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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把握“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的辯證統一,關鍵在于以法治將市場活力、政府作用納入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制度秩序之中。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效率,政府守護公平競爭與公共利益,法治則承擔起連接、校準并穩定二者關系的功能。由此,法治不應只是營商環境的一項指標,更應成為上海城市品格、城市信用與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識。
首先,要以法治劃清市場與政府邊界,使政府“退得有度、管得到位”。缺少法治約束,“有為政府”可能滑向過度干預;缺少法治支撐,“有效市場”也難以真正形成。應繼續壓減不必要審批和隱性門檻,推進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要素獲取等領域平等開放,并以穩定透明的產權保護、競爭規則、退出機制和糾紛解決體系,保障市場按規則運行。(作者系中共上海市委黨校副校長、教授)
原標題:《法治應成為城市品格、城市信用與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標識|王永杰》
欄目主編:任思蘊
文字編輯:孫欣祺
本文作者:王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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