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今起就《幼兒園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幼兒園食品安全實行園長負責制,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機制,落實幼兒園食品安全全鏈條風險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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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園長負責制
責任落實到人
《征求意見稿》指出幼兒園集中用餐應當堅持公益、便利、健康的原則,結合幼兒膳食營養特點,合理安排餐食品種,圍繞采購驗收、貯存、加工、配送、供餐等關鍵環節,健全幼兒園食品安全全鏈條風險防控體系,保障食品安全。
《征求意見稿》明確幼兒園食品安全實行園長負責制,要求幼兒園食堂、承包經營企業、供餐單位應當依法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明確任職要求和具體職責。
《征求意見稿》要求強化動態風險防控。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形成每日檢查記錄、每周排查分析、每月調度總結,同時要求對人員配備、風險管控、履職記錄等資料歸檔備查。
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數據顯示,全國共有幼兒園25.33萬所,在園幼兒3583.99萬人。市場監管總局表示,幼兒園集中用餐群體敏感特殊,家長和社會高度關注,幼兒園食品安全管理必須更加精細、嚴格,提高風險防控能力,切實保障幼兒飲食安全。
設立“負面”清單
禁止高風險食品
《征求意見稿》結合幼兒園食品安全風險特點,圍繞供餐模式選擇、食材采購驗收、加工制作過程控制、餐飲具清洗消毒等各環節做出規定,禁止使用散裝食用油、生食類等高風險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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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見稿》規定,幼兒園食堂、承包經營企業、供餐單位
(一)禁止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
(二)禁止采購、貯存、使用散裝食用油、散裝食鹽;
(三)禁止加工制售冷葷類食品、冷加工糕點、生食類食品;
(四)禁止加工制售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菌類、發芽土豆等;
(五)禁止從園外采購散裝糕點、漢堡、三明治等。
此外,《征求意見稿》規定,幼兒園集中用餐的食品從燒熟到食用時間間隔不得超過2小時。需要配送到教室等食品處理區以外區域分餐的,應當使用專用、密閉、保溫的配餐設施設備,并按餐次對配餐設備和用具進行清洗消毒。
鼓勵“明廚亮灶”
和家長陪餐
《征求意見稿》還強化社會監督,鼓勵幼兒園推進“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實現全鏈條視頻監控,要求落實集中用餐陪餐和信息公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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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見稿》規定,縣級以上地方教育、市場監管部門應當推動有條件的幼兒園食堂建設“互聯網+明廚亮灶”系統,實現食材驗收及入庫出庫、貯存保管、加工烹飪、餐食分發、師生就餐、食品留樣等全鏈條無死角實時視頻監控覆蓋。
《征求意見稿》規定,幼兒園應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應當有幼兒園相關負責人與幼兒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集中用餐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有條件的幼兒園還應建立家長陪餐制,同時應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開制度,鼓勵內部監督舉報。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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