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消費日報網)
轉自:消費日報網
消費日報網訊 (記者 丁新偉)作為全球知名的醫療器械企業,歐姆龍憑借其在血壓計、醫療試紙等領域的技術積累,長期以來在國內市場擁有較高的品牌認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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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近日,本報記者接到全國多名歐姆龍代理商、經銷商反映,稱歐姆龍健康醫療(中國)有限公司多名區域負責人以斷貨、漲價、墊資完成業績等名義,收取貨款后拒不發貨、拖欠款項,甚至聯合哄抬物價、偽造文件欺騙經銷商,涉及金額超千萬元。
2026年3月17日,多位經銷商告訴記者,經溝通反映,歐姆龍公司至今未主動與相關經銷商溝通解決問題,反而采取開除涉事人員、拒接電話等方式,讓合作多年的經銷商陷入維權困境。
歐姆龍經銷商:被區域負責人“下套”
記者在投訴者提供的材料中看到,此次歐姆龍貨款糾紛事件的核心涉事人員,為多個區域業務負責人,包括合肥辦事處所長安寧、廣州辦事處所長吳福添、深圳辦事處所長王慧等。投訴人表示,相關人員利用職務身份,以公司名義開展違規操作,并借助品牌背景,讓這些經銷商防不勝防。
投訴資料顯示,歐姆龍合肥所長安寧成為此次糾紛中涉案最廣、金額最大的核心人物,全國 14 名經銷商均指認被其以相同手法詐騙,涉及總資金達 776 萬元。對此,作為經銷商之一的哈爾濱震尚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負責人尚慶捷表示,她作為與歐姆龍合作十余年的老牌經銷商,因信任歐姆龍的品牌與安寧的所長身份,按照其指派多次向其他經銷商發貨,卻遲遲未能收到承諾的貨品,合計被拖欠3500臺7121型號血壓計,讓企業面臨上游供貨商催款、下游客戶要貨的雙重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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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經銷商山東睿洋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采購胡星月在 2025 年 5 月與安寧產生交易往來,支付貨款后直至2026年1月仍未收到300臺7136、300 臺7121型號血壓計,涉及欠款683190元,多次溝通后既未退款也未發貨。
同為經銷商的南京眾恩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則表示,自己被安寧與歐姆龍員工劉奇聯手“設計”,以幫助歐姆龍完成業績、墊資給下游賬期為借口,被誘騙參與4500臺7121型電子血壓計的交易,貨品被提走后,僅收到部分款項,剩余欠款被二人以各種理由拖延,甚至出現承諾的補貨被無故退回、虛假還款等情況。此外,歐姆龍另一代理商王建波于 2025 年 11 月向安寧及其指定收款人支付436000元貨款后,截至2026年3月仍未收到貨品,安寧始終拒不履行發貨義務。
除了簡單的收貨款不發貨、拖欠貨品,歐姆龍廣州、深圳辦事處負責人還被指與安寧勾結,通過偽造文件、哄抬物價的方式實施更具隱蔽性的欺詐。廣州昱利醫療器械進出口有限公司負責人索清華反映,2025年3月起,吳福添、王慧聲稱STP 30試紙即將停產,并出示歐姆龍總部的紅頭文件佐證,同時聯合安寧鼓動其高價囤貨,稱可高價回收保證盈利。該投訴者表示,在三人的輪番誘導下,自己先后以67-71元/盒的價格購入19743盒試紙,總金額超135萬元,而該試紙的實際含稅單價僅為41元/盒,吳福添、王慧通過個人賬戶收取差額款項,拒不提供正規銷售單與增值稅發票。索清華還指出,所謂的“停產”實為虛假信息,工廠持續有新貨流入市場,導致試紙價格大幅下滑,其囤貨的產品無人接盤。而當他尋求吳福添、王慧幫助時,卻遭到拒絕,后續將貨品交由安寧代銷,又被其拖欠貨款 133 萬余元。
