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湯磊 張雨童
3月25日,大象新聞·大象幫報道了鄭州一空置房屋在兩個月內產生近兩千噸用水、累計水費高達1.2萬元一事,引發廣泛關注。針對業主盛女士提出的質疑,鄭州東區水務有限公司于3月26日進行了全面核查,并就異常用水原因、水表計量準確性、水表超期及停水后仍產生水量等問題,作出了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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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務公司大門
【異常用水原因】系馬桶漏水,排查過程全程留痕
據鄭州東區水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孫縣鵬介紹,2025年8月,水務工作人員在例行巡查抄表時,發現該用戶水表計數異常偏高,初步判斷可能存在室內漏水情況。工作人員隨即通過物業聯系業主,在征得口頭同意后,由物業管家全程見證,入戶進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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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現場
“最終確認,異常用水系二樓衛生間馬桶漏水所致。”孫縣鵬表示,整個排查過程由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全程錄制影像資料,相關記錄均已妥善留存。
【水表檢定結果】合格,計量數據有效
針對業主對水量數據的質疑,孫縣鵬告訴記者:“東區水務委托檢定機構依據《冷水水表檢定規程》(JJG162-2019)對涉事水表進行了全面檢測。檢定結果顯示,該水表符合國家計量標準,記錄的所有用水量均為有效計量。”
【水表是否超期】屬實,但不影響計量功能
對于水表超期服役的問題,孫縣鵬解釋稱,這涉及企業合并后的歷史遺留問題。東區水務自2024年3月起全面接管原鄭州市鄭汴水務有限公司供水運營業務,在后續摸排中發現部分區域存在水表超期現象。
涉事的上東國際小區水表已使用6年零1個月,超出法定6年的使用期限。孫縣鵬表示,依據相關規定,東區水務已于2025年9月按計劃完成該小區1395塊水表的批量更換工作,過程接受小區監督,并向市場監管部門報備。他同時強調:“水表超期可以接受行政處罰,但不會影響正常的計量功能。”
【封管后為何還有用水】系計費周期順延所致
針對業主反映的水表封堵后仍產生0.5噸水量的問題,孫縣鵬解釋稱,該小區使用的是NB智能水表,系統每日固定在0點自動抓取水表數據。2025年10月13日0點,系統已完成當日數據抓取,而工作人員于當日10:15才對該戶采取暫停供水措施。
“0點至10:15期間,用戶戶內仍處于通水狀態,此時間段產生的水量未計入10月13日0點前的計費周期,而是順延至下一個計費周期統計。”因此,在2025年12月抄表時,該時段產生的0.5噸水量被記入當期計費數據。
目前,鄭州東區水務有限公司已安排專屬供水管家與業主保持溝通,表示將繼續在法律法規框架內,積極尋求雙方均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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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鄭州市民盛女士向大象新聞·大象幫記者反映稱,她在上東國際小區有一套空置房產,2025年8月突然收到一張令人震驚的水費繳費單,短短2個月內家中用水量達到1961噸,費用近1.2萬元。她多次到鄭州東區水務有限公司(簡稱東區水務公司)反映問題,一直未能協商解決。后來,東區水務公司采取封死水管的方式強制她繳費。3月19日,記者來到盛女士家中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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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小區電梯
空房空置兩年多1.2萬元水費到底從何而來?
盛女士說,她的這個房子已經空置有兩年多時間了,水表是每兩個月抄一次,2025年6月查看賬單時還一切正常。2025年8月13日,她突然收到了一張巨額賬單,說家中用水量達到了1961噸,水費11667.9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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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單信息
“我們使用的水表都是電子表,一旦欠費就會自動停水,為什么跑了近兩千噸水還沒有停水呢?”帶著疑問,盛女士到鄭州東區水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告訴盛女士,她家水表的電子元件有問題,后端沒有接收到數據。
2025年8月13日,東區水務公司到盛女士家中進行檢查后,工作人員認為巨額水費“跟水表沒有關系”,并告知盛女士家的馬桶漏水。對于這一說法,盛女士并不認同。她告訴記者,經過多次排查,家中沒有發現任何漏水點,她還在8月23日請物業對家里的管道進行了打壓檢測。2025年10月10日,物業為盛女士出具了一份情況說明,表明盛女士家的水表后至室內管道沒有漏水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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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說明
水表超期工作 水務公司認為“不影響計量” 檢測中心:超期即為不合格
盛女士告訴記者,出問題的水表電子元件看起來比較簡陋,合格證雖然有,但并不符合國家標準,只有檢定序號并沒有水表表號。
東區水務公司工作人員告訴盛女士,如果懷疑計量有問題,可以對水表進行檢測。8月26日,鄭州市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對盛女士家的水表進行了檢定。盛女士出示的《檢定結果通知書》顯示,“外觀、標志和封印”這一檢驗項目結果為“不合格”,而“電子裝置功能”“示值誤差檢定”這兩項均沒有結果。
“水務公司工作人員說,經過檢定我家水表的機械部分是沒問題的,電子元件損壞只影響遠端數據傳輸,并不影響計量。”盛女士說。
3月24日,記者咨詢了鄭州市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按照檢定規程,沒有水表表號同時年限超期,就是不合格的水表,其他的檢驗項目就不用再檢定了。國家《飲用冷水水表檢定規程》規定,DN25口徑以下的民用水表(盛女士家水表型號為DN15)只作首次檢定,以首檢合格證的日期開始向后推算,使用期限不超過6年,到期輪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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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定結果
“我這個水費問題是水表(合格證)超期之后第二個月出來的。”盛女士告訴記者,她家的舊水表上檢定日期是2019年7月10日,到2025年8月出現問題時剛好超過六年。“剛開始我們在協商過程中,水務公司要求我繳納一半的水費,我沒有同意。檢定結果出來以后,水務公司態度又強硬了起來,要求我全額補齊水費。”
家中供水管道被封死 更換新水表后又產生0.5噸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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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龍頭
盛女士回憶,2025年9月10日,水務公司把她家的水管堵死了。9月15日左右,水務公司對整個小區業主家中的水表進行了更換。“11月,(東區水務公司)突然給我發了條短信說我們家又走了0.5噸的水。我問他們,我這個水管都堵了,還換了新水表,怎么又出現了0.5噸的用水?他們也沒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盛女士說,“我現在要求水務公司妥善解決我的水費問題。如果不是我漏水的原因,請水務公司告訴我為什么會產生這么多水量,如果是水表有問題,請水務公司減免我的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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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表情況
近2000噸的水量到底是如何產生的?為何更換的新水表封堵后仍有計數?帶著這些疑問,記者聯系了鄭州東區水務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孫先生,但對方以不接受采訪為由掛斷了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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