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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將至,追思懷遠。煙花爆竹進入銷售與燃放旺季,也是安全風險高度集中的關鍵時期。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規范清明節期間煙花爆竹經營秩序,柳城縣將持續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為。
現將2026年以來查處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以案示警,以案為鑒。
典型案例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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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例一:柳城縣寨隆鎮 2家煙花爆竹零售店異地經營被罰4500元
2026年2月,春節假期期間,柳城縣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在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巡查時發現寨隆鎮2家煙花爆竹零售店擅自在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載明的場所外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柳城縣應急管理局依法對2家零售店分別作出45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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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經營主體必須嚴格遵守許可證載明的儲存量和經營地址,超量或異地儲存易引發安全隱患,將面臨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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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案例二:柳城縣 六塘鎮 曹 某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非法經營煙花爆竹 被罰 2萬元
2026年2月11日,執法人員在六塘鎮查處一起無證經營煙花爆竹案件,當事人曹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私自在自家商店內儲存并銷售煙花爆竹產品11件,另有21盤卷炮、22個閃光蕾。柳城縣應急管理局依法對曹某作出2萬元的行政處罰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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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經許可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非法售賣不僅違法,還可能因產品質量無保障、儲存條件不合規等引發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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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案例三:柳城縣大埔鎮2家煙花爆竹零售店擅自銷售專業燃放類煙花爆竹產品被立案調查
2026年2月16日,柳城縣公安局民警在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巡查時發現大埔鎮2家煙花爆竹零售店擅自售賣A級、B級禮花彈等專業燃放類及其他從非正規渠道進貨的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制品共計38件,柳城縣公安局依法對涉及的煙花爆竹制品進行扣押并將兩起案件移交至柳城縣應急管理局。目前,柳城縣應急管理局已對兩家零售店進行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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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零售經營者應當向批發企業采購煙花爆竹,不得采購、儲存和銷售禮花彈等應當由專業燃放人員燃放的煙花爆竹,否則將面臨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將依法吊銷零售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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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案例四:柳城縣鳳山鎮吳某無證經營煙花爆竹制品被行政拘留
2026年2月9日,柳城縣應急管理局聯合縣公安、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在鳳山鎮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專項檢查行動時,執法人員發現當事人吳某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儲存60件煙花爆竹產品并在自家便利店進行銷售。柳城縣公安局依法對當事人吳某某進行行政拘留并沒收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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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屬于違法行為,將面臨拘留、沒收非法物品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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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案例五:非法運輸煙花爆竹2 80件 被行政拘留
2026年2月11日20時許,柳城縣公安局民警在鳳山鎮三柳高速公路出口附近開展執法活動時,查獲一輛無資質運輸煙花爆竹的廂式貨車,車廂內存放各類煙花爆竹產品共計280件。當事人霍某被柳城縣公安局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并沒收涉案煙花爆竹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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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煙花爆竹運輸需經公安部門許可,非法運輸存在重大安全風險,將面臨拘留、沒收物品等處罰
清明節銷售旺季將至,望各零售經營者嚴格落實“五個嚴禁、三個務必”,防范安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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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來源:柳城縣應急管理局
值班編輯:梁琪
責任編輯:覃韻
值班總編:馮艷芳
責任監制: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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