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虹口區人民法院)在北外灘國際法律服務港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雙北聯動”·知產護航:服務保障虹口數字經濟與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涉數字經濟知識產權審判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及典型案例。
白皮書顯示,2022年7月至2025年12月,虹口區人民法院共受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2908件,其中2668件涉數字經濟知識產權糾紛,占比超過90%。
從案件類型看,涉數字經濟文創產業糾紛占比最高,超過80%;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占11.99%。同時,伴隨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新業態發展,技術合同、軟件開發合同、網絡不正當競爭、侵害商業秘密等糾紛持續增長,已覆蓋合同履行、市場競爭、權利保護等多個領域。
發布會上,虹口區人民法院發布并解讀多起涉數字經濟知識產權糾紛典型案例,以鮮活判例為相關經營主體提供明確行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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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涉域外商標搶注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中,被告通過合作關系知悉原告使用的商品標識尚未注冊,在謀求擔任該商品歐盟獨家經銷商未果后,搶注與原告商標相近的歐盟商標,并惡意投訴原告的國際電商平臺店鋪,致使原告商品下架、出口業務嚴重受損。
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雖在域外成功注冊商標,但其行為實為竊奪合作相對方商譽,主觀上違反商業道德,客觀上已造成實際損害,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被告向原告賠償損失50萬元。
該案反映出強化知識產權保護與提升出口競爭利益之間的密切聯系。被告的行為妨礙原告向其主要銷售地出口貨物,導致原告在國內的出口利益受到嚴重侵害。
因此,盡管涉案歐盟商標仍處于有效狀態,但并不妨礙我國司法機關對涉及到我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認定,強化了對出海企業權益的司法保護。
另一起涉“刷單炒信”不正當競爭案中,被告通過架設網站引導平臺賣家至其經營的網站注冊充值發布商品推廣信息,吸引買家發布好評換取商品返現或傭金,還為賣家提供催評及勸導買家將差評修改為好評等有償服務。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提供的服務導致他人銷售的商品在平臺呈現的評論與消費者的真實評價不相吻合,足以起到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的效果,且容易誤導消費者判斷,造成平臺商品評論和銷售數量失真,有損平臺的市場信譽。故判決被告向原告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100萬元。
該案系國際知名電商平臺在上海提起的首起涉刷單行為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法院明確對“刷單”行為作出否定性評價,有力維護平臺經營秩序與公平競爭市場環境,體現了上海法院對平等保護外國企業競爭利益及全球消費者知情權的高度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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