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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點:魚豢《魏略》(約240年)是“隆中”地名的第一手史源。其“北行至南陽宛城,復還隆中”的記載,在邏輯上解讀為同位語結構——“北行至南陽宛城”即“復還隆中”,二者描述的是同一行為、同一目的地:“躬耕于南陽”“躬耕于隆中”“躬耕壟畝”均為同一地理坐標的不同表述。
引言:史源學視野下的“隆中”溯源。
關于諸葛亮躬耕地“隆中”的記載,文獻眾多而歧義紛出。厘清這一問題,必須回歸史源學第一原則:年代最早者優先,原始語境者優先,邏輯情理者優先。
本文以《魏略》為核心,通過對文本邏輯、語義訓詁、行政地理、游學背景、文獻鏈傳承以及地名演變的綜合考察,論證以下結論:
1、《魏略》是“隆中”地名的最早史源,其文本邏輯要求“南陽宛城”謂“隆中”的同位解讀。
2. “宛”與“隆中”是同位地名,共同源于《爾雅》“宛中隆”。
3、游學背景與孟公威“思鄉欲北還”的史實,印證了“北行至宛城即返回隆中”的邏輯:從隆中出發南下荊州游學,“北行至南陽宛城”即“復還隆中”,完成“出發地點”與“回歸地點”完美閉環,故謂“復”。
4、晉永興中秋,鎮南將軍劉弘屯兵于宛,祭祀孔明,“至隆中”與“屯兵于宛”同位地名。
5、宋代文獻鏈(蕭常、張栻、項安世)印證了“隆中在南陽”的歷史本相。
6. 明代襄陽“隆中”是地名位移的派生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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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魏略》:最早史源與文本邏輯的必然解讀。
1、《魏略》的成書年代與史料價值。
魚豢所著《魏略》,成書于曹魏末年至西晉初年(約240-250年),是現存最早記載諸葛亮早年行跡的文獻。其成書時間:
~ 距諸葛亮去世(234年),僅約10年。
~距諸葛亮游學時期(建安初,約196-200年),僅約50年。
~ 早于《漢晉春秋》(380年),約130年。
~早于《三國志》(280年)約30年,早于王隠《蜀記》“至隆中”60年左右。
在史源學上,《魏略》具有無可比擬的年代優先性,且作者魚豢身為魏臣,對敵國諸葛亮早年行跡的記錄更具客觀性。
2、核心文本:《太平御覽》卷536引《魏略》
“亮在荊州,以建安初,與潁川石廣元、汝南孟公威等俱游學,北行至南陽宛城,復還隆中。”
這是現存最早將“南陽”與“隆中”并置的文本,且“隆中”前冠以“還”字,具有決定性意義。
3、 “復還隆中”的邏輯辨析:為何必須解讀為同位語?
關鍵問題:“北行至南陽宛城”后,“復還隆中”——隆中在哪里?
如果隆中在宛城以南,則諸葛亮北行至宛城后,又南返隆中,形成了“走回頭路”的不合理路線。這與游學后直接“返回家園”的基本邏輯相悖。
唯一合理的解讀:“北行至南陽宛城”即“復還隆中”,二者為同位語結構。
語法分析:
“北行至南陽宛城”描述行動與目的地,“復還隆中”是對同一行動的同義反復,強調“到達南陽宛城”這一行為就是“回到隆中”。“復還”在此處意為“返回”,指向原出發地“南陽(宛).隆中”。
譯文:諸葛亮(一行)北行到達南陽宛城,又回到了隆中。
邏輯驗證:如果隆中在宛城以南,則諸葛亮從荊州(襄陽或江陵)北行至宛城后,本應“到家”,卻還要再“南返”隆中,這等于“過家門而不入”,完全不合情理。只有“南陽(宛)=隆中”同位,文本邏輯才能成立。
4. “還”字的語義學驗證
《說文解字》:“還,復也。”《爾雅·釋言》:“還,返也。”在古漢語中,“還”指向返回家園或原居地,而非泛指“前往某地”。
