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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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謀利銷售“果味”電子煙(非國標電子煙),殊不知此舉危害大。近日,崇明公安分局環食藥偵支隊會同區煙草專賣局抓獲涉嫌非法經營電子煙的犯罪嫌疑人魏某某,現場查獲涉案電子煙3200余支,案值25 萬余元。
據查,2025年6 月,魏某某在某軟件中收到電子煙的廣告推送,意識到通過網絡銷售“果味”電子煙(非國標電子煙)具有巨大商機。隨即,魏某某大量購入非國標電子煙及煙彈,將其儲存在自己經營的門店及家中,并通過線上、線下等渠道進行加價銷售。此類非國標電子煙未通過國家強制性標準檢查,煙油成分不明、尼古丁含量超標,部分還添加不明香精、合成大麻素等違禁物質,對人體呼吸系統、心腦血管、神經系統均會造成嚴重損害,尤其是對青少年危害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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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某某未經許可非法經營非國標電子煙,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之規定,涉嫌非法經營罪,目前其已被崇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審理中。
自2022年5 月1 日起施行的《電子煙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明確規定,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
警方提醒:從事電子煙經營必須依法取得煙草專賣許可證,僅可銷售符合國家標準的合規產品,嚴禁銷售“果味”“奶茶”“可樂”等調味電子煙以及添加合成大麻素等違禁物質非國標電子煙。廣大消費者購買電子煙請選擇持有煙草專賣許可證的正規門店, 選購符合國家標準的合規產品,切勿購買、使用來源不明、口味花哨的違禁電子煙。
原標題:《為謀利非法經營非國標電子煙,嚴查!》
欄目編輯:顧瑩穎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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