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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四件依法嚴懲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典型案例,再次向全社會傳遞了一個明確信號:對“人販子”零容忍,絕不姑息!
每一個被拐賣的兒童背后,都是一個破碎的家庭;每一個被拐賣的婦女,都承受著難以想象的痛苦。這些犯罪分子為了區區幾萬、幾十萬的非法利益,摧毀的是無數人的一生。
四起觸目驚心的典型案例
1. 王某文等拐賣兒童案——偷盜14名幼兒的“惡魔”伏法
從2001年起,王某文流竄湖南、湖北、四川等地,專門偷盜未滿六周歲的幼兒,共計14人。他的罪行導致眾多家庭骨肉分離、親情斷裂,部分被害人父母因此自殺未果、離婚,承受著巨大的精神打擊和巨額經濟損失。
人民法院對王某文依法判處并執行死刑,彰顯了打擊拐賣犯罪絕不手軟的鮮明態度。
2. 邱某江等拐賣婦女案——專挑最弱勢群體下手的“婚介”黑手
2018年至2021年,邱某江以介紹婚姻為名,從監護人處收買或騙得精神病患、智力障礙婦女,控制后高價賣予他人為妻。他拐賣婦女6人,非法獲利19萬元,并奸淫其中2名婦女。
人民法院對邱某江以拐賣婦女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3. 李某會等拐賣兒童案——親生父母賣兒賣女,天理難容
李某會與妻子張某榮在已育有多名子女的情況下,竟將生育作為非法獲利手段,先后出賣5名親生子女,非法獲利47萬元。
法院認為,子女雖然由父母生育,但不是父母的私有財產,更不能被作為商品買賣。李某會和張某榮分別獲刑十一年六個月、五年。
4. 陳某雅拐賣兒童案——網絡時代的“新型”拐賣
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陳某雅通過網絡獲取他人送養子女信息,編造自己無生育能力、愿意收養等謊言,從送養人處先后騙取3名嬰兒予以出賣,非法獲利13萬余元。
鑒于其有自首、協助抓捕同案犯等情節,法院依法從寬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拐賣犯罪呈現新特點,打擊力度持續加大
隨著持續嚴厲打擊,拐賣犯罪案件數量已大幅下降。2025年較2012年峰值下降77.95%,得到有效遏制。
但犯罪手段也在變化:采用綁架、強搶、偷盜等手段的顯著減少,采取欺騙等非暴力手段的增多;涉網拐賣案件增多,買賣雙方借助網絡平臺,隱蔽性更強。
人民法院對此類犯罪始終保持高壓態勢。2021年至2025年,全國法院裁判的拐賣犯罪案件被告人中,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比率,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10個百分點。
我們的孩子,需要全社會共同守護
這些案例告訴我們:
- 法律絕不手軟:對拐賣多人、偷盜嬰幼兒、長期從事拐賣犯罪的,堅決予以嚴懲,該判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
- 買方同樣有罪:對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犯罪,持續加大打擊力度,著力遏制“買方市場”。
-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網絡實施拐賣犯罪,同樣難逃法網。
- 父母不是“所有者”:子女不是商品,出賣親生子女同樣構成犯罪。
每一個孩子都應該在父母的懷抱中平安長大,每一個婦女都應該有尊嚴地生活。
如果你看到可疑的“送養”信息,如果你發現身邊有來歷不明的兒童或婦女,請多一份警惕,多一份關心。你的一個電話,可能就能挽救一個家庭。
轉發出去,讓更多人看到!
提高警惕,共同守護我們的家人!
對拐賣犯罪,我們必須零容忍!
本文信息綜合自最高人民法院、新華社、央視新聞等權威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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