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難得君
近日,《中國新聞周刊》對前世界冠軍、前體操運動員吳柳芳做了一期專訪。吳柳芳說自己終于還完了40萬元的債務。
“以前是為國家榮譽而戰,現在是為自己而戰。”
時間回到2024年底,吳柳芳的視頻內容因被另一名體操運動員管晨辰指責“擦邊”,繼而引發大規模網暴、賬號被封、粉絲被清空,已經是一年半以前的事了。
如今,她總算無債一身輕,翻開了新的一頁。
祝福她。
一、請收起你的道德放大鏡
罵她擦邊的人,請睜開你的狗眼,她拍視頻究竟露什么了?難道穿的比比賽時還少嗎?
體操比賽服什么樣,心里沒點數?三角褲、緊身衣、大長腿全露,那是為了競技,沒人說三道四。吳柳芳跳個舞,穿的比比賽時嚴實多了,怎么就“擦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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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無禁止即為可。
法律未明確禁止的行為便是允許的。你們總是提及這個邊緣、那個邊緣,但請問,“邊緣”的界定標準究竟是什么?由誰來判定?
就像體育比賽中也有“擦邊球”一說,但只要擦邊得合理,它便是有效的得分。
某音平臺憑什么封禁她?這難道不是道德綁架,不是選擇性執法嗎?
更可笑的,是那些矮鍋大V依舊在帶風向,說她是世界體操冠軍,丟了國家的臉。
請問,昔日舉重冠軍淪落到只能當搓澡工的鄒春蘭,怎么就不講臉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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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不成奧運冠軍、世界冠軍是按照三從四德選出來的?
二、一個世界冠軍的賬本
吳柳芳為何過得如此艱難?
根本原因,是家境貧寒。
父母經營的小店生意慘淡,弟弟當時還在讀書。2013年退役后,吳柳芳用退役金為全家付了一套70平方米小房子的首付,一家人高興不已。
但她的就業之路極為不順。起初她進入一家專業對口的體育公司,月薪四五千元,結果第二年就開始拖欠工資。她只得另找工作,收入更低,且當初承諾的編制也遙遙無期。無奈之下,她考取了舞蹈教師資格證。
更艱難的是,她母親在那時做了惡性腫瘤手術,父親四處借錢和貸款,家里最終欠下40萬元債務,每月光是利息就要還1200元。
在找不到工作的窘境中,吳柳芳甚至動過去夜場跳舞的念頭。最終,她選擇了直播跳舞,發揮自己的特長。
但這并非外界所想象的那樣“撈快錢”。收入好的時候一個月七八千元,通常也就四五千元,勉強糊口,還債艱難。這還是在她擁有出色舞蹈功底的情況下。
一個拿過多個世界冠軍的運動員,退役后月薪四五千,還要還債。誰覺得這事正常,誰的腦子就有問題。
三、體育圈的馬太效應:窮人項目vs富人項目
為什么她過得那么艱難?
我想談談中國體壇一個特有的現象:同樣是奧運項目,有的項目集中了家境貧困的運動員,有的是“貴族運動”,還有一些則是城市中產家庭孩子的首選。不同的運動項目,命運截然不同。
體操,可以說是一項“窮人”運動。
孩子一般從四五歲進入體校,體校提供食宿和訓練。農村家庭把孩子送去,既能減輕家庭負擔,又有機會“改變命運”。“能吃苦”便是這些孩子成功的核心門檻。
前中國女子體操隊隊長商春松,父母是農民,哥哥失明。她7歲開始練體操時,第一年的學費是父親賣掉家里的牛,加上母親四處借錢才湊齊的。
舉重、柔道、摔跤、鐵餅、中長跑、競走也是如此。劉洋、全紅嬋、鞏立姣、程菲、諶利軍,都出自貧困家庭。
另一方面,谷愛凌所代表的滑雪運動,是富人家庭占絕對主導地位的項目。裝備昂貴,場地稀缺,早期培養高度依賴家庭投入。16歲時,谷愛凌便因滑雪成就受邀參加美國的Met Gala盛典。她的母親和外婆均為名校畢業。
還有馬術、擊劍、網球、高爾夫,都是“富人項目”。裝備、私教、頻繁參賽、海外比賽刷分,費用極為昂貴。李娜、鄭欽文早期均有家庭巨大投入,每年花費數十萬甚至數百萬元。
體制內極其看重奧運金牌。吳柳芳與管晨辰的差別在于,一個是世界冠軍,一個是奧運冠軍。吳柳芳因傷無緣奧運會,這也造成了兩人命運的懸殊分野。
所以,一個奧運冠軍可以指責一個世界冠軍“擦邊”,而后者連反駁的底氣都沒有——因為前者有金牌,有流量,有話語權。
這公平嗎?
