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開始 出租車、三輪摩托車、貨車 將根據行駛里程給予出售燃油
緬甸能源部宣布,從4月3日開始,出租車、三輪摩托車和貨車,將根據行駛里程給予出售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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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公共交通和貨運行業更加便利,雖然曾允許出租車、三輪摩托車和貨車每周購買三天燃油并增加購買量,但由于存在違規行為,因此調整了這些車輛的燃油銷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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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國2943個加油站中,已有879個加油站通過掃描條形碼/二維碼的方式銷售燃油。從本周開始,勃生市以及仰光-卑謬-馬圭公路沿線的城鎮也將開始實施這一系統。
能源部正在努力解決在實際使用燃油銷售系統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并遏制違規行為,具體措施包括在線監控和警示、管控、聽取公眾反饋以升級技術,以及推動該系統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應用。
如遇技術困難及其它欲舉報,可致電呼叫中心09-250111222,09-250111333,09-440433324,09-899129296,Viber 09-401748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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