《魏略》用“復還隆中”而非“復至隆中”或“復往隆中”,明確表明:隆中是諸葛亮的家園; 北行至宛城,就是回家。
二、游學背景印證:完整路線圖的還原。
1、《魏略》完整原文
《三國志·諸葛亮傳》裴松之注引《魏略》全文:
“亮在荊州,以建安初與潁川石廣元、徐元直、汝南孟公威等俱游學,三人務于精熟,而亮獨觀其大略。每晨夜從容,常抱膝長嘯,而謂三人曰:‘卿三人仕進可至刺史郡守也。’三人問其所至,亮但笑而不言。
后公威思鄉里,欲北歸,亮謂之曰:‘中國饒士大夫,遨游何必故鄉邪!’ ”
孟公威家鄉汝南,是荊州江陵或襄陽的正“北方”,這是以他們游學地坐標參照物。
2、《太平御覽》引《魏略》的補充
“亮在荊州,以建安初,與潁川石廣元、汝南孟公威等俱游學,北行至南陽宛城,復還隆中。”
“北行至南陽宛城”即“復還隆中”,返回諸葛亮的家(隆中)。
3、 兩條引文的整合與路線圖的完整還原,將兩條引文整合,可以完整還原諸葛亮一行的游學路線:
出發: 諸葛亮一行從南陽宛城(隆中) 出發,出發地即南陽宛城(隆中)。 “復還”,隱含此前從此地出發。
游學: 南下至荊州(襄陽、江陵一帶)游學。 游學地: “亮在荊州……俱游學”。
對話在游學地,孟公威“欲北歸”,諸葛亮勸其“中國饒士大夫遨游何必故鄉邪”,孟公威家鄉汝南在荊州(襄陽或江陵)正北方。 對話地:荊州(襄陽/江陵) “后公威思鄉里,欲北歸,亮謂之曰……”。
歸來—— 游學結束后,一行人北行至南陽宛城 。目的地:南陽宛城 “北行至南陽宛城”。
到家—— 到達南陽宛城,即“復還隆中” 。到家:隆中。 “復還隆中”即返回出發地。
4、路線圖的直觀呈現:
南陽宛城(隆中) ──出發南下──→ 荊州(襄陽/江陵)游學——游學期間:/孟公威“欲北歸”/ 諸葛亮勸“何必故鄉”/——南陽宛城(隆中) ←──北行返回。
三、“復”字的語義核心:返回出發地
1、 “復”字的訓詁
《說文解字》:“復,往來也。”段玉裁注:“返也。”
《爾雅·釋言》:“復,返也。”
在古漢語中,“復”與“還”連用(“復還”),強調的不僅是“返回”,更是返回原出發地。
2、“復還隆中”的語義分析
“復還隆中”意為:返回到隆中。
結合路線圖:
諸葛亮“一行結伴”自隆中出發南下游學—— 游學結束后,他們“北行至南陽宛城”—— “復還隆中”是對這一行為的定義——因為隆中就是他們的出發地,所以返回南陽(宛)即返回隆中。
關鍵邏輯:“復”字的使用,前提是隆中就是出發地。如果隆中不是出發地,則不能用“復還”。
3、 “從宛城出發”與“復還宛城”的對應。
《太平御覽》引文雖然沒有明確寫“從南陽宛城出發”,但“復還”二字已經隱含了這一信息:
凡言“復還”某地,必是此前從此地出發。
因此,“復還隆中”意味著他們此前是從隆中出發的;而“北行至南陽宛城”即“復還隆中”,意味著南陽(宛)=隆中。
結論:出發地是南陽宛城(隆中),歸來地也是南陽宛城(隆中)。“復”字完整記錄了“出發—游學—返回”的閉環路線。
四、對話發生地的正確界定:游學地(襄陽/江陵)而非宛城。
1. 文本的時間順序
《魏略》記載的順序是:
1、 “亮在荊州……俱游學”——描述游學狀態。
2、 “后公威思鄉里,欲北歸”——在游學期間,孟公威產生思鄉之情。
3、諸葛亮勸其“何必故鄉”——對話發生在游學地。
4、游學結束后,“北行至南陽宛城,復還隆中”——返回出發地。
2、 對話發生地的地理定位
“亮在荊州”明確表明,諸葛亮一行當時正在荊州游學。荊州在此處的具體指向,應是:
襄陽:劉表荊州軍襄陽所在,士人聚集之地。
江陵:荊州南部重鎮,亦為游學之所。
因此,孟公威“欲北歸”及諸葛亮“何必故鄉”的對話,發生在襄陽或江陵,而非返回宛城之后。
3、對話內容的地理邏輯
在游學地(襄陽/江陵),孟公威因思鄉欲“北歸”回汝南老家。諸葛亮勸道:“中國饒士大夫,遨游何必故鄉邪!”
