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3月31日電 (宋亞芬)繼演員被AI短劇“偷臉”之后,普通人的臉,也終于沒能逃過一劫。
最近,有博主發現,自己在網上發的個人照片,被直接拿去AI生成短劇里的配角了。從圖片中可以看出,短劇中的配角與博主此前拍攝的寫真照片從人物形象到服飾、妝造都高度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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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此前發布的漢服寫真博文與維權博文
AI短劇為何頻繁“偷臉”?
AI短劇之所以頻繁“偷臉”,背后是技術發展與行業逐利的雙重驅動。隨著AI技術的發展,AI深度合成技術越來越普及,操作也十分簡單。這種低成本的制作技術也被引入到AI短劇的制作中,甚至有制作公司專門簽約了“AI演員”。
不過,AI在帶來行業制作方式創新的同時,侵權現象也如影隨形。不僅大量知名影視演員的形象被侵權用于短劇制作,也有配音演員的聲音被偷走,如今還將“偷臉”的手伸向了普通人。
國研新經濟研究院創始院長朱克力對中新經緯表示,網上公開的個人照片,很容易被批量抓取,侵權的成本極低,而普通人維權意識不強,自然成了侵權者的首選目標。
此外,因監管存在一定滯后性,也給了侵權行為可乘之機。“侵權行為認定、追責流程相對復雜,普通人取證難、維權成本高。加之很多平臺為了追求流量和收益,審核把關不嚴,讓侵權行為越發肆無忌憚。”朱克力說。
平臺公司是否應承擔責任?
在AI短劇侵權中,制作公司作為直接實施侵權行為的一方,必然要承擔首要法律責任。那么,短劇的發布方——平臺是否也要承擔相關責任?
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慧娟表示,依據當前法律,關于AI換臉短劇侵權責任認定,制作方與發布平臺均需依法承擔責任,已有生效裁判明確該裁判規則。
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對迪麗熱巴起訴AI換臉短劇侵權案的判決生效,其中首次以“公眾可識別性”為標準認定高度相似形象即構成肖像侵權,制作方與播出平臺需公開致歉并賠償經濟損失。
劉慧娟解釋,對于內容制作方而言,未經許可利用AI技術偽造、使用他人肖像制作短劇,已直接構成肖像權侵權,應承擔首要侵權責任。對于內容發布平臺而言,取得著作權合法授權僅為內容上線的基礎義務,平臺依法負有獨立的內容合理審查義務,不能僅以“取得著作權授權”“未參與內容制作”為由免責。
此外,劉慧娟強調,平臺還應盡到與視頻制播模式、營銷方式、侵權情節相當的注意義務,對明顯經AI技術處理、存在人格權侵權風險的內容須主動篩查防控。
普通人該如何維權?
對于普通人而言,如果發現自己的肖像權被AI濫用,又該如何維權呢?
劉慧娟認為,關鍵要做好三步。
第一步,第一時間固定侵權證據。對涉案AI短劇、侵權視頻完整錄屏或截圖,留存內容鏈接、發布賬號、播放數據等關鍵信息,同時保留本人原始肖像照片用于特征比對。
第二步,將相關證據發送至發布平臺投訴,要求刪除侵權視頻,防止侵權傳播范圍擴大。
第三步,鎖定侵權主體提起訴訟。明確被告為短劇制作方、出品方、發布運營公司或賬號主體;若無法查實直接侵權人,可將未盡審核義務的平臺列為共同被告。
明星因其公眾影響力與商業價值,侵權索賠金額通常較高,動輒數十萬乃至上百萬元。那么,依據當前法律,普通人是否可獲得相關賠償?
劉慧娟表示,若無直接經濟損失,普通人可主張公證費、律師費、交通費等維權合理開支,同時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若是配角使用、傳播范圍較小等,賠償金額通常為數千元至一萬元;若侵權內容包含侮辱、低俗元素,或播放量較高、造成嚴重精神損害與社會評價降低,可主張一萬元至數萬元的賠償。
為了保護好自己肖像權,劉慧娟建議,日常可通過照片加水印、社交平臺設置隱私權限、嚴控原圖傳播等方式,降低肖像被AI抓取盜用的風險。(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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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芷菡 賈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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