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今年過年沒有回家,找了一個奶茶店工作,時薪17 ,沒想到那么離譜:勞務協議沒有公章,時薪空白,勞動協議第一條就錯的離譜!全職也得簽自愿放棄社保書,每月超過240的部分按17一小時折算(針對高調)離職單也沒有公章等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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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勞務協議寫的我從2.11-2.23 但是21號中午我和店長起了摩擦,在簽了離職單,提交離職程序,退出微信工作群之后,下午和店長溝通,店長認定我是曠工離職,要把時薪從17降到11、扣除曠工三天450塊錢、取消春節補貼。也就是說我工時75,按他的算法可以拿到375元,時薪來到了驚人的5塊錢!在我溝通之后,店長總算高抬貴手,給我申報了春節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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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量級的是區經,和我溝通了正常的扣款之后,話鋒一轉,咬定我是曠離,在我舉出合法離職程序之后不做聲。店長和我溝通工資明細之后,我明確表示不接受時薪11,并拒絕簽在線工資單,店長叫我和區經溝通。 3.15號我沒有收到薪資,和區經二次溝通,她建議我去百度一下勞動法,店長后續通過微信給我發放薪資1211元(11×75+春節補貼-遲到打卡)與我訴求的17時薪不符,我沒有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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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無果之后今天去勞動監察大隊申請介入,由于對方有發過工資,是少發了,所以只能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的工作人員和某區經溝通過程中明確指出我簽了離職單,2.22排班表也沒有我,并且金額只相差四百多塊錢,我的訴求不算過分(按17一小時結算薪資 正常發放春節補貼 正常扣除遲到打卡),并建議該加盟商雇傭專業的法律咨詢團隊(協議漏洞百出,時薪低于法定薪資),在講明我的訴求之后,某區經直接表示:“叫他起訴吧”,隨即掛斷了電話,法律意識之淡薄令人汗顏! 工作人員帶我去做完了起訴的材料,目前在等開庭,我已經明確表示不接受和解了,希望能有個好的結果,繞一大圈子只能拿到自己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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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找工作的大家避開某茶,管理混亂,店長缺少管理培訓經驗,對店員只有催促和抱怨,區經法律意識淡薄。
來源:小紅書訶德 來源:鹽海消息 瓢城網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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