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3月26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劉胤衡 見習記者 鄒竣麒)記者今日從北京市石景山區人民法院獲悉,近三年來,該院審理的求職服務領域詐騙案件被害人數,占詐騙犯罪被害人總數近八成,且涉案金額巨大,犯罪手段日益技術化、集團化。
石景山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詹文杰通報,近三年來,該院以詐騙罪案由收案182件,其中求職服務領域詐騙案件19件,占詐騙案件總量的10.4%。但此類案件的被害人數高達1585人,占詐騙犯罪被害人總數的79.9%;涉案金額達3831萬余元,占詐騙總金額的27%。詹文杰指出,該類案件被害人人數多、涉案金額大,給求職者生活、工作及社會秩序帶來嚴重危害。
據通報,此類案件具有以下典型特征:詐騙手段多樣。不法分子利用求職者急于考取資格證、提升學歷、尋求穩定工作的心理,虛構“保過拿證”“快速提升學歷”“內部指標”“關系戶名額可內推國企及落戶”等事由,收取高額費用;犯罪形態呈現技術化、集團化特征。被告人借助互聯網平臺算法進行精準廣告投放,形成“信息收集→宣傳投流→話術設計→資金轉移→虛假售后”完整犯罪鏈條,組織嚴密、分工明確,增加偵查與取證難度;追贓挽損難度大。犯罪團伙常以正規中介公司為外殼,將詐騙資金混入“培訓費”“服務費”等正常經營流水,難以剝離;且部分被害人因行為涉及“走關系”等不當訴求,沒有及時報案,錯失追贓時機。
石景山區人民法院刑庭庭長楊潔通報多起典型案例:被告人潘某某組織員工,通過購買公民個人信息,以“全托管、免試、包過”辦理各類資格證書為名,騙取100余名被害人290余萬元,作為主犯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被告人李某冒充高校工作人員,以幫助辦理集體戶口、提升學歷為由,騙取兩名被害人共計28.2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被告人李某某虛構可通過“內部渠道”幫助入職國企并落戶北京,甚至租賃場地偽造面試場景,騙取被害人25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石景山區人民法院法官提醒,求職者要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官方渠道核查企業資質,明確正規資格證書必須通過統一考試獲取,不存在“入職辦證”捷徑;學會“避坑”,做到謹慎簽署文件、保護個人信息、留存證據;做好維權,遭遇詐騙應及時向人社部門投訴或向公安機關報案。
法官特別強調,國企招聘遵循公開招考原則,落戶不存在“花錢買名額”的渠道。廣大求職者應摒棄“走捷徑”的錯誤心理,通過正規流程求職應聘,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