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趙冰
4月8日晚,面對救護車舍近求遠致患者死亡的輿論質疑,深圳衛健委發布情況說明,重申此前處理結果,同時表示將對全市院前急救醫療網絡單位開展排查整改。但對公眾最關心、也是爭議最大的涉事醫院處罰是否過輕的問題,沒有回應,也沒有解釋處罰依據。2025年8月5日凌晨,深圳張女士突發脾動脈瘤破裂,120調度明確送往就近三甲深圳市龍華區人民醫院,卻被民營健安醫院急救人員截單,送至無救治能力的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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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安醫院先提轉院又單方面取消,延誤8小時黃金搶救時間,最終導致張女士因腹腔大量積血休克,搶救無效死亡。
違反120就近、就急、救能力的鐵規,違反調度指令,一條人命,官方處罰結果是:深圳市龍華區衛生健康局依法對深圳健安醫院作出罰款7.6萬元的行政處罰;深圳市衛健委責令該院自2026年3月18日起暫停院前醫療急救服務六個月。
這樣的處罰與事件“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認定嚴重不符,哪里是監管,分明是護短,是赤裸裸的自罰三杯,是對生命的漠視,更是對規則的公然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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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提起民事訴訟是自身權利,但作為衛健委,守住120的鐵規、守護生命底線,靠的是嚴管與重罰。如今處罰過輕、避重就輕,只會催生信任危機,難不成以后撥打120,還要特意聲明拒絕去哪類醫院?
將民營醫院納入120急救網絡,本是為彌補公立醫療資源短板、擴充急救服務力量的善意之舉,可此次事件卻很可能讓公眾對民營醫院的急救能力與操守產生質疑,這對那些守規矩、有資質、具備專業急救能力的民營醫院而言,無疑是極大的不公。而監管的輕罰與回避,不僅縱容了違規者,也牽連了合規民營醫院。
輕罰就是縱容,回避就是失職。唯有直面質疑、從重處罰,才能重建公眾對急救系統的信任,才能讓120真正成為生命的守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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