四、罵吳柳芳,因為安全且免費
我看了很多罵吳柳芳的自媒體號,它們對待此事時顯得異常勇敢且正義凜然,然而,在真正需要它們發聲的關鍵時刻,卻往往選擇了沉默。
面對社會不公和貪官污吏,它們畏首畏尾,屁都不敢放一個,唯獨在批評吳柳芳時勇猛無畏。
因為,罵吳柳芳是安全且有流量的。
他們只有在安全的時候才是勇敢的,免費的時候才是慷慨的,淺薄的時候才是動情的,愚蠢的時候才是真誠的。
他們對強者抱有近乎病態的寬容,而對弱者不僅缺乏同情,還充滿了鄙視與不屑。
莫言在《晚熟的人》一書中寫道:“人性的丑陋就是,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卻還要站在所謂的道德至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他們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這就是蠢貨們的丑陋。
倘若吳柳芳的行為被視為擦邊,那么同樣以露大腿熱舞為特色的管晨辰(下圖右),是否也應被質疑涉嫌擦邊呢?難道只因她是奧運冠軍就可以露大腿,而世界冠軍吳柳芳就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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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封禁吳柳芳,是否意味著管晨辰以及其他類似風格的網紅也應一并受到封禁?
五、別用圣人的標準要求一個掙扎求生的凡人
經歷了流量暴漲、封號、流量歸零、賬號恢復的起起伏伏之后,吳柳芳靠著自媒體還清了債務,開始學編劇、拍短劇、發行個人單曲、拍攝古裝視頻,深耕傳統文化與文藝領域。
這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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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有人事后諸葛地說:“你看,不擦邊也可以賺錢,為何不賺干凈錢?”
我無法認同。
一方面,我不認為吳柳芳之前跳的舞有什么不干凈的、有什么見不得人的。
另一方面,這個時代流量做起來極為艱難。若不是那場巨大的風波,若不是管晨辰“反向送流量”,若不是吳柳芳一度積累近600萬粉絲,她如今再怎么拍視頻,也未必能有足夠的影響力,更未必能還清債務。
社會的道德淪喪,并非始于昔日體操世界冠軍吳柳芳可能存在的“擦邊”行為,而是源自平臺的作惡。
你總不能說,因為她曾經是冠軍,曾經為國爭光,所以別人可以做的事她都不能做,就活該一家餓肚子吧。
從世界冠軍到背負巨債,從網暴封殺到艱難還債、重新出發,吳柳芳的沉浮并非一人之命運,而是折射出體育培養機制、階層流動與市場邏輯交織下的結構性困境。
當這個社會每一位曾為國爭光的運動員還不能人人都擁有體面而可持續的光明出路時,我們至少不應在他們掙扎求生時,輕率地施以道德評判。
吳柳芳說,以前是為國家榮譽而戰,現在是為自己而戰。
我覺得她說得不對。
她從頭到尾,都只是在為自己、為家人而戰。
只是恰好,她曾經為國家贏過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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