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持續了很久很久的外賣大戰,這次要被徹底結束了。
3月25日,國家市場監督總局發布的官媒文章直接在標題上就寫著《外賣大戰該結束了》,在文章中明確把外賣大戰定義成“看似惠民,實則內卷”,把外賣大戰付出的巨大代價則定義成“普通人承擔,而且遠超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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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央視新聞報道此事,標題為《監管重拳整治平臺亂象,外賣低價狂歡正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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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巨頭短短幾個月集中資金優勢去“燒掉”的錢,已經達到了正常定價的情況下,整個外賣行業全利潤好幾年都掙不回來的地步。
4月2日,《新京報》采訪了各界學者,中國社會科學院專家認為:
“國內的外賣市場已經呈現出傾銷特征,平臺主要目的是排擠競爭對手甚至將其清場。”
這種“掠奪性傾銷”為什么值得警惕?
因為危害性其實非常巨大,官媒明確說了全社會的普通人將為外賣大戰付出巨大代價,而且遠超預期。
外賣大戰帶來的直觀感受就是滿減券滿天飛,普通人吃外賣變便宜了,這不是好事嗎,為什么普通人會因為外賣大戰而付出巨大代價,且遠超預期?
因為外賣大戰目前已經接近掠奪式傾銷了,這是各國法律都嚴格禁止的行為,歷史上有多個案例一再證明掠奪式傾銷只要出現,必會導致普通人付出巨大代價。
掠奪性傾銷的定義是大企業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大量銷售產品,迫使行業內其他經營主體虧損運營進而最終破產。
一旦消滅了競爭對手,大企業就會以各種理由“證明”自己成本高昂,然后大量漲價,價格會飛升到一個離譜的地步,但此時消費者將徹底喪失選擇權,市場上也沒有任何力量可以與之抗衡。
然后這家以傾銷實現勝利的大企業不僅可以收回前期低價傾銷時虧損的“投資”,還可以賺取暴利,至于這些代價則全部由普通人支付。
這次的外賣大戰還有一個特殊的地方在于,這種類傾銷的資本來源具有“跨界”的特征,是一種從未有過的新型行為。
北京數字經濟與數字治理法治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楊東說:
“ 平臺利用雄厚資本進行長期的交叉補貼,并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確實存在演變為掠奪性定價的風險。”
“交叉補貼”也是本次補貼規模不斷拉大、時間不斷拉長的一大原因。外賣大戰平臺主業不同、資本體量懸殊,卻只以補貼互耗作為比拼手段。這實際上比的是誰虧得起,而非誰做得好。
掠奪性傾銷對市場公平和秩序的傷害非常大,最終往往是普通消費者買單,因此各國政府都對有可能引發掠奪性傾銷的行為很謹慎。
美國司法部就曾以“掠奪式定價”為由,起訴過美國鋁業公司、微軟、英特爾、亞馬遜等一大堆公司。
起訴的原因不是美國司法部認為這些公司賣東西賣貴了,而是認為賣便宜了,司法部認為這些企業以顯著低于成本的價格去銷售產品,實質目的是為了消滅競爭者,從而摧毀美國的自由市場競爭,因此屬于違法行為。
而世界各個國家都有類似美國這樣的法律,都強烈反對“掠奪式定價”。
企業讓利,低價銷售,短期內看確實是好事,如果企業可以永遠這么便宜的賣東西那也行,但問題的關鍵是一旦競爭對手垮掉,那所有的補貼和讓利瞬間就會停止,然后就是瘋狂漲價,以彌補前期虧損,且服務質量必將降低到“能用就行”,那時的消費者將毫無選擇,只能被迫接受。
所以企業的這種單方面大額補貼的行為,可視為一種傾銷,它是掠奪性的,并非善意讓利,而是有預謀的利用資金優勢,以短期虧損為代價來擠垮目標市場的本土生產企業,從而消除競爭,實現長期暴利。
舉個例子,一家連鎖超市利用自己的巨大資金優勢,在社區內投入大量資金進行補貼,持續一年以虧本價銷售所有商品。
對這種行為居民們一開始歡天喜地,但當所有夫妻店都被迫倒閉之后,這家超市立刻將價格提升到了遠高于原來的水平,而且服務質量下降,但此時居民們已經沒有了其他選擇。
掠奪式定價的直接表象是降價,但科技進步所帶來的生產力提升,其直接表象也是降價,如何區分這兩者?如何評價企業的降價是正常競爭的善意行為還是利用資金優勢搞傾銷的惡意行為?
