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王韶卿 孫玥
在妹妹薛煥莉眼中,姐姐薛某榮愛美、整潔,是她尊敬了一輩子的長姐。但就是這位長姐,生命卻永遠停在了49歲的那個春夜。
2024年4月29日晚,薛某榮在回家途中先后遭遇兩輛汽車碰撞、碾壓,被第二輛車拖行5.9公里后死亡。時間過去近兩年,姐姐的案件仍在審理中。薛煥莉強忍悲痛,為姐姐奔走維權,希望依法追究涉案人員相關法律責任。
2026年3月底,大象新聞記者前往陜西省安康市白河縣,見到了薛煥莉。
姐姐車禍離世雙手呈抓握狀、全身拖痕 妹妹兩度尸檢只求真相
回憶起2024年發生的這起交通事故,薛煥莉仍心有余悸。
薛煥莉和姐姐在縣里同一所小學任教。“我是在第二天一早接到了學校領導電話,說交警打電話來說姐姐可能出事了,讓我去殯儀館認人。”薛煥莉告訴記者,2024年4月29日事發當晚沒有任何人通知家屬,知道姐姐出事的消息,已經過去12個小時。
4月30日,薛煥莉在殯儀館看到姐姐遺體時當場崩潰了,“姐姐雙手呈抓握狀、顱腦崩裂,全身有多處拖傷和碾壓痕跡。看到這些,我就知道這不是一場簡單的車禍,我暗暗發誓,一定要把這個事情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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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看到姐姐遺體的慘狀,薛煥莉泣不成聲)
當天下午,薛煥莉就帶著姐姐的遺體一起前往湖北省十堰市進行尸檢。尸檢持續了四個多小時,薛煥莉全程在場,一步也不敢離開,“我是全程看著尸檢的,但這份尸檢結果和我看到的不一樣。”第一次鑒定結果家屬并不認可。
2025年8月,白河縣公安局委托陜西智弘司法鑒定中心再次做了鑒定。該份鑒定結果顯示:“薛某榮其死因符合車禍致特重型開放性顱腦損傷合并胸部閉合性損傷而死亡;陜G11XXX號小型普通客車第一次車禍損傷……不足以快速致人死亡;陜AV1XX號小型轎車二次事故所致損傷為死亡的主要因素……拖拽人體后行駛至減速帶附近處,所形成開放顱腦損傷為絕對致命傷,為死亡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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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司法鑒定報告)
女教師被卷入車底拖行數公里細節曝光 記者重走“致命路線”
據2024年8月16日白河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2024年4月29日,劉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由白河縣職業教育中心往城區方向行駛,20時40分,車輛行至“十天高速”白河引線路處,將前方同向行走的薛某榮撞倒并碾軋,該車停車過程中,肖某駕駛小型轎車(車載薛某旭、趙某、屈某、劉某)沿“十天高速”白河引線路由南向北自其后方駛來,碾軋薛某榮并將其卷入車下拖行至5.9公里外老白界路原“轅門小學”門前減速帶處,車輛受阻,肖某繼續駕車越減速帶并碾軋薛某榮身體后駛離,造成薛某榮死亡、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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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煥莉指認亡姐被車撞倒的第一現場)
“我們在警方提供的監控里看到,肖某曾在白河縣中醫院旁道路上短暫停留。”薛煥莉站在肖某停車的地方告訴記者,肖某停車后下車打電話“找人頂包”,車上其余四人“交換位置”,當時姐姐就在車底。陜西省旬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里也顯示,車上乘客薛某旭讓肖某聯系人過來開車,肖某先后撥打多人電話未果,便再次駕駛肇事車輛欲返回工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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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煥莉在現場描述事發情形)
肖某駕駛的車上共載有五人,都在陜西交控集團白泉分公司白河管理所工作。“他們都是負責高速安全管理人員,應該具有更高的安全意識和法律素養,但他們竟然知法犯法。”薛煥莉非常憤怒。
2026年3月25日,記者跟隨薛煥莉又重走了一遍當時姐姐被拖行的線路。從薛某榮被撞的第一現場到發現遺體的第二現場,記者開車以25km/時的速度,走了近20分鐘。“我實在無法想象我姐姐在車下經歷了什么。她得多煎熬無助啊!”薛煥莉說。
薛某榮被發現的地點,位于白界路一小學門前,附近居民自家監控記錄了當晚她掉落的全過程。
在監控視頻中記者看到,事發當晚在當地一小學門前減速帶處,一輛車因無法正常通過而停下。后排一人下車,繞到車輛右側蹲下處理車底“障礙物”,副駕駛也同時下車,疑似看到“障礙物”——薛某榮后,他們轉身上車。隨后,后排又有一人下車,戴上帽子從車后繞向前走去,沒有再上車,直接離開。
“后來,駕駛員加大油門駛離了現場,我姐姐就掉落在減速帶附近,附近居民發現后才報了警。”薛煥莉說。
為亡姐維權兩年 妹妹寫下10萬字追真相
薛煥莉的家在縣城的一棟老居民樓,不大的客廳里,一半的空間都裝著和姐姐有關的資料。墻上的白板寫著薛煥莉推理的案情,書架上擺著成套的民法典,書桌上摞滿資料……她和孩子小時候一起看的偵探片,這次派上了用場。
姐姐出事之后,薛煥莉整夜整夜睡不著覺,一閉眼就看到姐姐被拖行的畫面,她向學校請了兩個月的長假,想要尋找事情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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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煥莉家的客廳里裝滿了和姐姐有關的資料)
薛煥莉有個厚厚的筆記本,寫滿了她這兩年來維權的過程。電腦里,還有她寫的近10萬字關于案況的詳細記錄。“這兩年來,有很多好心人給我們提供了重要線索,相關部門也很重視我們的案件,突破重重阻力,幫助我推動案件進展。”
