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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鋒
大理市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在證實3月23日網絡出現的“一女學生被多人毆打”的視頻屬實后,公開回應稱,“已對4名涉事學生按程序送至專門學校接受專門教育”,同時,“啟動對學校及相關人員的責任追究”。
關注此事的不少人應該注意到,“一女學生被多人毆打”一事,并非發生在近日,而是發生在“2025年12月11日中午放學后”,大理市聯合調查組稱之為“大理市一初級中學4名學生在校外因口角矛盾對1名女生實施打罵行為”。而早前華商報大風新聞的報道則稱,長達3分鐘的視頻顯示,“一名身著水藍色校服的女生靠墻坐在地上,現場至少五六人圍著她,疑似都是同齡人。先后有兩男一女對她進行連續踢踹,還有一名身著校服的女生對她連續掌摑”,且“在此期間,周圍多名學生不斷發出笑聲,被打女孩不敢反抗,低頭不語。最后,在現場人員的要求下,起身九十度鞠躬‘道歉’”。據此,似乎可以認定,涉事者絕非僅僅是實施打罵,而應是“校園霸凌”。
估計不少人還注意到,調查組通報稱,“當天下午上課期間”,學校老師發現被打女生狀態不佳,向其詢問后,女生陳述被同校學生在校外打罵。對此,當事教師“根據陳述”,“對涉事學生進行了批評教育并責令當場道歉”,被打“女生接受了道歉。事后學校未通知涉事學生家長,也未報告主管部門”。這似乎是說,當事教師或學校有關人員自作主張,并沒有按照相關規定逐級上報,和告知學生家長。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對教職人員、學生等開展防治學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訓。并明確要求,對于學生欺凌行為,學校應立即制止,并及時給予心理輔導。對實施欺凌的未成年學生,學校應根據行為的性質和程度加強管教,并在必要時向公安機關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正是當事教師乃至學校相關負責人沒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明確要求行事,致使三個多月后被打女生“父母看到視頻,才知道這件事”,繼而媒體介入并公開報道,給當地形象帶來極大影響。
與此同時,青鋒還注意到南方都市報一篇報道披露,“2023年7月,女大學生小王因突發疾病在中山五院住院期間,在住院醫生介紹下”,將腦脊液樣本交給了一位自稱來自“廣州華銀醫學檢驗中心”的梁先生,“并支付了5318元檢測費”。但“直到兩年后赴深圳復診,醫生告訴她:報告準確性存疑,疑似偽造”。后經多番投訴,“珠海市衛生健康局、中山五院院方、廣州華銀醫學檢驗中心三方均證實,這份腦脊液檢查報告確系偽造”。中山大學附屬第五醫院才于3月24日在其官網發布通報稱,“醫院對此高度重視,對于此事給患者帶來的困擾與不良就醫體驗”“深表歉意”。
針對上述分別發生在廣西大理和廣東珠海的兩起均是事情發生很長時間,且都為當事人投訴、網絡反映問題并經媒體報道后,引發網絡關注,有關方面才調查處理,青鋒不能不再一次質疑,為何總是在引發網絡關注,形成輿論后,有關方面才予以重視并短時間內就能查處,而不在問題發生,當事人第一時間反映問題時就予以解決呢?
盡管,青鋒已經不止一次這樣發問,但仍然忍不住再問一次,并期望能夠得到一個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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