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高速公路維護修理與監督委員會宣布,從4月1日起,所有電動汽車(EV)均需繳納道路、橋梁通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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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電動汽車及其相關配件,免除道路使用費的期限將于3月31日結束。對于由路政署管理運營的仰光-曼德勒高速公路,若車輛通過,將按照高速公路收費標準進行征收;若在其他路段通行,則根據22種車輛類型中適用車型的收費標準。從2026-2027財年的4月1日起開始征收道路、橋梁通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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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促進電動汽車的使用,自大約三年前起,不僅免除了道路、橋梁通行費,還對進口的電動汽車給予了免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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