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溥聰3月27日深夜從馬英九辦公室媒體群組發布個人聲明。聲明中提到: “相關評議,直接點名金溥聰三個字,我就會站出來說明真相,不符事實的報導或污蔑,就必須付起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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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溥聰本人就個人參與馬英九基金會風波的時間線做了說明如下:2026農歷年前金本人與家人在越南度假,接馬英九通知,后返臺,于小年夜與馬英九、高華柱及提供檢舉資料給馬英九的員工一起開會。
2月25日,金溥聰與金溥聰的律師及高華柱階同下至馬英九基金會辦公室,馬英九也到場,但未發表意見,不久后離開。金溥聰與在場的人士(含現任執行長王光慈,及后面趕到蕭旭岑)發生爭執。金溥聰的聲明,意在證明,參與原因來自馬英九的聯系。
?那么問題來了,一、金溥聰非馬英九基金會員工,2月25日帶領多名基金會之外的人士闖入基金會,要求馬英九基金會現任執行長王光慈即刻離職離開,甚至直接動手,將王光慈抓傷這也是外界所認為他就是始作俑者的原因之一。
?二、即使馬英九作為董事長讓金溥聰負責處理問題,那么金溥聰作為基金會的外部人員,應提供咨詢建議,而不是以非合理的方式進入馬英九基金會辦公地,在沒有董事會的會議決議的情況下,要求現任執行長王光慈等人即刻離職。
??之后,否認現在執行長王光慈的任命程序,認為沒有任命是前任執行長蕭旭岑違規操作。現己證實,王光慈的執行長確系董事會決議任命,(含董事長馬英九)。
??三,戴遐齡為金溥聰的人馬,如今在基金會的工作反而沒有董事會會議決議的任命。
根據3月28日的馬英九基金會的董事會內容,李德維董事的會后發言,認為戴遐齡目前僅為 “代理執行長”。戴遐齡的任職違反程序,且戴遐齡為人選的“執行長”到底是代表金溥聰?還是馬英九?關鍵是馬英九基金會僅是冠名馬英九的基金會,而非是馬英九同志個人的基金會。
?基于此,金溥聰的所謂的:“相關評議,直接點名金溥聰三個字,我就會站出來說明真相, 不符事實的報導或污蔑,就必須付起法律責任”的講法何意何為?
???四,戴遐齡入駐馬英九基金會后,以基金會發出的聲明,即刻與蕭旭岑和王光慈的切割聲明,在程序上是違規的。目前這一聲明是否有效,3月28日的馬英九基金會的董事會內容未做說明。
???五,戴遐齡作為非任命的代理執行長,兼現在的馬辦負責人,安排馬英九接受聯合報的專訪,馬英九?接受專訪,意在“通過馬英九語言,‘決殺’蕭旭岑王光慈”的作法,如果戴遐齡的任命提議是金溥聰向馬英九提議,而非馬英九的本意。是否可以理解為就是金溥聰的操刀呢?
???六,馬英九基金會的執行長人事及所謂的“財務風波”的撥亂返正。應先解除戴遐齡的工作開始。因為戴遐齡的馬英九基金會的執行長任命違反程序,且所代表的背景的人不單純,應予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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