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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表忠心將房產99%份額轉妻子#【#法官談女子拿到房產99%份額后離婚#:其全程只談財產、不談感情】近日,上海長寧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離奇的離婚后財產糾紛案引發關注。2018年3月,36歲的李琳(化名)與23歲的劉亮(化名)因搭乘“順風車”相識。李琳從事房地產相關工作,離異后帶著一個女兒;劉亮剛退伍不久,在證券公司做銷售,未婚。相識一個月后,兩人確立戀愛關系。2019年1月,他們登記結婚,從初次相遇到領證,不過10個月,期間雙方父母未曾見面,也未舉辦婚禮。婚后初期,兩人仍各自住在父母家中,未共同生活。
劉亮父母是收入不高的普通職工,多年前老宅拆遷分得的兩套房屋是家庭主要財產。其中小的一套對外出租,補貼家用;大的一套當時價值近千萬,一直登記在劉亮和父母三人名下,全家居住于此。 婚后,李琳提出,自己的孩子想就讀更好的學校,需要將戶口遷入劉亮家,最好能在房產中占有份額。劉亮真心對待這段感情,對李琳的女兒也十分疼愛,便勸說父母先把房產過戶給自己。父母一開始不同意,劉亮便以“將來繼承可能要交遺產稅”為由,勸服了他們。2019年7月13日,劉亮父母在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事務中心簽署贈與合同,將名下產權份額贈與劉亮。四天后,劉亮又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與李琳再次來到不動產登記中心,將99%份額登記在李琳名下,自己僅留1%
劉亮在庭審中坦言,當時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被問及產權比例,他未及深思,但為了“表忠心”,一時沖動做出了決定。然而,這段始于偶遇的婚姻,并未持續太久。2019年年底,雙方在外租房正式共同生活,僅六個月后便分居。離婚后不到半年,李琳手持99%份額的房產證,第三次將劉亮訴至法院,要求按登記比例分割房產。長寧法院一審判決:案涉房產歸劉亮所有,劉亮需向李琳支付房屋折價款50萬元,李琳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判決作出后,李琳不服,提起上訴。2025年3月31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個案子太反常了。”長寧法院未成年人與家事案件綜合審判庭法官徐莉回憶,第三次訴訟時,李琳的態度異常強硬,完全不像普通婚姻案件中尚有情感牽絆的當事人。更讓人生疑的是,她第一次起訴離婚時不提財產,第二次起訴仍不提,離婚后才單獨起訴,似乎是在刻意規避財產問題,先快速解除婚姻關系,再回過頭來追索財產。“一般來講,夫妻離婚時基于曾經的感情基礎,財產分割多有協商空間,但李琳全程只談財產、不談感情。”徐莉說。
“我國婚姻法歷經修改,一直強調感情才是婚姻的基礎,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同時,法律公平保護夫妻雙方的利益,在婚姻解體時亦會綜合考慮雙方對家庭的貢獻。”該案審判長王飛說,婚內贈與的本質是心意,不能演變成情感交易,更不能成為婚姻的對價,這正是民法典倡導的價值導向,也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應有之義。 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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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流:23歲退伍軍人劉亮在閃婚中將房產99%份額登記在36歲的離異帶娃妻子名下,這段婚姻僅維持一年多便以離婚收場。女方李琳隨即手持房產證,起訴要求按登記比例分割價值近千萬的房產,而法院最終判決房產歸男方所有,男方僅需支付50萬元折價款給女方。
時間回到2018年3月,一趟普通的順風車行程,將兩人的命運短暫交織。36歲的離異女性李琳帶著女兒,遇見了剛退伍不久的23歲青年劉亮。年齡、經歷、人生階段的巨大差異,并未阻止這段關系的快速發展。
相識僅一個月后,兩人建立戀愛關系。2019年1月,他們登記結婚,但未舉辦任何婚禮儀式。婚后初期,兩人甚至沒有共同生活,仍各自住在父母家中。
轉折點出現在李琳提出女兒就學需求時,說孩子要上好學校,得把戶口遷到男方家,女方最好在房產中也有份額。隨后劉亮向父母提出過戶房產的要求,最初遭到拒絕。但他以“將來繼承可能要交遺產稅”為由,成功說服父母將房產贈與自已。
2019年7月,劉亮父母在不動產登記中心簽署贈與合同。僅四天后,劉亮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與李琳再次來到登記中心,將房產99%的份額登記在李琳名下,自己僅保留1%。
“當時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被問及產權比例,我未及深思,但為了‘表忠心’,一時沖動做出了決定。”劉亮在庭審中坦言。
2019年底兩人開始共同生活,僅6個月后便分居。2020年李琳兩次起訴離婚均未提及財產分割,而在婚姻關系解除后,她立即第三次起訴要求按99%的比例分割房產。
長寧區法院審判長王飛指出,房產登記本身不是確定房屋產權的唯一依據。民法典第1065條要求夫妻財產約定應采用書面形式,本案中劉亮將99%份額轉給李琳既無書面約定,也無證據證明雙方進行了充分協商。
不能將房產登記的比例當然認定為是雙方協商后的合意。合議庭從房屋來源、婚姻存續時間、雙方貢獻度等多方面綜合考量,認定女方不應按99%比例分割房產。
該房產是劉亮父母老宅拆遷所得,早在劉亮11歲時就已存在。若李琳拿走99%,意味著劉亮的父母作為原產權人便會喪失棲身之所。
長寧法院一審判決:案涉房產歸劉亮所有,劉亮需向李琳支付房屋折價款50萬元,李琳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判決作出后,李琳不服,提起上訴。2025年3月31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看到這,相比很多人都是不勝唏噓,沒想到還是被拿走了50萬。這其實并不是孤例,尤其是最近這段時間某書上出現了大量的“教女性分割軍人退伍費”的所謂“教學攻略”——
退伍軍人這個群體往往因為長期在軍營中生活,對社會復雜性認知相對不足,極其容易成為婚戀詐騙的目標群體。本案中,劉亮為表達感情忠誠輕易將房產份額轉讓,反映了這一群體的單純特質。
我國法律對軍人婚姻家庭有特殊保護規定,但現實中退伍軍人因社會經驗不足而陷入財產糾紛的情況時有發生。本案中法院的判決體現了司法實踐不僅看登記形式,更重實質公平的原則。
社會應當加強對退伍軍人的婚戀教育,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同時,相關部門也應該關注網絡平臺上不良內容的傳播,維護健康的社會風氣。
本案中劉亮雖然最終保住了房產,但仍付出了50萬元的代價。這筆錢對他來說無疑是昂貴的“學費”,也為類似情況的退伍軍人敲響了警鐘。
在婚戀關系中保持理性思考,不因感情沖動做出重大財產決定,是每個人都應具備的基本意識。而對社會經驗相對欠缺的退伍軍人群體,這一課尤為重要。
多的我也就不說了,希望有關部門引起重視吧,畢竟法國白羽毛殷鑒不遠。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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