人還是借住在村里的外地人都不認識死者,因此死者肯定是被人帶到現場殺害后拋尸的。兇手應該和死者認識,否則死者不會跟著兇手來到這種人跡罕至的地方——
7月22日早上,一名女子來到蒼南縣公安局錢庫派出所報案,聲稱自己的丈夫劉某軍在7月21日傍晚外出拉貨后當晚未歸,家人找了一夜未果,特來求助。這時錢庫派出所已經接到了蒼南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發來的認尸通知,結果發現劉某軍的穿著、體態和樣貌特征和在鑒橋村機耕道上發現的男尸的體貌特征非常吻合,于是就讓劉某軍的妻子前去認尸,結果劉妻一眼就認出死者就是她失蹤了一夜的丈夫劉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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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庫派出所
劉某軍時年30歲,和妻子育有兩個女兒,夫妻恩愛、女兒乖巧、家庭和睦。根據劉妻介紹,他們原本住在蒼南縣的山區里,三年前小女兒出生后因家庭開銷越來越大,于是兩人來到錢庫鎮打工。半年前,劉某軍用近三年來打工所得的積蓄買了一輛機動三輪車,利用下班后的時間去鎮上拉貨拉客載貨補貼家用。每天都是18時左右在家吃完晚飯后騎車出門,活少的話到20時左右、活多的時候到22時左右收工回來,一般都在錢庫鎮鎮中心范圍活動,從不出鎮子,在鑒橋村根本沒有親人,而劉某軍橫尸的鑒橋村距離錢庫鎮鎮中心足足有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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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在錢庫鎮鎮中心主干道上的機動三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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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錢庫鎮中心等客的機動三輪車
7月21日傍晚18時05分,劉某軍如同往常一樣吃完晚飯騎車離家,沒有任何異常,但此后就一去不回。和劉某軍相熟的人普遍反映劉某軍平日勤勞肯干、踏實和善,交際圈也很簡單,除了和他在同一家工廠上班的工友外沒有別的朋友。不過,劉妻反映:二十多天之前,劉某軍曾經在洗三輪車的時候和另一個騎三輪車的人發生過一次爭吵,甚至還動了手,被人拉開后各回各家,第二天劉某軍告訴妻子自己的耳膜可能被打壞了,而且恨恨的表示如果真出了問題,一定要找那人算賬。最關鍵的是:那個和劉某軍起沖突的人就住在離劉某軍遇害地點不到200米處。
對于這條線索,蒼南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高度重視,立即對這名和劉某軍起過沖突的“同行”開展排查,結果發現此人在案發時間段沒有來過鑒橋村,一直待在錢庫鎮,沒有作案時間,所以排除了這人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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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案情的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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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機動三輪車進行排查的民警
不過在走訪中,警方得知有人在7月21日19時15分左右在錢庫鎮鎮中心主干道看到劉某軍坐在三輪車上等客,情況一切正常。警方分析,劉某軍應該在不久拉到了兇手,根據兇手的要求來到案發地后被殺害,兇手殺人后騎走了劉某軍的三輪車。按照這個案情刻畫,警方認為此案的案件性質是搶劫殺人,兇手作案的目的就是為了劉某軍新買的這輛機動三輪車,因為當時一輛品相較好的機動三輪車在二手車買賣的市場價可以賣三千到五千元,這在當時的鎮上不算是一筆小錢!
然而,劉某軍所購買的機動三輪車是一輛無牌無照且經過非法改造的“黑車”,所以車的源頭無從查起。同時警方以鑒橋村為中心,對方圓五公里的所有居民中有過犯罪前科、經濟情況不佳之類的有作案動機的人員都查了個遍,圈出了幾個重點嫌疑對象,其中時年24歲的鑒橋村“街溜子”林某的嫌疑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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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走訪的蒼南縣公安民警
林某平日在鑒橋村游手好閑,經濟情況窘迫,曾經因盜竊罪被判了五個月的拘役,但近期出手突然闊綽起來,這難道只是巧合嗎?