“中國”指中原地區,相對于荊州南方而言。
“中國饒士大夫,遨游何必故鄉邪” 這句話:
字面意思:中原地區士大夫眾多,為什么非要回故鄉去交游呢?
深層含義:我們游學結束后會一起返回中原(南陽),那里有更廣闊的天地,不必現在就獨自北歸。
歷史地理意義:證明了諸葛亮一行的出發地是南陽宛城(隆中),歸來地也是南陽宛城(隆中),形成了“出發—游學—返回”的完整閉環。
情感色彩:體現了諸葛亮對南陽(隆中)的認同感,他將那里視為可以“遨游”的樂土,也勸友人將其作為安身立命之所。
4、 邏輯驗證
問:為什么諸葛亮在游學地勸孟公威“何必故鄉”?
答:因為游學結束后,他們會北行返回南陽宛城(隆中)。南陽宛城已是中原之地,屆時孟公威若想北歸汝南,從宛城出發更為便捷。諸葛亮的意思是:不必急于在游學地北歸,等回到宛城再說。
問:為什么“北行至南陽宛城”等于“復還隆中”?
答:因為出發地就是南陽宛城(隆中)。從出發地出發,返回出發地,謂之“復還”。如果南陽宛城與隆中是兩地,則“復還隆中”無法與“北行至南陽宛城”構成同位關系。
問:孟公威后來是否北歸?
答:據裴松之注,孟公威(孟建)后來仕魏,官至涼州刺史、征東將軍。他最終確實“北歸”了中原,但并非在游學地倉促北歸,而是隨同游學隊伍返回宛城后,再作打算。
五、語義學源流:《爾雅》“宛中隆”與“宛=隆中”
1、《爾雅·釋山》的訓詁基礎
《爾雅》作為中國最早的訓詁學經典,載:
“山脊岡,未及上,翠微,宛中隆。”
“宛”:凹陷、盆地,引申為四周高中間低的地形; “隆”:隆起、高地。
“宛中隆”:在凹陷的盆地中央,有隆起的高地。
2、“宛”即“隆中”的語義推導
南陽古稱“宛”,其得名即源于“宛中隆”的地理特征——南陽盆地中央,九座孤山(九架孤山)拔地而起,呈現“隆在宛中”的獨特景觀。
“宛”自“宛丘”,《爾雅釋山》“宛中隆”,“宛故申伯國”九架孤山佇立其間而得名。
“隆中”,是對盆地中央隆起地帶“九架孤山”宛丘形態的描述性命名。
二者是同一地理實體的不同稱謂:宛即隆中。
3、 諸葛亮自述的互證
諸葛亮《出師表》:“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陽”,又“躬耕壟畝”“躬耕于野”時空.形態描繪。
《魏略》:“復還隆中。”
二者完全對應:“躬耕于南陽”即“躬耕于隆中”,“南陽”與“隆中”是同位語。
六、漢代郡縣制下的精確表述:“家于南陽”即“家于宛縣”
“南陽”的兩種含義
東漢時期的史書記載人物籍貫或居住地,遵循嚴格的郡縣制層級:
廣域含義:秦漢南陽郡(轄37縣),劉表荊州八郡南陽郡24縣,建安十三年設襄陽郡和南鄉郡后,南陽郡轄十四縣入晉。
狹域含義:南陽郡首縣——宛縣(即南陽)。
在漢代,當表述“家于某郡”時,往往默認是指該郡的治所。例如,《后漢書》載“光武起兵于南陽”,實際起兵地點在宛城。
結論:“家于南陽”在歷史地理上精確指向宛縣(今南陽市區)。諸葛亮在此地完成了早期的居住與游學。
3、習鑿齒“家于南陽”與“號曰隆中”的并列解讀
習鑿齒《漢晉春秋》載:
“亮家于南陽之鄧縣,在襄陽城西二十里,號曰隆中。”
“南陽之鄧縣”的訓詁:此句應解讀為“亮家于南陽(宛縣),之鄧縣,在襄陽城西二十里,號曰隆中”。
“之”:動詞,意為“遷往”“前往”。
