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柳琛琛
女子夜間落水,3名男子下水營救,4人均不幸遇難,發生石津干渠石家莊晉州段的這起意外,讓人扼腕嘆息。事發現場究竟有多危險?為何3名成年男子接連下水施救都遭遇意外?4月9日,參與救援打撈的河北辛集市藍天救援隊隊長石少雄向極目新聞記者表示,據推測,事發干渠的水流速度約1米/秒,人下水后根本難以站立,如果沒有專業的裝備,夜間絕對不建議貿然下水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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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救中(受訪者供圖)
石少雄介紹,3月31日上午接到消息后,他聯系了周邊7支隊伍共計約50人,攜帶沖鋒舟、聲吶、水下機器人等前往事發地。一名落水人員先在事發地下游20多公里處被發現,直到4月6日,另外3人的遺體在事發地下游12公里處被發現。
“由于對水下情況不熟悉,無論是否會游泳,都不建議貿然下水施救。夜間絕對不建議下水施救。”石少雄說,事發地夜間照明條件不佳,更容易造成二次傷害。此外,干渠兩岸有水泥斜坡,“斜坡角度挺大,長期被水泡著,比較滑。”他還說:“到了現場后,在水面放置漂浮物推算,流速達到約1米/秒,人根本站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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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救中(受訪者供圖)
石少雄強調,施救者應該“在腦子里繃著一根弦”,需要有安全措施,“遇到有人落水的情況,熱心人看到了都會幫一把。建議施救者保障自身安全,在岸上施救。”他建議,可以利用救生圈、繩索或者竹竿,將落水者拉上岸。如果岸邊有固定物,可以把繩子一端固定在岸邊,將繩子、漂浮物拋給落水者;如果沒有固定物,施救者應該以趴在岸邊的姿勢,把繩子拋過去、把竹竿遞過去,“因為落水者有求生欲,力量會很大,趴下是為了防止被拉下水。”
石少雄說,如果救援人員確實需要入水,可以把繩子一頭固定在岸邊,另一頭將自己固定好,再下水施救。一旦遇到體力透支的情況,這樣可以順著繩子上岸,保障自身安全。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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