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八七年的春天,通山大路鄉一帶還是典型的鄂南山鄉模樣。山不算高,卻層層相疊,山腳下攤開一片平畈,水田連著水田。若是站在畈邊遠遠望去,會發現一處王姓人家扎堆而居的聚落,被當地人順口叫作“畈上王灣”。泥墻青瓦一片灰白之中,忽然跳出來一座氣勢格外突兀的建筑群,像是從江西徽州“走錯了門”的大宅院,又扎扎實實落在湖北鄉野,這種反差,本身就透出一點故事味道。
走近那處建筑,先看到的不是房,不是院,而是一座高高的門樓。門樓上“芋園”兩個字,筆畫遒勁,黑底金字,在舊時鄉民眼里,那就是這一大家子榮耀的第一道標記。門樓之內,中軸對稱的格局一眼到底,四進三天井,像棋盤一樣分列開來。東西約二十六米,南北將近五十四米,占地一千三百多平方米,在村民的口口相傳里,它有一個聽上去頗為響亮的稱謂——“大夫第”。
有意思的是,這座宅子雖然地處湖北通山,卻處處透著徽派建筑的影子。硬山頂,小青瓦,磚墻封護,內墻土坯。山墻上做成貓拱式弧線,十二道屋脊樨頭向上翹起,仿佛隨時要振翅而飛。屋脊、脊獸、吻獸都處理得靈動而不浮夸,既有江南民居的溫潤,又帶幾分官宦人家的威嚴。難怪后來有專家給了一個評價——“楚天第一大夫第”。地方上說得更直接:湖北第一豪宅。
說是豪宅,不光是房子大、用料厚實,更因為這宅子背后的主人,以及他那幾十年沉浮的官場經歷,還有一大家子子孫的興衰榮辱,幾乎都濃縮在這一進一出的門檻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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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寒門秀才到“江西干員”
查《王氏宗譜》,這宅子的主人名叫王明璠,字璞夫,湖北通山本地人。家世談不上顯赫,用譜上的話說就是“幼貧苦,篤志績學”。少年時家里清苦,能讀書已不容易,他偏偏肯靜下心來苦讀,十九歲那年,補博士弟子員,等于是踏進了科舉之門。
時間來到清咸豐年間。咸豐八年,即一八五八年,這一年他在鄉試中得中,成為舉人。對一個寒門子弟來說,這一步已經不容易。再往上,就是進士,可惜后來幾次會試都沒考中。沒能擠進京官的行列,他的仕途轉了個彎,走上了地方官的道路,受筮仕派往江西,任知縣。
江西在清中后期并非富庶之地,尤其是太平天國戰亂之后,盜匪橫行,百姓流離。王明璠做官的地方,武寧、瑞昌、上饒、南康、豐城、萍鄉,名字一串,看著平常,其實都不算好干的縣份。地方貧瘠,局面復雜,稍一不慎,就可能被上頭摘帽子,被地方豪強排擠。
譜牒和地方志里,對他的評價還算不錯。寫他“剿匪平賊,有戰功”,在當時那種亂局下,一個縣令帶兵剿匪,腦袋其實是拴在褲腰帶上的。瑞昌那邊水患頻仍,他“倡筑長堤以捍水患”,老百姓記他的好,就把那條堤叫作“王公堤”。在萍鄉,他推行保甲之法,整頓地方治安,搞得上面也覺得有成績,稱他為“江西干員”。“干員”這兩個字,在清代官場里不算小褒獎,意思是能干、頂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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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說到官職,他干了一輩子縣官,三十年兜兜轉轉,也沒能真正走上更高臺階。到了光緒年間,曾有人舉薦他入京做官,但事未成,推薦擱淺。政治氣候一天不如一天,國家積弱,他的心氣也在日漸消磨。等到了光緒十三年,一八八七年,以“省墓”為名辭官回鄉,這一年他剛過花甲之年,從此退居鄉里,以教書、養花、種竹打發時日,同時也開始籌劃興建那座讓鄉鄰側目的“大夫第”。
乍看起來,一個做了三十年七品知縣、晚年才獲從四品封號的老人,回鄉就修起這么一座豪宅,難免讓人心里打個問號:錢從哪兒來?