采訪過程中,薛煥莉拿出了姐姐送她的成年禮——一件藍色碎花短袖、一條牛仔短褲,“你看,姐姐的眼光多好。即使28年過去了,這身衣服還是不過時。”薛煥莉拿著這套衣服,語氣中滿是懷念。
姐姐去世后,薛煥莉決定學駕照,其他科目都一把過,只有科目三她考了4次才通過。因為姐姐的事薛煥莉一直有心理陰影,每次在路上見到黑色小汽車,她都覺得車下面有姐姐,所以即使駕照拿到手了,薛煥莉也不敢嘗試開車。
“姐姐從18歲教書,31年了,她一直是學生眼里的好老師。”薛煥莉坦言,當年自己選擇當老師,很大程度上也是受姐姐影響,“就是這樣一位熱愛生活、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凈凈,身上穿得利利索索的人,為什么被人這么對待?”
司機肖某因“頂包”、醉駕逃逸被提起公訴 至今仍未宣判
據白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2024年8月16日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中顯示,肖某負本次事故主要責任,第一輛車肇事司機劉某負本次事故次要責任、行人薛某榮無責任。
2024年9月,肖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白河縣公安局刑事拘留,9月30日,經白河縣人民檢察院批準被白河縣公安局執行逮捕。
陜西省旬陽市人民檢察院于2025年7月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肖某犯交通肇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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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旬陽市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肖某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案發后經鑒定,肖某血樣酒精含量80.83mg/100ml;肖某事發后還存在與同事串通“頂包”,銷毀肇事車輛行車記錄儀內存卡的行為。
檢察機關認為,肖某超速、醉酒駕駛,未盡安全注意義務,碾軋地上薛某榮身體后逃逸,挾帶薛某榮身體長距離拖行、碾軋,導致薛某榮現場死亡,其負事故的主要責任,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肖某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應認定為“逃逸致人死亡”。此外,肖某具有酒后駕駛機動車輛、銷毀證據、“頂包”等情節,應從重處罰;同時具有坦白等情節,可以從輕處罰。
肖某交通肇事案于2025年12月25日在旬陽市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庭,目前尚未宣判。
死者家屬拒私了 涉事領導受審當庭推責
白河縣不大,這兩年為姐姐的事兒奔走,薛煥莉在當地也成了“名人”。這里民風淳樸,遇到事兒了,家屬大多選擇拿錢息事寧人,但薛煥莉全家斬釘截鐵地拒絕了:“當時肇事司機想拿70萬私了,但人都不在了,拿錢還有什么用呢?我們一分錢都不要!”
薛煥莉認為,除了肖某,其他四人也同樣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而目前,第二輛車上僅起訴了3人,同車另2人未被起訴,這讓他們家人難以接受。
3月26日,車上乘客也是肖某的領導——薛某旭交通肇事案在旬陽市人民法院開庭。3月25日晚,薛煥莉帶著70多歲的母親騎著摩托車前往旬陽參加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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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顯示,薛某旭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2025年6月17日被白河縣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25年6月25日經白河縣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檢方指控,被告人薛某旭作為單位負責人、車輛所有人,明知肖某飲酒仍提供車輛并默許駕駛,發生事故后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薛某榮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其與駕駛人肖某構成共同犯罪,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的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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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旬陽市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薛某旭依法提起公訴)
“這次開庭非常不順利。”薛煥莉告訴記者,原計劃九點半的開庭時間一直推遲。而庭審開始后,被告人薛某旭當庭否認公訴機關指控,并把責任推卸到肖某身上。
“我沒想到這個案子能拖這么久。”清明節快到了,姐姐的遺體還在殯儀館,薛煥莉和母親只能來到姐姐被撞的第一現場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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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前妹妹帶著母親祭奠亡姐)
“我們不接受私了、不和解,只是請求法院公平審判,依法嚴懲。”薛煥莉說,這五個人就像是給她的心里捅了五個窟窿,“雖然前方還一片渺茫,但不管未來有多困難,我們都會堅持走下去。正義絕不會缺席,我相信我能為姐姐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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