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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攝圖網
本文為《方圓》雜志原創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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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曉峰覺得自己找到了
一份輕松又高薪的“好工作”
只要幫人跑跑腿
每次就能獲得幾千元的傭金
在感慨賺錢容易的同時
趙曉峰心里也會打鼓
每次跑腿都是取大量的現金
這些錢到底是干什么用的?
為什么只是跑腿就能給高額報酬?
發送跑腿指令的人都是線上聯絡
對方的真實身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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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飛機”里找到的“高薪工作”
2024年年初,沒有固定職業的趙曉峰通過朋友介紹,在一款名為“紙飛機(Telegram)”的境外社交軟件上認識了昵稱為“黑八”的網友。起初,趙曉峰與“黑八”沒有太多交流。直到2025年3月10日,“黑八”主動聯系上了趙曉峰,并問他:“要不要幫我跑腿?到時候會給你一些辛苦費。”
談及具體工作內容,“黑八”表示,他是做“U幣”交易生意的,想讓趙曉峰幫他取送他人用來購買“U幣”的現金。“黑八”還承諾,每次跑腿都可以給趙曉峰支付幾千元的高額跑腿費。
什么樣的業務竟有如此高的跑腿費?會不會涉及一些不法交易呢?面對“黑八”的邀約,趙曉峰既心動又有幾分疑慮。但考慮到自己已經好久沒找到來錢的活,趙曉峰沒猶豫多久便答應了“黑八”。
很快,趙曉峰的第一單業務就來了。2025年3月15日,按照“黑八”的指示,趙曉峰從福建省漳州市前往廣東省中山市某鎮一家醫院。在醫院內約定好的位置,趙曉峰見到了一個看起來50歲左右的女子,該女子問趙曉峰:“你是幣商,對吧?”按照“黑八”事前的交代,趙曉峰篤定地回答:“是的,我是幣商,錢給我就行。”
由于出發前“黑八”曾就“U幣”交易對趙曉峰進行過培訓,并教給他應對話術,所以趙曉峰對該女子提出的問題對答如流,并且很快獲取了對方的信任。隨后,該女子便將裝有30萬元現金的袋子交給了趙曉峰。趙曉峰現場清點了錢款,確認數額無誤后,就拿著錢離開了。
3月15日當天,趙曉峰就帶著30萬元現金回到了漳州市,并按照“黑八”的指示,在漳州市市區的一個廣場上將錢款交給了一名男子。按照與“黑八”的商議,這趟跑腿趙曉峰從中抽取了2800元作為傭金。
晚上,躺在床上的趙曉峰將白天發生的事情反復琢磨,他感覺這趟跑腿無論從交易方式、交易細節,還是傭金數額都透露著些許“見不得光”的氣息,他猜測自己所從事的跑腿工作可能涉嫌違法犯罪。這讓趙曉峰有些害怕,就在他猶豫要不要和“黑八”斷聯時,第二單業務的指令又來了——再跑一趟中山市,找同一個女子取21萬元現金。
想著已經到手的2800元與即將到手的2800元,趙曉峰咬咬牙說服了自己,“要不就再跑最后一趟吧”。
第二天,趙曉峰再次上了去中山市的車。事成后,他再次從中抽取了2800元的跑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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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人”推薦的“幣商”
那么,“黑八”真的如他所說是做“U幣”交易的商人嗎?前后2次將共計51萬元現金交給趙曉峰的女子又是誰?她為何如此放心地將巨款交給一個陌生人?
女子名叫張麗云,廣東人,是一家醫院的醫生。2025年3月,為了打發時間,張麗云在網絡上下載了一款社交軟件。在這款軟件上,張麗云認識了一名自稱阿偉的男子。二人相識初期,阿偉就對張麗云表現出了極高的熱情,經常關心她,對她噓寒問暖,讓張麗云體會到了被呵護的感覺。不久后,二人在網絡上確定了戀人關系。
在日常相處中,阿偉對張麗云表示,自己是一名軍人,日常愛好投資理財,但礙于軍人身份,他自己無法直接投資。因此,他想委托張麗云幫他進行購買“U幣”相關的投資,并承諾會將本金和部分投資收益返還給張麗云。同時,阿偉還編造理由說服張麗云通過線下付款的方式購買“U幣”。
出于對戀人的信任,張麗云答應幫助阿偉進行投資,并決定拿出51萬元購買“U幣”。后來,阿偉在軟件上推薦了一個人的賬號給張麗云,說這個人是“幣商”,張麗云將錢交給他就可以。阿偉推薦的這個“幣商”就是趙曉峰。
對于將如此大一筆錢交給一個跑腿的人,張麗云其實是有過猶豫的,并且,她也不理解,為何幣商還要親自過來取錢。但這些疑慮在阿偉的連哄帶騙下,很快就被打消了。
錢給出去后,張麗云很快就發現,阿偉在網絡上聊天的態度明顯變得冷淡了,她終于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2025年3月18日,張麗云向中山市公安局報案,公安機關隨即對該案立案偵查。3月20日,趙曉峰被抓獲歸案。同年6月13日,中山市公安局偵查終結,將此案移送至中山市第二市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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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跑腿的代價
經審查,第二市區檢察院認為,2025年3月,趙曉峰在漳州市通過“紙飛機”軟件接受“黑八”的取現跑腿任務,分2次從電信網絡詐騙被害人張麗云手中取走現金人民幣51萬元交給“黑八”指定的男子,獲得好處費5600元。趙曉峰所取走的錢款,均是涉案贓款。趙曉峰明知所取錢款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轉移,情節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12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5年6月30日,第二市區檢察院以趙曉峰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向法院提起公訴。2025年9月2日,法院作出判決,趙曉峰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1萬元。“黑八”、阿偉等其他涉案人員被另案處理。
事實上,“黑八”口中的“U幣”是指一種名為“USDT”的虛擬貨幣,中文名為“泰達幣”。“U幣”具有交易匿名、流轉快速等特點。因此,在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中,常被犯罪分子利用成為轉移犯罪所得、洗錢的工具。
對于此案,辦案檢察官厲曉熙告訴《方圓》記者,近年來,隨著比特幣、泰達幣等虛擬幣投機炒作活動的出現,一些不法分子開始打著“幣圈交易”“承兌虛擬幣”的幌子從事為電信網絡詐騙洗錢的違法犯罪活動。他們抓住部分群眾對虛擬幣概念和交易方式了解不多、法律意識較為淡薄等特點,一方面誘騙被害人下載境外App、通過虛擬幣交易進行“理財投資”,另一方面則通過網絡平臺招募人員收取線下虛擬幣交易的現金,甚至以協助轉賬虛擬幣的方式完成贓款分流,看似只是取現或代為兌換,實則是在幫助詐騙團伙掩蓋犯罪所得資金的流向。
厲曉熙提醒,此案中的趙曉峰明知跑腿報酬遠高于普通兼職卻仍抱著僥幸心理向陌生人收取大額現金,最終付出了沉重的代價。虛擬幣交易并非法外之地,更不是規避監管的“保護傘”。請大家時刻保持警惕,切勿被所謂的“高薪”工作迷惑而淪為犯罪分子的幫兇。
(文中涉案人員均為化名。本文有刪減,更多內容請關注《方圓》3月下期)
本文雜志原標題:《“見不得光”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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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黃莎 肖玲燕設計丨劉巖
記者丨蘇晨
檢察日報記者丨邢曼
通訊員丨陳偉平 周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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