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部喊話:燃油儲備夠用50天!違規銷售可精準舉報
緬甸能源部發布聲明稱,已儲備50天用量的燃油,民眾無需擔憂,如發現違規銷售行為可精準舉報。
![]()
能源部表示,國家已儲備足夠50天使用的燃油,除正常進口渠道外,還開辟了其他連接渠道。民眾無需恐慌搶購,若發現燃油銷售存在違規行為,請通過電話向相關部門準確舉報。
能源部還稱,將對精準舉報的案例前往相關加油站核查,如違規銷售屬實,將吊銷銷售許可證。
此前數日,仰光市一家加油站發生用皮卡車后斗裝載油桶前來購油的事件,該事件在社交網站上引發熱議和批評。此外,孟邦也曾發生因非法使用量桶銷售燃油,而對一家加油站相關負責人立案追責的情況。
緬甸孟邦一加油站老板因“桶裝銷售”被抓!
位于孟邦毛淡棉鎮帕奧村的"敏丹(1)"加油站,因涉嫌使用油桶非法銷售燃油,該店老板及相關責任人已被立案追責。
消息稱,3月13日晚6時許,有關部門對毛淡棉鎮帕奧村毛淡棉-木冬公路旁的"敏丹(1)"加油站進行檢查。
![]()
該店雖儲存有燃油但未進行銷售,在檢查過程中,工作人員對該店的汽油和柴油儲罐進行了測量,并在緊鄰該店的一家薄板廠院內及相鄰的場地內發現了油罐車,但打開檢查后未發現燃油。然而,在院內一輛車牌號為MON-4/3F-2294的白色NISSAN CONDOR型汽車上,發現了46個油桶(約含1700加侖汽油);在一輛車牌號為MON-4/4P-4283的白色MITSUBISHI CANTER型汽車上,發現了14個油桶(約含636加侖汽油);在一輛車牌號為MON-4/4P-5860的藍色MITSUBISHI CANTER型汽車上,發現了14個油桶(約含560加侖汽油)。共計查獲74個油桶,內含約2896加侖汽油(按每加侖15000緬幣計算,價值約43440000緬幣)。涉事車輛及油桶已被運至某榜地區警局扣押。
![]()
一位與安全部隊關系密切的人士表示:"'敏丹(1)'加油站然有指定的燃油配額,但有人舉報說該店關閉不賣油,所以前往檢查。檢查時發現,他們沒有將油罐車上的燃油存入店內的儲罐,而是裝在油桶里進行銷售。"
針對此事件中非法銷售燃油的行為,有關部門已根據《石油及石油產品法》第39(a)條,在繆榜地區警局以案件號(Pa)49/2026,對違反相關規定的"敏丹"加油站老板吳拉溫凱、"敏丹"加油站總經理吳敏耶吞、"敏丹(1)"加油站經理吳佐敏昂三人立案追責。
![]()
另悉,此前3月5日,在齋馬勞鎮桑柏古橋檢查站,也曾截獲企圖非法運往克倫邦的燃油。就該事件,當局已逮捕并依據《石油及石油產品法》對毛淡棉市釀彬瑟街區的一家加油站老板和該加油站經理兩人立案追責。
同樣,在毛淡棉市協究街區的大學環島路,當局發現"栓緬甸"加油站的倉庫存在用塑料桶非法銷售燃油的行為,并據此進行了檢查。針對此事件,當局也已依據《石油及石油產品法》,對"栓緬甸"加油站老板吳盛丁(又名伽辛)和倉庫負責人哥澤亞敏兩人立案追責。
轉載是一種動力 分享是一種美德
和緬甸中文網一起看緬甸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