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南昌4月7日電 (記者周歡)江西近日印發領導干部違規干預和插手招標投標活動登記報告制度,針對工程建設項目、政府采購項目、國有企業招標采購項目等招標投標活動全鏈條廉潔風險點,細化列明21類領導干部違規干預和插手招標投標活動的具體情形,為領導干部廉潔用權劃出清晰“負面清單”。
其中明確,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專家等相關主體及人員如遇領導干部違規干預插手行為,須全面、如實、及時填寫登記報告表,并連同相關佐證材料提交行政監督部門或紀檢監察機關。對通過網絡信息、口頭溝通等方式實施的違規干預行為,也明確了具體的記錄、存儲要求,確保違規干預行為全程可追溯、可核查。
對于收集到的問題線索,受理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將及時梳理甄別、分類處置,經查證屬實的違規干預行為,將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并把相關情況記入領導干部個人廉政檔案。同時,對故意不記錄、不如實記錄違規干預行為,或誣告陷害他人的,也將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 人民日報 》( 2026年04月08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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