核心區別有且只有一個,那就是企業有沒有按低于自身成本的價格進行銷售,其邏輯基礎是企業的正常行為一定是以利潤為導向的,故意虧本的行為是不可能長期持續的。
中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一條明確規定:
“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
世界各國均立法禁止傾銷行為,不是反對“低價”,而是反對“以掠奪市場、摧毀競爭為目的的惡意低價”,其目的是為了保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進而保護消費者,所以反傾銷條例通行世界各國,不止在各國內部貿易的時候適用,在國和國之間貿易的時候也適用,WTO也明文規定禁止傾銷性行為。
掠奪性傾銷從根本上破壞了市場經濟本身,把市場競爭從“比誰更好”變成了“比誰更能燒錢”,勝利不再屬于最有創新能力和生產效率的企業,而是屬于資金最雄厚,最能承受短期虧損的“巨頭”,從而徹底扼殺社會創新的動力。
潛在的競爭者看到一個行業存在不惜虧本也要將對手打到破產,且資金極為雄厚的“巨獸”時,如果自己手里的資金沒有對方雄厚,那就完全不敢進入,從而讓市場徹底固化,競爭消失。
以外賣大戰為例,短短幾個月的時間里,阿里、京東、美團累計補貼高達800億元至1000億元。
這直接導致了社會資源的錯配和效率損失,社會資金被大量用于非生產性的“消耗戰”,而不是投入研發、設備升級或拓展新市場,這是一種巨大的社會資源浪費,而且是純粹的內耗,嚴重削弱了中國對外的競爭能力。
而在三巨頭補貼了那么多資金的時候,餐飲商家并沒有因此受益,幾乎是全體受損。
根據央視報道,你在外賣平臺上點的外賣,比如羊肉串+門釘肉套餐,看似價格接近20元,但商家實際到手僅2.58元,明顯低于肉串肉餅的實際生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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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商家實收2.58元的肉餅套餐,還有商家實收1.25元給你做好的水餃,還有商家實收3.31元的西紅柿雞蛋面。
根據中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四條,平臺經營者不得強制或變相強制平臺內經營者按照其定價規則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擾亂市場競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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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外賣平臺給了巨額補貼,但補貼大多流入了連鎖企業,中小餐飲商家一片哀嚎。
而在外賣餐飲企業之外,正常的堂食餐飲店已經連哀嚎的力氣都沒有了,因為外賣的超低價格必定會影響其他餐飲企業。
一個人每天吃的飯是有限的,晚上點了外賣就不可能去吃堂食,雙方的客戶群體重疊度是非常高的。
中小餐飲企業是社會就業的蓄水池和經濟活力的源泉,但他們資金都非常有限,無法承受長期的虧損,一旦倒閉就會導致社會就業出現問題,同時市場競爭的多樣性會喪失。
而外賣行業在全球范圍內都是利潤率極低的一種平臺生意,比方說美國的Uber Eats、DoorDash等,利潤率分別為1.5%和3.3%,這個行業的企業天然就容易被巨額資本給擠兌破產。
中國政法大學數據法治研究院院長時建中教授認為:
外賣大戰應該結束了,如果用一個同義詞去替換它,應該是外賣領域無效、低效以及不合法的這樣一種競爭應該結束了。為什么做這樣的替代,還是避免把反“內卷式”競爭理解為反競爭,因為競爭永遠是帶來繁榮、推動創新、維護消費者整體福利,當然這種有效機制一旦被扭曲之后,就走到了所有良好目標的反面。所以現在需要遏制“內卷式”競爭,甚至使用比較嚴厲的制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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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經濟學院院長張軍認為:
我多服務一個消費者,我不增加成本,所以從理論上說,我可以贏者通吃。平臺的市場份額可以無限擴大,沒有成本可以阻礙平臺市場份額擴大。其實這也是為什么平臺都愿意花血本進行惡性競爭,因為平臺總是希望沒有競爭對手,總是希望競爭的這些平臺被打下去,這樣可以獲得更大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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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些都是央視播出的原話,用詞其實非常嚴厲了,說明國家認為當前的外賣大戰已經到了足以威脅市場競爭的地步,所以必須被制止,甚至使用比較嚴厲的制止方式,以減少消費者即將付出的巨大代價。
市場經營主體到底是A還是B,這個其實無所謂,但我們必須要保護市場競爭的存在,否則普通消費者將付出的巨大代價會是“遠超預期”的那種。
雖然官方已經多次給出要求,但部分平臺仍未有收縮跡象,所以這次才給出了如此明確的定義,且用詞非常強烈。因此,外賣大戰理應被強制結束。
這樣做的核心目的,是最大程度的維護市場競爭的存在,最大程度的保護普通人免于付出“遠超預期”的巨大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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