經銷商質疑歐姆龍公司內部管理混亂
多位經銷商表示,涉事人員的一系列違規操作,并非毫無痕跡的個人行為,諸多細節顯示歐姆龍公司內部或對此早有察覺,卻未采取任何止損措施,導致經銷商損失持續擴大。據經銷商透露,吳福添、王慧所出示的STP 30試紙停產紅頭文件,實為歐姆龍內部傳閱文件,安寧向經銷商顯擺該文件后被流出,歐姆龍領導得知后僅質問文件來源,并未及時向經銷商澄清事實,也未對涉事人員采取管控措施,導致更多經銷商接連受騙。
一位經銷商告訴記者,從2025 年3月開始的試紙欺詐,到同年9月起持續發生的收貨款不發貨事件,直至2026年2月,多名經銷商聯合維權,歐姆龍公司在長達一年的時間里,對區域負責人的違規行為始終視而不見。
經銷商們指出,涉事人員能夠屢屢得手,與歐姆龍公司在銷售人員管理、貨款與貨品流通管理上的嚴重混亂密切相關。一方面,歐姆龍各區域負責人擁有極大的自主操作空間,能夠隨意以公司名義發布斷貨、漲價信息,甚至偽造公司文件、簽訂交易合同,公司對銷售人員的日常工作缺乏有效監督與約束,未能及時發現并制止其違規行為;另一方面,歐姆龍在貨款收取、產品出庫與流通環節的管理存在明顯漏洞,涉事人員能夠繞開公司正規財務渠道,要求經銷商將貨款轉入個人或指定的第三方賬戶,貨品也能被個人隨意提走、調配,公司對貨品流向與貨款收支的監管近乎形同虛設。多名經銷商表示,正是因為涉事人員手持公司文件、以職務身份開展交易,且全程聲稱代表歐姆龍公司,他們才會選擇信任并付款,而歐姆龍的管理失范,無疑為涉事人員的胡作非為提供了可乘之機。
更讓這些經銷商無法接受的是,歐姆龍在事發后僅地將安寧、吳福添、王慧等涉事人員作離職或開除處理,卻從未向相關經銷商作出說明。
歐姆龍公司:“目前正在調查中”
2026年3月17日,記者跟隨部分經銷商來到歐姆龍上海辦公地,希望與歐姆龍公司相關負責人進行溝通。在被拒絕進入其辦公大樓后,歐姆龍公司CEO陳禕曉、全國銷售總監郝國慶、人事部經理石華等人,在其物業公司與經銷商進行了簡單溝通,但未有實質性的協商和答復。現場,記者向歐姆龍CEO陳禕曉就人員管理等方面進行采訪,但對方強調自己僅是個“打工者”,并以“著急開會”為由匆匆離開。
對此,河南藍劍律師事務所蘇衛東律師表示,在此次事件中,歐姆龍公司無法以“個人行為”為由逃避自身應承擔的責任。涉事人員均為歐姆龍在職員工,且在交易過程中始終以公司職務身份開展活動,經銷商基于對歐姆龍品牌的信任以及涉事人員的職務身份履行付款義務,該行為構成表見代理,歐姆龍公司應對其員工的職務行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此外,歐姆龍公司在銷售人員管理、貨款與貨品流通管理上存在重大過錯,正是由于其內部管理的混亂與監管的缺失,才導致涉事人員有機可乘,給經銷商造成巨額經濟損失,公司理應為此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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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一份歐姆龍2025年12月22日下發的內部文件看到,公司在2025年12月22日前,就已發現安寧等的違規事實,并對安寧做出了公司內部的警告處罰,但卻未向代理商和經銷商提出警示,這也導致更多經銷商在此后不斷陷入詐騙泥潭。
隨后,本報記者向歐姆龍上海公司發出采訪提綱,就其涉事人員身份、公司管理方式、補救措施等方面作出提問。對此歐姆龍方面僅回應:“歐姆龍公司已關注此事,目前正在調查中,我們珍視和所有代理商的合作關系,始終堅持誠信經營,堅決維護健康的合作生態。”
據悉,截至目前相關糾紛仍未得到解決,本報記者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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