偵查員對林某的家進行搜查時發現了黑色的電工膠,而現場發現的自制刀鞘就是用硬紙板外纏黑色電工膠制成,這顯然加大了林某身上的嫌疑。
隨即警方將從林某家發現的電工膠和現場發現的自制刀鞘送往浙江省公安廳刑技中心進行鑒定比對,鑒定結果讓偵查員們非常興奮:林某家的黑色電工膠帶和現場自制刀鞘上的黑色電工膠是同一種規格的膠帶。
于是,警方提取了林某的指紋,和自制刀鞘上提取到的指紋一起送往溫州市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進行鑒定,但結果表面兩者不能作同一認定。于是,林某身上的嫌疑被排除了。
另一邊,負責車源排查的偵查員在對全縣的二手三輪車市場的機動三輪車交易情況進行排查外,還對負責回收報廢三輪車配件的金屬回收站和機動車配件商店進行排查,經過幾個月的努力,一無所獲。
除了在自制刀鞘上獲取指紋外,技術人員在現場發現的裝水果的紅色塑料袋上和塑料袋里的水果表面也發現了指紋。結果這個指紋在蒼南縣當地的指紋庫里沒有比對上,又將比對范圍擴大到整個溫州市后也沒比對上結果,又將范圍擴大到整個浙江省的指紋庫,結果也沒有任何有價值的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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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袋上留下的指紋
案件的排查遲遲沒有進展,只好掛了起來,成了積案,雖然蒼南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的“7.21專案”專案組始終沒有撤,每年都要重新將案子查一遍,但一年又一年過去了,案子始終沒有眉目——
2025年9月,當“7.21專案”專案組再度將紅色塑料袋上提取到的指紋樣本上傳到全國聯網的指紋數據庫進行比對時,終于比對中了一個對象——四川籍男子王立。然而,王立此人這二十年來一直生活在四川老家,從來沒有來過蒼南縣,也沒有任何違法犯罪的前科。
不過,偵查員們沒有盲目相信數據信息,因為當年這些信息都是人工錄入的,只要是人錄入的就一定有誤差。他們對王立的家庭關系進行排查,結果發現王立的一個堂兄曾經在蒼南縣龍港鎮(今溫州市龍港區)一帶打工并生活,如今這個堂兄生活在蒼南縣縣城。
偵查員們傳喚了王立的這個堂兄,該堂兄證實在2002年,時年18歲的王立時候曾經來過龍港鎮投奔他,在一家有機玻璃廠打工,干了半年就不干了,除了龍港外沒有去過蒼南縣的其他地方。
在對王立在龍港鎮的社會關系進行排查中,偵查員們發現王立曾和龍港鎮當地的一名按摩女關系密切,兩人曾經在龍港鎮同居了兩年多,王立從有機玻璃廠辭職后就一直被這名按摩女養著,成天窩在同居地無所事事,經濟情況非常窘困。但是王立并不安分,經常和同在龍港鎮“討生活”的四川同鄉“耍”,和其中的一名同鄉李龍關系最好,經常在一起吃喝玩樂。
這個李龍吃喝嫖賭五毒俱全,且好勇斗狠,經常卷入在龍港的四川人之間的沖突中,因此是龍港派出所的常客,且這人經常隨身攜帶一把帶有黑色自制刀鞘的水果刀,另外此人還倒賣過幾次二手三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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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龍行兇殺人時使用的水果刀
2004年10月,李龍在蒼南縣參與了一次群體斗毆事件,使用水果刀捅死一人、捅傷一人后被捕,2005年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被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后因為在獄中表現良好,經過多次減刑,于2023年12月被提前釋放,然后前往河南打工。
偵查員立即將2004年10月的那起聚眾斗毆案件的卷宗調來,發現這起案件中李龍遺棄在現場的那把水果刀的刀刃形狀和從劉某軍銳器傷口倒模形成的兇器模型的刀刃形狀非常相似,于是他們立即將這把水果刀從物證中心調出來,和那把自制刀鞘進行比對,結果這把水果刀非常服帖地插進了自制刀鞘中。
因此,李龍身上的嫌疑陡然增加。
同時,偵查員還發現李龍因為故意傷害罪在2004年11月被批準逮捕后三天,那個和李龍形影不離的王立就突然離開了蒼南縣回到了四川老家,此后就再也沒有來過蒼南。根據和王立長期同居的按摩女反映:在王立不辭而別的前一段時間,他每天變得神經兮兮的,變得沉默寡言——