全文句:(“先主見諸葛亮于隆中”三顧茅廬后)諸葛亮把家從南陽(宛縣)遷居于鄧縣,此地(鄧縣境內)在襄陽城西二十里,被稱為“隆中”——因為諸葛亮“躬耕于南陽”來自南陽隆中。
這一解讀統一了所有矛盾:
1、與《魏略》“復還隆中”吻合:諸葛玄先家于南陽(宛.隆中),后遷居鄧縣“號曰隆中”。
2、與《漢晉春秋》“家于南陽”吻合:此句記錄的是諸葛家族的籍貫或最早落腳點(宛縣),而非鄧縣亮家“號曰隆中”。
3、與行政歸屬吻合:鄧縣在東漢不屬南陽郡,習鑿齒是用“之”字表示遷移,而非地理歸屬——時鄧縣屬于章陵郡。
七、劉弘“屯兵于宛”“至隆中”祭拜孔明的軍事地理驗證:
西晉永興年間(304-306年),鎮南將軍劉弘在平定張昌之亂后,屯兵于宛城(南陽),并“至隆中”祭祀諸葛亮。(《晉書·劉弘傳》)。
“宛”與“隆中”為同位地名,則劉弘屯兵于宛城即屯兵于隆中,“至隆中祭祀”就是在駐軍地就近祭祀,完全符合軍事.地理.活動常理。
這一史實是“宛=隆中”同位地名的最強旁證。
八、宋代文獻鏈:“南陽隆中”的史學共識
1. 蕭常《續后漢書》:隆中在南陽。
南宋史學家蕭常在《續后漢書》中,對諸葛亮故里進行了明確的地理定位。書中載:
“諸葛亮,本瑯邪陽都人……家于南陽隆中。”
直接將“隆中”與“南陽”連接,表明在南宋史學家的認知中,“隆中”是“南陽”同位地名,而非跨漢水別屬。
2. 張栻《隆中詩》:隆中即南陽
南宋理學大家張栻(1133—1180),號南軒,曾親至南陽拜謁諸葛廬,作《隆中詩》。詩中:
“南陽龍臥處,遺跡尚依然。”
“躬耕本素志,三顧起高眠。”
將“南陽”與“隆中”作為同一地理實體并進行觀看遺跡/詠詩。張栻作為湖湘學派代表人物,其詩文的地理認知,代表了南宋士人對躬耕地的主流看法——隆中謂南陽,南陽即隆中所在地。
3. 宋代文獻鏈的意義
蕭常、張栻等人的記載,構成了宋代“南陽隆中”的證據鏈:
時間定位:南宋(12—13世紀),距三國約千年,距明代地名位移發生前約300年。
學術定位:蕭常為史學家,張栻為理學家,均具備嚴謹的學術素養;
地理定位:明確將“隆中”置謂“南陽”,與《魏略》“南陽宛城=隆中”的同位概念完全吻合。
九、項安世親歷隆中:“曉渡漢水陽”的鐵證
1、 項安世其人及其隆中行跡
項安世(1129—1208),字平父,號平庵,南宋著名詩人、學者,仕至太府卿。其仕宦經歷中曾至江陵、襄陽一帶,親歷隆中并留下詩作。項安世對隆中地理的記載,因其親歷性而具有極高的史料價值。
2、《涉漢至隆中有感》的地理定標
項安世《涉漢至隆中有感》全文(《全宋詩》卷二三六二):
曉渡漢水陽,平川去如掌。
春深風日老,雨后桑麻長。
麥田渺無際,竹墅清可賞。
家家傍林落,往往成族黨。
溪頭浣紗女,十五自來往。
我來三月暮,甚作二浙想。
愛此重躊躇,凄然復悵惘。
邊頭兵未動,農事日以廣。
只今烽火地,開辟無曠壤。
緬思生人情,本自樂安養。
每遭我輩誤,遂使汝曹枉。
承平未災變,北地極豐穰。
中間一喪亂,殺戮同草莽。
赤子亦何知,淪胥受漂蕩。
搢紳欲辭罪,世道終安放。
歌罷叫葛公,英靈歘來享。
3、 “曉渡漢水陽”的精確地理意義
“漢水陽”:古漢語中“山南水北為陽”,漢水陽即漢水北岸。項安世明確記載自己清晨渡過漢水,到達北岸尋訪隆中。
地理定標:
隆中位于漢水北岸——這是項安世親歷的第一手記錄。
今襄陽“古隆中”位于漢水南岸——與項安世所記完全相反。
