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高歌) 張某因一時貪念,在彩票店刮開158張“刮刮樂”后試圖賴賬走人,結果不僅未圓“大獎夢”,反而將自己送進了牢房。經河南省禹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
2025年10月的一天,張某在某體育彩票官方App上領取了一張面值20元的代金券。他持券來到禹州市一家彩票店準備兌換時,目光卻被柜臺內的“刮刮樂”(一種即開型彩票)吸引。張某未止步于免費兌換一張小額彩票,而是想通過“零成本、博巨款”的方式實現一夜暴富。
由于即開型彩票需刮開后才能確定中獎金額,彩票店通常允許顧客先刮獎,刮完后按實際中獎金額抵扣票款或另行支付。基于這一交易習慣,張某在未當場支付費用的情況下,讓店主取下158張不同面值的“刮刮樂”彩票,在店內刮開。
然而,“中大獎”的美夢很快破碎。158張彩票刮完后,不僅沒有出現想象中的巨額獎金,累計中獎金額也僅為2030元,票面金額卻達到5660元,張某還需要支付3630元。為了逃避這筆款項,張某趁店主不備將刮完的彩票丟棄在店內,并假裝接電話匆匆逃離現場。彩票店店主發現后清點損失并立即報警。張某很快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今年1月,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禹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審查過程中,該院認為,彩票店店主交付彩票時,既清楚張某是來刮彩票的,也明知按照交易習慣,張某刮完后應支付相應差額。因此,老板交付彩票的目的,是為達成這筆交易并收取對價,而非無償贈與或免除付款義務,其交付行為系基于真實交易意愿的營業行為,而非基于欺騙的處分行為。張某取走彩票并刮開的行為,已完成對他人財物的非法轉移與處置,鑒于彩票屬于不記名、不掛失的有價支付憑證,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平和手段竊取被害人對彩票享有的財產性利益,其行為已涉嫌盜竊罪,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禹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采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來源:檢察日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