二、年俸四十五兩,豪宅從何而來
說到錢,就得把清代的官俸攤開來算一算。按清代官制,知縣是正七品,頂戴花翎上配的是素金頂,朝服補子繡的是鸂鶒。聽上去有點體面,但是真到了領薪水這件事,體面就不等于富足。
清廷給縣令開的年俸,并不是一大串銀票,而是九十石大米。按當時的折算,一兩白銀約可買兩石米,折算下來,也就四十五兩白銀。若是極粗略地往今人生活對比上挪,單靠這一點錢,只夠維持一個體面官員家庭的基本支出。吃喝、衣著、書籍、仆役、馬匹……哪一樣不花錢?想靠這點俸祿修出一處占地一千多平方米、四進三天井、青磚小瓦的大宅院,簡直是癡人說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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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地方上對這筆錢的來路,早就有一套頗為直白的說法。通山一帶流傳著這么個傳聞:王明璠在江西任職時,用棺材偷藏銀子,多次順江而上,偷偷運回老家,用于修建這座大宅。燒制磚瓦就耗費三年時間,“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俗語,被鄉人順理成章地往他身上套。
當然,“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原本是諷刺性的概括,嘴上說清官,背后暗指其中油水之厚。王明璠不過是七品知縣,并非知府,但縣里的各種錢糧、罰款、攤派,究竟流向何處,外人很難說個清楚。在清末那個官場風氣之下,“不貪不夠用,小貪不夠分”幾乎被視為潛規則。一個縣官,手握稅收、差徭、罰銀,若是能把“灰色收入”精打細算攥在手里,幾十年下來,其實足以累積起一筆可觀的家產。
從賬面上看,他的收入不只七品俸祿那點。庚子事變之后,朝廷以他奔走行在、表示忠誠為由,封其為“朝議大夫”,享從四品待遇。從四品文官的年俸,是一百零五兩白銀,另有“養廉銀”等各類津貼,加在一起也不到二百五十兩。這點提升,其實已經是晚年的事,對他建豪宅那一段時間的財力影響有限。
更現實的狀況是,清代縣官手中的錢,遠遠多于“賬面工資”。知縣掌握著地丁銀、各類雜稅,還有里甲攤派。名義上要從中支出衙役薪水、公費、各項接待,真正怎么分配,往往只有自己和心腹清楚。在鄉民眼里,“知縣老爺的錢”,天生就不算干凈的。王明璠修宅,磚瓦三年,木料石材一批批運來,村里老一輩看到這陣仗,自然會把他和“銀子從哪里來”聯系到一起。
這里有一個值得琢磨的地方。家族譜牒記他的政績,地方志記他的“忠勇”,這些都偏重道德層面的評價。至于財源,基本避而不談。結果就讓民間傳說填補空白,“棺材藏銀”“運江回鄉”這些戲劇化的說法,也就順勢被附會出來。到底貪了多少、怎么貪,今天很難給出絕對數字,只能說,在那樣的時代、那樣的官職、那樣的建房規模之間,關系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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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時間軸拉長一點,還能發現一個小細節。一八八七年告歸,開始在通山老家經營宅院。光緒二十六年,公元一九〇〇年,八國聯軍攻入北京,“庚子之變”爆發,慈禧太后挾光緒帝倉皇西狩,車駕由北京一路西行至西安。這年,王明璠已經年過七十,按常理是該在老宅頤養天年的年紀,卻偏偏選擇冒險進京。
三、“大夫第”的門匾與六房妻妾
一九〇〇年夏,京城陷落,清廷狼狽西奔的消息很快傳遍各地。通山山鄉照樣能聽見北方風聲,雖然隔著千里,但“京師失守,兩宮西巡”的消息一旦傳來,多少還算有些讀書人會心里一震。
王明璠聽聞此事,據《通山縣志》記載,“聞兩宮西巡中,夜悲憤”,這句“悲憤”,不管是真情,還是后來修辭,都說明他把這當回事。志書還寫他“擬救時,芻議一冊,奔赴行在”,意思是他草擬了一份陳言奏議,自認為能為國家出點主意,于是拖著七十多歲的身體,千里跋涉,趕往西安行在。按當時的交通條件,從湖北通山到西安,路上少說也得走一個多月,風餐露宿,在一個古稀老人身上,這種折騰不能算輕。
然而命運和他開了個小玩笑。當他趕到行在附近,兩宮已經回鑾北京,無緣面奏圣上。志書用了句評價:“以垂暮投閑之人跋涉數千里,冀效忠愛,其志可悲也。”不論外人如何看,在朝廷這里,他的這一趟路被視為忠誠之舉。清廷也得給個說法,于是就賞了一個“朝議大夫”的封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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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議大夫”屬于四品文散官,官階不低,但沒有實權,只是榮譽稱謂。對一個已經退居鄉里的人來說,這個封號更多是一塊寫在門楣上的體面。也正因如此,他回鄉后,把老宅門匾題作“大夫第”,既是炫耀身世,也是向族人昭示,這一房王家出了個“朝廷命官”。
那時候“大夫第”三個字掛在門樓,足以震住周邊幾個自然村。鄉下人從門前過,抬頭看到這個牌匾,心里自然會暗暗比劃:這可是四品大夫的宅子,不是普通人家。門匾、門樓、青磚大院,加在一起,就是一個家族最醒目的符號。
說回宅子內部,更能看出這位老縣令為后代搭好的“舞臺”。根據王姓后人回憶,王明璠一生娶妻六人,育有六子四女。六房妻妾,十個子女,后面還有二十多個孫子、幾十個孫女,這樣一算,一個大家族的規模就出來了。沒有一座夠大的宅院,根本容不下這么多人。
