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41歲單親媽媽被羈押821天無罪釋放,申請國家賠償13天突遭叫停”,該事件由河南某媒體報道,多家媒體爭相轉發(fā),事件持續(xù)發(fā)酵,輿論嘩然。
在海南自貿港全島封關運作滿百日、消博會即將啟幕的關鍵節(jié)點,該案件暴露出的程序疑點、權力任性與法治短板,不僅刺痛個體尊嚴,更對海南、儋州、昌江等地營商環(huán)境造成的負面影響,值得深刻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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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大象新聞
據媒體報道,河南籍女子史某輝在海南儋州務工,因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長期羈押在昌江821天,最終檢察機關以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作出不起訴決定,法律已給出“無罪”結論。隨后她依法申請國家賠償,昌江縣檢察院亦作出刑事賠償決定,承諾支付賠償金。然而,國家賠償程序啟動僅13天,昌江警方以“騙取銀行貸款”為由對她重新立案偵查,賠償中止。
這件事給公眾留下太多探討的空間。申請13天就重新立案,所謂“騙貸”事實,在此前司法程序中已由法院明確審理認定,相關行為僅屬違規(guī)、不構成犯罪,且終審判決對此予以維持。在生效法律文書已作出終局性判斷后,如果同一事由被重新包裝為“新證據”“新線索”,一審已明確無罪、檢方已作出賠償決定,卻在賠償關鍵節(jié)點橫生枝節(jié),無異于把生效法律文書當成“一紙空文”,把公檢法的公信力不當回事。
史某輝面對新聞媒體表示,目前的身份想跑外賣都不行。而更多的新聞媒體點評,程序空轉再次犧牲一個正常人生活。更何況她的生活好不容易恢復正常。更多的評論都轉向,重新起訴在于阻斷國家賠償。如果這一事實得到印證,那么程序正當性何在?司法權威與既判力何在?
我們未看到完整卷宗,對當年“涉黑”定性的具體證據不便妄評,但諸多公開信息足以引發(fā)警惕:一名普通物業(yè)經理,僅因幫老板代辦付費、遞交材料,就被輕易扣上“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帽子。據悉,同案多名人員最終均因證據不足被釋放,所謂“涉黑”指控不堪推敲。掃黑除惡是匡扶正義的利劍,絕不能淪為隨意定性、濫用強制措施、打壓普通經營者的工具。將“涉黑”標簽草率貼在基層從業(yè)者身上,既褻瀆掃黑除惡的嚴肅性,也讓所有市場主體心生寒意:今天可以扣在物業(yè)經理頭上,明天會不會扣在小企業(yè)主、個體戶頭上?
輿論關注當事人“單親媽媽”身份,是對弱者處境的共情;但部分聲音刻意攻擊其“物業(yè)經理”職業(yè),完全偏離法治軌道。職業(yè)不分高低,守法與否才是判斷標準。無論身處何種崗位,無罪推定、疑罪從無、程序正義都是不可突破的底線。普通勞動者憑借勞動謀生,即便在履職中存在瑕疵,也應依法界定責任,絕不能動輒動用刑事手段、長期羈押、扣上重罪帽子。這不僅是對個體的不公,更是對所有市場從業(yè)者的警示——當合法經營缺乏穩(wěn)定法治預期,誰還敢安心投資、放心創(chuàng)業(yè)?
這起事件對海南營商環(huán)境的傷害,遠超一般輿情事件。自貿港建設的核心競爭力,從來不是優(yōu)惠政策的堆砌,而是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huán)境,其中法治是最硬底牌、最穩(wěn)預期。投資者看中海南,不僅看中“零關稅、低稅率”,更看中權力受約束、司法有公信、權益有保障。儋州、昌江等地正處在加快發(fā)展、招商引資的關鍵階段,一起明顯違背程序正義、傷害個體權益的案件,足以抵消大量宣傳投入與惠企政策。當“無罪仍可反復立案”“申請賠償就被追責”成為輿論印象,外地資本、人才、企業(yè)難免望而卻步,擔心“投資有風險、維權無門路”,擔心合法財產與人身自由得不到穩(wěn)定保護。
目前,海南昌江已迅速成立聯合調查組,這體現出正視問題的態(tài)度,但調查不能止于“通報”,更要直面公眾最關心的疑點:為何國家賠償啟動13天就緊急叫停?所謂“新證據”是否為已審結的舊事實?當年“涉黑”帽子如何輕易扣上?長期羈押的責任由誰承擔?國家賠償何時能依法兌現?必須以全程透明、依法依規(guī)、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給出經得起法律與歷史檢驗的結論,給受害者一個公正交代,給全社會一個明確說法。
法治是自貿港的生命線,營商環(huán)境藏在每一起個案的公平正義里。封關百日是新起點,消博會是新窗口,海南比任何時候更需要守護法治底線、呵護營商環(huán)境。堅決糾正程序違法、杜絕權力任性、落實國家賠償、嚴肅追究責任,才能修復公信、挽回形象,讓投資者安心、經營者放心、老百姓暖心,讓自貿港真正成為法治之港、誠信之港、機遇之港。
正義不該遲到,更不能在勝訴后依然缺席;法治不容打折,營商環(huán)境更容不得半點傷害。期待聯合調查組不護短、不遮丑,以徹查整改的實際行動,守住司法公正底線,守護海南自貿港的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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