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楊金祝 實習生 龔善美
據央視新聞報道,當地時間27日,國際民航組織(ICAO)通過了針對乘客攜帶移動電源的限制措施。國際民航組織表示,從當日開始,每位乘客在航班上攜帶移動電源的數量將限制為兩個,且在飛行期間也將被禁止給移動電源充電。
有民航業內人士提醒,未來相關管理措施可能會在電池容量、輸出功率以及攜帶方式等方面進一步細化,以提升航空安全保障水平。
新規引網友熱
每位乘客最多攜帶兩塊充電寶
3月28日,經常出差的成都市民彭先生告訴記者,“因為隨時可能在線需要對接工作,習慣隨身攜帶三四個充電寶,以防手機、筆記本沒電。”
他坦言,有時在飛機上還會“偷偷”用充電寶充電。對于新規,他表示,“雖然有點不方便,但安全更重要,可以理解。”
此次新規明確,每位乘客在航班上攜帶移動電源的數量將限制為兩個。消息發布后,在社交平臺上引發廣泛討論。有網友擔心自己的充電寶是否符合要求,也有不少網友表示支持,認為這是保障航班安全的必要之舉。與此同時,一些博主和科技愛好者紛紛分享安全攜帶充電寶的經驗與注意事項,幫助大家出行更加順暢。
全球航空強化充電寶管理
韓國客運航空已全面禁用
近年來,航班上充電寶冒煙起火的事件多有發生,引發了全球航空業的高度關注并相繼強化了充電寶使用限制。
2025年1月28日,韓國釜山航空一架A321客機在起飛前客艙行李架起火,隨后火勢蔓延整個飛機,機上人員緊急疏散。調查顯示,起火的行李架內發現了燒毀的充電寶熔化痕跡,且排除了飛機內部設施起火的可能。目前,韓國所有客運航空公司已完全禁止在國內航班上使用充電寶。
馬來西亞民航管理局宣布,從2025年3月4日起,所有旅客必須隨身攜帶充電寶,不得將充電寶存放在頭頂行李艙內的隨身行李中。新加坡航空和酷航禁止乘客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機上USB端口不得用于為充電寶充電。充電寶必須隨身攜帶,嚴禁放入托運行李。
越南航空和越捷航空表示,禁止將充電寶放在托運行李中,攜帶時必須將充電寶從隨身行李中取出、關閉電源并存放在顯眼的地方,在飛機上不得為包括充電寶在內的電子設備充電
業內:
管理措施或將進一步細化
今年3月13日,深圳航空ZH9547航班(無錫至成都)在地面滑行時,一名旅客隨身攜帶的充電寶發生自燃。機組第一時間果斷響應處置,現場情況得到及時有效控制。
據民航局統計,2024年境內航班共發生37起充電寶自燃事件,其中81%涉及無3C認證產品。2025年上半年中國民航發生15起旅客充電寶起火冒煙的事件。
2025年民航局發布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
3月28日,有民航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隨著便攜電子設備的普及,鋰電池安全問題已成為航空安全管理的重要關注點。一方面,鋰電池在充放電過程中存在過熱、短路等風險,一旦發生事故,可能引發機艙火災或冒煙,危及飛行安全;另一方面,移動電源種類繁多,容量和輸出方式各異,管理難度較大。
該人士指出,未來相關管理措施可能會在電池容量、輸出功率以及攜帶方式等方面進一步細化,以提升航空安全保障水平。提醒乘客在出行前仔細核對充電寶的規格和數量,避免攜帶超過規定數量或容量的設備,以免因無法攜帶造成財產損失或行程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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