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湖南省郴州市一家煙花爆竹零售門店發生燃爆事件。2026年3月27日,據郴州市政府網站消息,郴州市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稱,經全面調查核實,燃爆系煙花零售店經營者彭某勇所為,其在實施犯罪后自殺,郴州市決定對13名公職人員作出嚴肅處理,對2個黨組織進行問責。
此前在2025年11月30日,“郴州發布”通報,當日上午7時46分,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接警,北湖區同心路一處煙花爆竹零售門店發生燃爆。接報后,市區兩級救援力量緊急赴現場處置,3名受傷人員(輕傷)已送往醫院救治。現場處置、事故調查正在進行中。
界面新聞此前報道,網友提供給界面新聞的多條視頻顯示,事發前,涉事煙花零售店經營者曾發布過一個實名舉報信。他在舉報信中依次列下當地各政府部門7個人員的名字,聲稱對方多次向自己索要煙花、財物,“不買單”。
對此,郴州市聯合調查組2025年12月1日通報稱,近日,北湖區一煙花爆竹店店主彭某某實名舉報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規的問題,并在網絡上發布其本人飲用疑似“敵草快”視頻。郴州市公安機關已找到彭某某,醫院正組織醫療團隊全力救治。郴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已成立由市紀委監委、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等單位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對反映的問題進行全面核查。一經查實,將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
3月27日,郴州市聯合調查組再次通報稱,2025年11月30日7時44分,郴州市北湖區勇鑫煙花零售店發生燃爆,郴州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7時49分接警。市、區兩級應急、消防、公安、衛健等部門立即趕赴現場開展處置工作。
當日8時24分,郴州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群眾報警稱,有人在微信群中發喝農藥視頻。經公安機關查實,視頻中喝農藥者系勇鑫煙花零售店經營者彭某勇(男,1986年12月出生)。郴州市、北湖區兩級公安機關迅速成立專案組開展調查,經縝密偵查和調查,認定勇鑫煙花零售店燃爆系彭某勇所為,并在實施犯罪后自殺,于2025年12月2日6時23分,經搶救無效死亡。
通報介紹,該案共造成3人受傷(均已出院)、2臺車輛損毀、部分房屋受損,其中,重度受損房屋2戶(其中1戶為勇鑫煙花零售店所在樓棟,該樓棟為北湖區駱仙街道一3層居民自建房,彭某勇整體租用,1層用于經營,2至3層閑置)。目前,周邊受損房屋修繕工作已基本完成,2戶重度受損房屋異地重建工作正在有序推進。
通報稱,現已查明,彭某勇自2019年以來,通過銀行、網上借貸平臺、信用卡等渠道多次貸款,主要用于償還買房買車貸款、其他債務,以及投資經營、日常消費支出。彭某勇2018年貸款購置一輛寶馬X3新車,2024年貸款購置一輛寶馬4系二手車。截至2025年11月,彭某勇累計欠貸款303.7萬元,2025年12月須償還到期貸款本金及其他貸款利息67.7萬元。自2025年8月開始,彭某勇先后多次在微信群發布過激言論并表達輕生想法。
針對彭某勇在微信群反映的郴州市、北湖區有關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通報稱,經全面調查核實,對存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紀律、群眾紀律等違紀違法行為以及履行責任不到位的13名公職人員作出嚴肅處理,對2個黨組織進行問責。
其中,通報介紹,郴州市應急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科科長賀某林違反群眾紀律,2024年春節前,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彭某勇索要價值5000元的煙花,幾天后,賀某林得知彭某勇在微信朋友圈吐槽送煙花一事,遂將煙花予以退回;違反工作紀律,履行工作職責不力。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
時任北湖區應急管理局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人程某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群眾紀律,幫助賀某林索要價值5000元煙花,后退還。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
時任北湖區駱仙街道應急辦工作人員戴某茂違反群眾紀律,默許管理和服務對象彭某勇為其支付購車尾款2800元,給予其政務記大過處分、取消其全年績效獎勵。
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駱仙派出所輔警王某損害群眾利益,在管理和服務對象彭某勇經營的煙花零售店購買煙花約100元未付款,給予其政務記過處分、取消其半年績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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