因此,蒼南警方認為搶劫并殺害劉某軍的應該就是王立和李龍共同作案,王立之所以突然離開蒼南縣,正是擔心李龍被逮捕后將他供出來,所以選擇不辭而別——
2025年10月,蒼南縣公安局兵分兩路前往河南和四川,對李龍和王立實施抓捕。由于兩人沒有任何防備,很快束手就擒。但是,兩人到案后卻不約而同的一口咬定稱捅人的是一個叫任東的人,這讓原本似乎已經水落石出的案情再餡波折。這個任東是何許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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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獲的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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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獲的李龍
經調查,時年40歲的任東在二十一年前的案發時間段也住在龍港鎮,于是一隊偵查員又趕往四川,將任東給薅回了蒼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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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獲的任東
根據王立、李龍和任東的交代,他們于2002年至2003年陸續來到蒼南縣龍港鎮打工,相互都是在同一家有機玻璃廠打工時認識的,由于都是四川老鄉,年齡又都相仿,所以很快熟絡起來。性格暴躁、好勇斗狠的李龍自覺自愿地當起了三人中的“大哥”,只要王立和任東中任何一人被欺負了,李龍都會為他們“出頭”,但因為“出頭”的時候下手又狠又重,拉都拉不住、勸都勸不動,王立和任東都覺得跟著這樣的“老大”早晚是要倒霉的,但又確實因為李龍而在異地他鄉免受了很多欺負,所以就這么心不甘情不愿地跟著李龍“混”到了2004年,此時李龍也成為當地四川老鄉中的“大哥”,一時間風頭無兩。
2004年7月18日,李龍喝多了酒,跟他們掏心窩子說了不少心里話,說自己當“大哥”其實很累,老家那里蓋房子缺錢,所以他才出來打工,原本是想賺點錢就回去,但沒想到成了“大哥”,為了“大哥”的排面錢非但沒有攢下來,還倒貼進去不少。
三天后的7月21日晚上,李龍突然提著一塑料袋的水果把王立和任東叫出來,三個人就在龍港鎮中心主干道上無所事事的溜達了一會,就打了一輛出租車來到錢庫鎮,下車后又閑逛了一會兒,李龍突然對王立和任東說:“我們搶一個開三輪的吧,把三輪車賣掉搞點錢花花”。任東表示同意,當王立心中害怕,表示自己不會騎三輪,結果李龍一拍胸脯表示“我會騎,我把司機一拳打暈我們騎了車就走,賣車的錢我們三個平分”。王立沒辦法,只好表示愿意跟從。
恰好此時他們三個剛好走到劉某軍的三輪車邊上,李龍和劉某軍說“去望里鎮”,劉某軍起先非常遲疑,但李龍給了他一個無法拒絕的車錢后三人就上了劉某軍的三輪車。上車前,李龍悄悄將水果刀塞給了任東,而將水果塑料袋交給王立拿著——
在車行至案發現場的機耕路時,三人兇相畢露,叫劉某軍停車后李龍抽出水果刀逼住劉某軍,三人將劉某軍逼下三輪車后要求劉某軍交出全部財物,劉某軍表示這是當天第一筆生意,都沒開張呢哪來的錢。李龍就趁機提出沒錢就拿三輪車來抵,一聽這三人要搶自己剛買不久、賴以賺錢貼補家用的三輪車,劉某軍急了,當即拼命反抗,但最終寡不敵眾,被任東拿著李龍給的水果刀連捅數刀,頭部又被李龍用拳頭猛打兩拳后腦,倒地后當場身亡。隨后李龍駕駛著劉某軍的三輪車載著王立和任軍逃離現場。
離開現場后,三人駕駛著搶來的機動三輪車一路返回龍港鎮,藏在一處廢棄的房屋院落里準備找個好買家賣個好價錢,后來他們得知警方在追查三輪車的下落時慌忙以900元的價格賣給一個外地買家,贓款被三人平分,在訂立了攻守同盟后各回各的住處。
李龍因為斗毆殺人被捕后,王立和任東唯恐李龍把自己供出來,先后逃離蒼南縣回到四川老家,一直到二十一年后被抓獲。
最終,李龍因搶劫殺人罪被判處死刑,任東因搶劫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王立因搶劫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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