“大夫第”里的空間分配,明顯是經過精心安排的。宅子東西兩側廂房,各有用途。譜牒提到有“繡女房”,樓上是“繡女樓”,專供女兒居住、習字、刺繡。清代講究男女有別,“閨門”二字其實是對女性的規訓。女兒小的時候住繡女房,稍長再移居繡女樓,日常除了女紅,就是少量讀書,抬腳跨出這座院門的機會并不多。
正中的“中門”平時是不開的。外人路過,只能看到厚重的門板,看不到院里人的起居。中門既擋視線,也擋流言。所謂“家丑不外揚,家財不外露”,中門就是這層心理的實物。只有遇到貴客、大員上門,或者家族重大禮儀,才會打開中門,讓人感受到這座宅院應有的排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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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屋則是這座宅子的“臉”。廳堂正中掛的是一幅大中堂畫軸,中間是王明璠的畫像,神情略顯嚴肅,目光平視,有幾分“家長”的威勢。畫像兩側,懸一聯文字:“世事讓三分天寬地闊,心田存一點子種孫耕。”這對聯寫得不算驚艷,卻道出一個典型士大夫心態,一邊講涵養,一邊念家族延綿,既提醒兒孫為人處世別太爭,又不忘告誡他們要勤勉耕讀。
在這種氛圍里,家中六房妻妾各有房間,長幼尊卑排列分明。男丁有書房,有練字的桌案,有講學堂上族中子弟朗讀的聲音。女眷多在內宅,紡紗織布,繡花剪裁。對外,王家有一個體面門匾,對內,靠一套嚴密的禮法秩序維持運轉。
值得一提的是,這些精心分配的房間,也從反面說明了一件事:宅子不是一時興起修著玩的,而是有明確用途——容納一個逐漸擴大的家族,維持族內等級,彰顯“出過大夫”的體面。
有一次,族中晚輩在堂上說話大聲,被長輩喝止:“在這廳堂下,不許亂嚷,這是你家祖上立的規矩!”這句看似隨口的呵斥,背后就是“大夫第”這三個字所代表的無形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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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人后代與豪宅的冷暖興衰
民間有句話“富不過三代”,往往被掛在嘴邊當成感慨。放在通山這座豪宅上,似乎也并不算離譜。
王明璠本人還算自律,至少在史料和族譜中,看不到他沉湎享樂的記載。可是到了子孫一輩,風氣就很難完全照著祖訓走。據王姓后人回憶,六個兒子里竟有五人染上吸食鴉片的習慣。晚清民國時期,鴉片毒品滲透城鄉,一旦家中有人沾染,很難徹底戒掉。銀子一把把燒進煙槍里,田產很快就撐不住。
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后,“大夫第”的光景已經大不如前。民國后期戰亂頻仍,稅費、兵役、匪患輪番上門,一大家子的家底被磨得七零八落。再加上內部有人揮霍,外部時局動蕩,原本厚實的家產支撐不了幾代。
一九四九年前后,地方上對土地進行清點劃分,按照土改時期的劃分標準,通山“大夫第”里的王氏后人共住有十六戶人家。其中只有五戶家中尚有較多田產,被劃為“地主”。另外幾戶有一些土地,但數量不大,被劃為“富農”。剩下的,多半已經和普通貧苦農民差不多,只能憑雙手勞作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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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繼續往后推,王明璠的后代經歷了上百年的繁衍,從第一代算起,到現代已經到了第八代。總人數超過一百人,大多成了普通農民或外出打工的務工者。昔日那位“朝議大夫”的光環,早就只剩族譜里的幾行字。后人說起祖上,也就是淡淡一句:“我們是‘大夫第’王家的后人。”
“大夫第”周邊,陸陸續續蓋起了新式磚混樓房,灰白墻面配紅瓦或者藍瓦,有的還刷上了明亮的外墻漆。在這些新建筑的包圍之下,老宅顯得有些孤獨。大門多數時間緊鎖,只有少數幾戶因手頭拮據,無力修建新屋,還寄居在老宅的一部分屋子里。屋里堆的是農具、谷筐、舊雜物,梁柱上掛著的蛛網,與當年的楹聯畫像形成了強烈對比。
有一天,有個外地人好奇問:“這么大的房子住著不香嗎?干嘛要去外面蓋新樓?”村里一位老人擺擺手:“老宅子好看是好看,就是不實用,冬天冷、夏天悶,還漏風漏雨。你別看它是豪宅,住起來可不一定舒坦。”幾句樸實的話,把這座豪宅從“榮耀”的神壇上拉回了生活的地面。
從功能角度看,這種傳統大宅院,確實更適合那個講究大家族合居、強調長幼尊卑的社會結構。一旦小家庭成為主流,分灶分家、各過各的日子,原本用來維系宗族關系的空間就顯得笨重,而不再是必需品。
再回頭看王明璠用幾十年官場積累財富,回鄉修建的這座“湖北第一豪宅”,可以說是一個時代的縮影。君主制度晚期的官場生態,家族觀念、宗族興衰,鴉片的侵蝕,土地制度的變遷,都在這一方四進三天井里留下了痕跡。門樓上那塊“大夫第”匾額,還在風吹日曬中掛著,金漆已暗,但字跡未消。對后來人來說,這不過是一處老宅、一段往事;對曾經住在里面的那一大家子來說,卻是他們起落榮枯的一座實實在在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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