項安世渡漢水以北尋訪隆中,證明南宋時隆中仍在漢水以北,與今南陽臥龍崗方位一致。
4、 項安世對“隆中”與“伏龍山諸葛祠”的區分
項安世另有《次韻顏運使伏龍山諸葛祠堂二首》,專詠漢水南岸伏龍山的諸葛祠堂。這一區分至關重要:
北岸:《涉漢至隆中有感》——隆中故址(躬耕地)“南陽隆中”。
南岸:《伏龍山諸葛祠堂》——祭祀性建筑(紀念地)。
項安世在同一時期、同一地域,將“隆中”與“伏龍山諸葛祠”分作兩詩,清晰表明:
南宋時期,漢水北岸的“隆中”是諸葛亮躬耕故址。
漢水南岸的“伏龍山”僅有諸葛祠堂,并非隆中。
這是明代地名位移發生前,“隆中”與“伏龍山”兩地分立、絕不混淆的鐵證。
十、明代地名位移:從伏龍山(龍洞山)到“隆中山”的移植過程
1、明代以前的格局:兩地分立。
據馮博文《論襄陽隆中歷史沿革的構建》考證:
漢水北岸:隆中(諸葛躬耕故址),歷代文獻明確記載。
漢水南岸:伏龍山(諸葛祠堂所在地),南宋《輿地紀勝》載“伏龍山在襄陽縣西南三十里,有諸葛威烈武靈仁濟王廟”。
兩地功能分明、空間分立,從未混淆。
2、明代中后期:地名移植的發生。
明正德、明成化至嘉靖年間,襄陽府長史林光在伏龍山建造諸葛武侯祠,開始將“隆中”之名移植至此。這一過程包括:
更名:將伏龍山改為“隆中山”。
篡改方志:將“隆中山在西北二十五里”改為“在縣西三十里”,與伏龍山方位重合;
刪除舊名:刪除“伏龍山”條目,將伏龍山的所有遺跡歸入“隆中山”。
3、蔣曙判決:隆中歧義的官方定讞
由于明代襄陽“隆中”的興起,引發了關于躬耕地歸屬的歧義。明嘉靖年間,都察院欽差大臣蔣曙在實地勘察并查閱典籍后,對此案做出了明確的判決。蔣曙認為:
“南陽隆中臥龍岡是漢丞相諸葛孔明躬耕地和故居。”
這一判決不僅是對《魏略》《漢晉春秋》原始文獻的回歸,也否定了明代人為將“隆中”地名南移的合法性。蔣曙的結論,代表了明代官方在嚴格考據后對歷史地理事實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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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完整證據鏈:從《魏略》到項安世的千年印證。
1. 文獻年代鏈
240年 《魏略》 “北行至南陽宛城,復還隆中” 宛城=隆中(同位地名);240年 《魏略》 孟公威思鄉欲北還,諸葛亮勸“何必故鄉” 對話發生在游學地,印證出發地為宛城。
280年 《三國志》 “亮躬耕隴畝” 未明確地點,但諸葛亮自謂“躬耕于南陽”及“操困于南陽”,是一個具體精確所指即郡治(宛)。
330年 《漢晉春秋》 “家于南陽”“號曰隆中” 南陽(宛)→鄧縣遷居。習鑿齒明確記述:諸葛亮“家于南陽”。
304-306年 晉永興中秋,劉弘 屯兵宛城/“至隆中”祭祀 ,宛與隆中同位。
宋蕭常《續后漢書》 “家于南陽之隆中” 隆中在南陽。
宋 張栻《隆中詩》 “南陽龍臥處” 隆中即南陽。
宋 項安世 “曉渡漢水陽”“伏龍山諸葛祠堂” 隆中在漢水北岸,與南岸伏龍山區分。
明林光等 將漢之陽“隆中”移植漢之陰伏龍山(龍洞山)后, 地名位移發生。
明嘉靖 蔣曙判決 “南陽隆中臥龍岡是躬耕地” ,第一次使用司法仲裁認定。
2、 地理坐標鏈
《魏略》:隆中在宛城(今南陽市區)。
《爾雅》:“宛中隆”——宛即隆中。
劉弘:屯兵于宛/祭祀于隆中。
項安世:隆中在漢水北岸/當時襄陽“北疆”“只今烽火地”南陽。
明代位移:隆中地名被南移至漢水南岸伏龍山(龍洞山)——今襄陽古隆中:明代以后的文化建構產物。
結論:
諸葛亮躬耕之地“隆中”的歷史本相,可以概括為以下五點:
第一,《魏略》是“隆中”地名的第一手史源,其文本邏輯要求“南陽宛城=隆中”的同位解讀。
魚豢《魏略》(約240年)記載“北行至南陽宛城,復還隆中”。若隆中在宛城以南,則諸葛亮北行至宛城后需南返,形成“走回頭路”的不合理路線。只有解讀為“北行至南陽宛城即復還隆中”的同位結構,文本邏輯才能成立。
第二,游學背景與孟公威“思鄉欲北還”的史實,是“宛城=隆中”的最強旁證。
諸葛亮一行結伴從南陽宛城(隆中)出發南下荊州游學。游學期間,孟公威在襄陽或江陵“欲北歸”,諸葛亮以“中國饒士大夫,遨游何必故鄉邪”勸其留下。游學結束后,一行人北行返回南陽宛城(隆中)。若宛城與隆中是兩地,則“復還”二字無法解釋;若宛城即隆中,則“出發—游學—返回”形成完整閉環,邏輯通順,合情合理。
第三,“宛城(宛)=隆中”源于《爾雅》“宛中隆”的語義學源流。
南陽古稱“宛”,其得名即源于“宛中隆”——在凹陷的盆地中央有隆起的高地。諸葛亮自述“躬耕于南陽”與《魏略》“復還隆中”完全對應,“南陽”與“隆中”是同一地理實體的不同表述。
第四,宋代文獻鏈構成關鍵樞紐,印證“隆中在南陽”的歷史本相。
蕭常《續后漢書》“……遂家于南陽隆中”、張栻《隆中詩》“南陽龍臥處”,以及項安世親歷隆中“曉渡漢水陽”的詩作,共同證明:南宋時期,隆中明確位于南陽境內/漢水北岸,與今南陽隆中臥龍崗諸葛廬方位一致。項安世將“隆中”(漢水以北)與“伏龍山諸葛祠堂”(漢水南岸)分作兩詩,是兩地分立、絕未混淆的鐵證。
第五,明代襄陽“古隆中”是地名移植的派生產物。
自明林光之后,將漢水南岸,伏龍山(龍洞山)更名為“隆中山”,通過篡改方志、刪除舊名、嫁接遺跡,完成地名位移。
習鑿齒“號曰隆中”本是非官方俗稱下的地名派生,《水經注》“隆中”記載系明清增補,均不能作為漢代原始地名的證據。明嘉靖蔣曙判決“南陽隆中臥龍岡是躬耕地”,代表了官方對歷史事實的認定。
最終結論:諸葛亮躬耕之地“隆中”的歷史本相,是位于漢水北岸、南陽境內的“宛=隆中”——宛即隆中,隆中即南陽。
魚豢《魏略》“北行至南陽宛城,復還隆中”是這一史實的第一手文獻證據,經文本邏輯驗證、游學背景印證、《爾雅》語義學溯源、漢代郡縣制分析、劉弘祭祀實證、宋代蕭常張栻記載、項安世親歷“曉渡漢水陽”的千年印證,形成完整證據鏈。
今襄陽“古隆中”是明代以后的地名移植與文化建構,與《魏略》《爾雅》、蕭常、張栻、項安世等歷代文獻所記載的“隆中”并非同一地理實體。
最準的答案,是《魏略》的“復還”、孟公威的“欲北歸”、劉弘“屯兵于宛”/于沔之陽祭祀孔明與項安世的“曉渡漢水陽”“至今烽火地”隆中——三個坐標,封印所有后世附會的誤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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